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有机整体,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绿色发展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也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为此,中央《建议》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上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反映了绿色发展的基本要义。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世称“中华水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功能和地位极其重要,但同时也是生态系统极为敏感脆弱的地区。因此,绿色发展既是青海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担起历史责任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时期,我们将在履行好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同时,紧紧把握绿色发展机遇,以绿色发展协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理念提升 夯实绿色发展认同基础
理念决定行动,世纪初以来,青海之所以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重大成效,首先取决于生态立省理念的确立和强化,以及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对生态责任和绿色优势,青海历届省委省政府都有深刻的认识,不断巩固和强化生态立省战略,在理念革新、制度设计、功能布局、工程推进等方面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省委2007年12月青海提出“生态立省”,2012年5月青海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打造生态文明先行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海的生态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通过认真学习总书记批示和系列讲话精神,我们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得到了升华,措施进一步强化。2014年11月,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立了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方略,为生态文明迈入新时代夯实了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障。我们也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和文化的宣传教育,从世纪初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通过不懈的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和工程示范,使广大群众切身体会到生态保护带来的诸多实惠,同时也使生态文明理念逐渐厚植人心。下一步,我们将以观念先行促进生态先行,实施生态文化建设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省情和绿色价值观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合理消费模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工程建设 夯实绿色发展工作基础
工程治理是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硬支撑。在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把大部分地区列为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在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实施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大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力度。经过不懈努力,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黄河源头玛多县重现千湖美景,高覆盖度草地正以每年23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长江、黄河、澜沧江对下游供水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工程实施,在项目设计、施工组织、科技攻关等方面,我们还形成了一支生力军,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下一步,针对总体生态环境尚未根本好转、重点生态工程占应治理区的覆盖面不足40%、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保护区生态退化等问题,我们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完善“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力争到2020年实现重大生态治理区全覆盖。加快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二期、祁连山和柴达木水源涵养地等重大生态工程,从整体上恢复和强化生态功能。全面提高区域生态治理和植被覆盖率,实施高原湿地保护、沙漠化防治、高寒草原建设、东部地区水土保持等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草、天然林、防护林和湟水河两岸南北山造林绿化等专项工程,努力维护高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强化江河源头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增强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功能,呵护好“中华水塔”。
综合治理 夯实绿色发展社会基础
生态环境质量与民生质量息息相关,必须呼应大众利益关切,满足他们对良好生态产品的需求,从而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近年来,针对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问题,青海各级政府采取全方位举措,开展西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落实湟水河系统治理方案,实施农牧区清洁工程,集中开展生态保护执法大检查,促使东部城市群空气质量、湟水河水质持续改善,农牧区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国省道、重点景区及周边、农村连片环境得到净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得到好转。下一步,我们在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的同时,将着力调动社会各界共建共享积极性,继续抓好湟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深入推进东部城市群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重点企业和园区环境治理步伐;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广泛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实现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动农药、化肥等减量使用,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乡净化、美化水平;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使大众受益于生态环境改善,也使生态环境受益于大众参与。
改革创新 夯实绿色发展制度基础
制度改革和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重要保障。近年来,青海生态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使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配置。当前,青海作为生态文明制度 “国字号” 改革试点地区,不仅肩负保护好生态的重大责任,还要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部署后,青海及时印发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并依据责任分工形成具体任务的工作台账,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总设计图”和“总施工图”的省份。一年来,我们坚持试点先行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改革举措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共出台40多个方案报告和意见办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特别是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与保护责任效果挂钩、扩大生态保护管护公益岗位规模、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方面进展较快。下一步,我们坚持试点先行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探索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点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在自然资源产权、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8项基本制度、32项重点改革任务上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形成一批改革亮点,以先进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
经济转型 夯实绿色发展经济基础
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绿色发展的高层次要求。近年来,青海积极实施建设循环经济先行区的战略,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较好地统筹了保生态、稳增长、转方式、惠民生。走绿色发展之路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树立绿色政绩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三江源地区不考核GDP,提高绿色发展指标比重。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先行区建设,以工业生态园区建设、产业上下游对接、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业余热利用等为切入点,推动循环经济上规模、成链条。树立绿色生产观,加快发展新能源、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广绿色技术、发展绿色产业、打造绿色品牌,促进经济绿色化。树立空间均衡理念,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产业发展和生态安全格局。走绿色富省、绿色惠民之路,在各类生态补偿、公益岗位设置、保护区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增加农牧民绿色收入。坚持节能与减排相互促进,实现节能减排降碳控制目标和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和资源利用效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好这些组合拳,加快将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总之,通过一系列综合性措施,在进一步巩固生态地位、增强生态功能的同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拓宽环境改善、经济增长、民生进步的多赢之路,开拓青海绿色发展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