刘娟+黎云祥+范曾丽
【摘要】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高考制度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基础教育,我国部分省市对高考制度做出了相应的改革尝试,本文通过对浙江、上海高考改革方案的解读,分析上海、浙江高考改革的整体情况,把握两省高考改革的总体方向,总结两省改革的特点,为我国高考制度的完善服务。
【关键词】浙江省 上海市 高考 改革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CJF13064,CJF012024)。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2-0001-03
一、改革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现行的高考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2014年上海、浙江进行了新一轮的高考改革,浙江和上海作为高考改革的试点地区,具备相应的改革条件和改革积极性。研究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方案,不仅对两省的基础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国高考制度的完善以及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具有推动作用。
二、改革方案解读
1.考试科目的改革
上海:“3+3”取代“3+1”
目前上海高考采用的是3+1模式,文理分科,除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外,理科考生还需在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理科科目中选考一门,文科考生在历史、地理、政治三科文科科目中选考一门,共计四门计入高考成绩。2014年上海颁布了新的高考方案,到2017年,上海的高考科目将变为3+3模式,即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加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中任意三门共计六门计入高考成绩。同时取消文理分科,考生在选择选考科目时不再受文理分科的限制,这样的改革给予了学生更多的自主权,不仅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也有利于学生个性化、专业化的发展。
表1-1:“3+3”模式与“3+1”模式的对比
浙江:“3+3”取代“3+x”
浙江目前采用的高考模式为“3+x”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外加理科综合或者是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文科综合为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一共六门计入高考成绩。与上海一样,浙江新方案也是采用的“3+3”模式,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虽然浙江的3+3模式与上海的3+3模式大致相同,但是两者在科目的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区别,浙江的“3+3”模式必修科目中外语不再局限于英语,还包括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这样的科目设置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促进学生多元化的发展。
表1-2:浙江“3+x”与“3+3”模式对比
表1-3:浙江、上海“3+3”模式对比
2.考试形式的改革
为了应对“3+3”模式的科目设置,上海和浙江对科目的考查形式也进行的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的完善新高考制度,与素质教育接轨,促进学生全面、自主、个性的发展。
上海
上海新高考方案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高中各科课程举行合格性考试,采取随教随考随清的方式,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学生只要成绩合格就可以取得高中毕业资格。而对于计入高考分数的选考科目,增加一次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考试安排在每年五月举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细化为A+、A、B+、B、B-、C+、C、C-、D+、D、E共11级,分别占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最终按等级换算成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对于合格性考试和等级考试高中生均只能参加一次。改革方案在考试时间上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修科目与目前的考试形式一致,在每年六月举行。英语一年两考,时间安排在高三学生的第一学期末尾1月份以及第二学期结束(即高考)。除了传统的笔试(含听力)外,这次明确要求增加了听说测试,且会计入总分,这就要求学生更加注意对口语水平以及对英语的运用能力的锻炼。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表2-1:上海3+3模式等级类型及计分方式
浙江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在考试形式上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在分值上,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等级赋分不仅可以将学生的成绩换算成相对有可比性的分数,还保证了学生选择不同选考课目成绩的公平性。
表2-2:浙江3+3模式等级比例和赋值方式
3.录取制度的改革
从上海和浙江改革方案中可以发现,两省在招生录取中都比较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检测。上海市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浙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三位一体”的招生模式,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以下为两省招生录取制度的介绍,分别从几个方面进行解说:
上海
3.1改进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模式
高等学校录取的科目要求: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指考生所填报的一本A、B、C、D,4个志愿,二本A、B、C、D、E、F,6个志愿,高职(专科)A、B、C、D、E、F、G、H,8个志愿时平行关系。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分数优先是指高分考生比低分考生排序在前,有限检索;遵循志愿是指排序后,依照考生的A、B、C、D(或A、B、C、D、E、F或A、B、C、D、E、F、G、H)的排序依次检索,只要按序检索到考生所填报的某院校应投档额未满,该生档案即能被投入该校;一旦被投档,就不用检索排序在后面的志愿。
3.2改进专科高职统一招生方式
上海从2005年起率先在全国实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至今已是第十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高职自主招生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扩宽了招生的生源。传统的高职招生考试方式为:普通专业,各校均采取以文化考试为基础的选拔考试方式,具体形式主要有: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或根据招生专业考其中2门)、在文化考试基础上加设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在文化考试基础上加试面试、综合能力测试(2009年起由以上海商学院为首的若干所院校进行的突破传统文化考试的改革)。见图3-1,2014年上海高考制度改革的实施,对现有的高职招生方式进行了一定的改进,新的招生方式指出: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图3-1:传统的高职招生考试形式
3.3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
传统的高校招生一直采用统一招考模式。统一高考为高校公平、公正的选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这种招考模式所存在的缺陷已越来越明显,为弥补和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的缺陷,2003年教育部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一直处于完善阶段,上海市作为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省市,一直走在改革的前面,2014年上海市就现行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做出了近一步的完善。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相关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浙江
3.4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考生填报志愿由专业和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3.5高职提前招生
浙江自2009年开始高职招生综合改革,传统的高职招生考试以探索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有效形式为前提,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高校在进行招生时,根据专业的招生要求,将考生的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将考生中学阶段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一定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对于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图3-2:传统高职招生考查形式
2014年浙江进一步完善了高职招生制度,考生在报考高职院校时,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改革后的考试科目分文化考试(语文、数学两门)和职业技能考试,文化考试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讨论
通过对上海、浙江两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具体分析,可以发现两省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下,结合本省的教育教学实际,以及各省对人才选拔的需要,在素质教育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做出了相应的改革。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两省的高考改革具有如下特点:1.重视对学生多元化的培养:取消文理分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打破了传统文理科目选择的格局;2.多方面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增加考试次数,外语增加一次考试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升学压力,同时,选考科目以等级积分,相对缩小了高考成绩之间的区分度;3.录取制度更加完善:通过对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不仅使考生填报志愿时更加灵活,对高校选拔创新型人才和综合型人才也具有重要的意义;4.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考察:将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评价得分计入高考成绩,不仅有利于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能力的培养也起到了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2015上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show/4479950.html,2014,09.
[2]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最新政策解读.无忧考网:http://www. 51test.net/show/4483039.html2014,09.
[3]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浙江高考网:http://www.liuxue86.com/a/2311910.html,2014,09.
[4]高考改革:为何改革试点选择上海、浙江.高思教育:http://zx.gaosiedu.com/2014/09/1532-8106.shtml,2014,09.
[5]什么是平行志愿.上海教育:http://www.shmec.gov.cn/web/ jyzt/gkrx14/jyzt_show.php?area_id=3260&article_id=73543
[6]张永红.上海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政策评析[J]. 2011年度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2011,03.
[7]樊本富.中国高校自主招生研究.厦门大学,2009,04.
[8] 浙江省积极探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main/html/pz/201306/content_ 10790_1.html,2013,06.
[9]浙江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3773考试网:http://www.3773.com.cn/gaokao/zjgzdz/762680.shtml,2013,03.
作者简介:
刘娟(1988~),女,四川广安人,在读硕士研究生,方向为生物课程教学论。
通讯作者:范曾丽(1981~),女,四川简阳人,副教授,主要从事生物课程教学论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