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空降”第一书记
背景:2015年初,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对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作出安排。
编者:“第一书记”,一个响亮的称呼,昔日小岗村“第一书记”沈浩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作为组织上派来的“第一书记”,如何才能尽快融入基层,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怎样才能接地气、踏实干,当好“一把手”?怎样能够在任期内带领困难地区群众实现较快的发展?都是这些“第一书记”要面临的问题。
李炳孝(云南省师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下得去”是第一书记的第一职责
从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既能够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把力”,又可以让年轻干部在基层“墩墩苗”,一举两得,本是好事一桩,但如果制度跟不上、监管打折扣,不仅起不到“助力”和“墩苗”的功效,反而会滋生新的形式主义,影响机关单位和机关干部在基层和群众中的形象。
从以往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三重三轻”的问题,一是重数量轻质量。不结合机关和基层工作实际,一味追求轰动效应,片面强调机关干部“老老少少”全选派、“村村寨寨”全覆盖;二是重选派轻管理。缺乏“动真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出现“派出单位不闻不问、基层单位懒得过问”的现象;三是重任务安排轻关心关爱。对选派干部提要求、交任务多,缺乏具体的帮助指导和关心关爱,第一书记在基层有心做事但无力做事。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让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导致第一书记有人派无人管,“文件里见得到名字、村子里见不到影子”,对这种名不副实的“第一书记”,不派还好点。
第一书记,不派则已,既然派就要动真格、玩硬的,一定要在建章立制、监管力度上下功夫,围绕“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的目标,把“下得去”作为第一书记的第一职责,让第一书记从文件上走下来,真正进村入户,成为基层和群众的“贴心人”。
王贵秀(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第一书记”并不新鲜
“第一书记”这一称谓,始于解放战争时期,不过从现有资料中,没有看到对当时这样称呼的解释。
1948年,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华北局,刘少奇兼任第一书记,薄一波任第二书记。邓小平也在1948年担任过中原局第一书记。之后,各个局都有了第一书记。解放后,中央陆续在各地方局以及各省设第一书记。
在各省市中第一个设立第一书记的是上海。解放初期,上海归华东局领导,一度使用过华东局暨上海市委的名称。1950年1月,华东局与上海市委分设领导机构,时任华东局的第二书记兼上海市长陈毅,被任命为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当时,不少地方局的领导,都会兼任所在地的省委第一书记。如胡耀邦就担任过西北局第二书记兼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也担任过中南局第一书记兼广东省委第一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各省委第一书记中,做出过历史贡献的不在少数。万里在安徽任省委第一书记时,为“包产到户”正名;项南任福建省委第一书记时,不仅力推包产到户,还到日本发行了两批私募债券,在当时可谓是惊世骇俗。
李仕贵(四川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副所长):
“第一书记”驻村要有“三真”
广袤乡村,希望田野。“第一书记”到农村,是不是破解班子软弱、经济脆弱、基础薄弱“三弱”乡村的良方?关键在于“第一书记”能否做好强基固本的“第一责任人”?能否做好富民兴村的“第一带头人”?能否做好为民圆梦的“第一代言人”?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第一书记”真心实意回村、真才实学治村、真抓实干兴村,村和、民富、业旺,老百姓才有“获得感”。
真心实意“回”村来。“第一书记”都是组织选派的“优秀机关干部”,是“下”村,还是“回”村?一字之差,隔之千里。“回”村的“第一书记”,与广大干部群众一块苦、一块过、一块干,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立下的真心实意“范儿”。真才实学“治”村里。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第一书记”得有几把“第一”的刷子。“治”村之“法”在于人情、事理、物序,立规成矩。真抓实干“兴”村业。富民“兴”村应该是“第一书记”的主业任务,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应该是“第一书记”的职业精神。
我们期待,十万“第一书记”,带着“三真”回村去:说暖话叙家常,用实劲帮好忙;一家亲情深长,同携手奔小康!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