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洪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南广场支行,吉林 长春 130000)
“明治维新”始于日本十九世纪中后期,自此,日本资本主义得到迅速发展,并成为帝国主义国家,走上了对外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1927年,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田中义一召集了臭名昭著的“东方会议”(图1),确定了以武力侵占我国东北的方针。1931年,日本关东军在沈阳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很快占领了整个东北三省。九一八事变次日上午11时,日本侵略军占领东三省官银总号(中央银行)大金库,掠夺了大批现款和黄金。随后又抢占了边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省官银号(简称“四行号”)和辽宁省城四行号联合发行准备库、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图2)。
之后,日本帝国主义抛出一个在中国东北建立“独立国家”的统治方案,企图把东北从中国分裂出去。1932年3月1日,日本帝国主义扶植早已退位的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在长春建立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对东北人民实行殖民统治。伪满洲国没有丝毫的独立性,所有政治、经济、军事大权都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手中,这个政权完全受关东军支配。
1931年12月,日本关东军设立了“统治部”,同南满铁路公司谋划建立伪满洲中央银行,并草拟伪《满洲中央银行关系法规草案》,研究审议建行的有关事宜。1932年3月15日,在长春城内被服厂召开建立伪满洲中央银行准备会议。日本关东军统治部长兼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驹井德三代伪国务总理宣布“设立满洲中央银行,将官银号边业银行合并进来”的决定,确定了以五十岚为建设委员会委员长,设委员11人(日本人7人,中国人4人,均系“四行号”的顾问或负责人)。1932年6月11日,伪满洲国国务院会议通过了所谓的《满洲中央银行法》、《满洲中央银行组织办法》、《货币法》等一系列法规。
图1
图2
根据伪《满洲中央银行法》规定:“满洲中央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调节国内货币流通,全面统治金融,定资本金为3 000万元(实收750万元),将其分为30万股,每股100元,政府在股份中承担5万股以上。股份分数次募集,股票为记名式,除政府另有批准者外,不得为股东。股份价格不得低于票面价格。政府得承担“满洲中央银行”资本的半数。1933年7月又缴750万元,共计实收资本1 500万元(图3)。
图3
图4 伪满洲中央银行总裁荣厚
1932年6月15日伪满洲国政府任命并公布了伪满洲中央银行的主要头目,总裁由伪财政部总长熙洽的亲信荣厚担任(图4)。副总裁由伪国务院总务长官驹井德三的亲属山成乔六担任。
1932年7月1日,伪满洲中央银行开始对外营业,总行设于伪满洲国首都伪“新京”(今长春)城内北大街,原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长春分号旧址(图5)。
图5
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处于封建军阀统治之下,商品经济不发达,尚未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所以,货币种类繁多,有铜本位纸币及硬币,有银本位纸币及硬币,也有外国货币流通。仅“四行号”发行的货币就有十五个币种.一百三十六个券种之多。机关、公共团体、村镇、银炉、钱庄、商号也自由发行私帖。币种之复杂,流通区域的割据,阻碍商品交换,影响经济发展。这种情况对日本帝国主义在我东北建立殖民地金融体制,输出资本,掠夺资源和财富,巩固殖民统治,是极大的障碍。因此,伪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后,以强制手段进行的第一项大事便是收兑原有的各种货币,发行伪币,统一币制,垄断金融市场。控制全东北的经济、金融命脉(图6)。
图6
九一八事变后,日寇侵占全东北,东北民众的抗日救国热情出现异常的高涨,抗日武装风起云涌,如火如荼。自发组织起各种武装如“东北民众抗日义勇军”、“东北抗日救国军”、“抗日义勇军”、“军民自卫义勇军”、“山林游击队”以及“大刀会”、“红枪会”、“黄枪会”、“民众自卫团”等抗日组织,林林种种,数不胜数。东北军中部分爱国官兵也积极投身到各种抗日团体之中。就连一些平日里打家劫舍,横行乡里的土匪武装,在民族存亡生死攸关的时刻,也纷纷调转枪口,投入到抗日行列,人数最多时曾达到30万之众,足迹踏遍辽西走廊、兴安山地、松辽平原的白山黑水之间。这些武装不断地扩大力量,建立抗日根据地,并建立自己的金融组织。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因陋就简,发行了属于自己武装组织的各种货币,如“东北民众自卫军通用钞票”、“辽宁民众救国会军用流通债券”、“第五军区军用现洋票”等货币(图7)。这些设计拙劣、印制粗糙、既没有任何保障,也极不规范,而且没有任何信用可言的杂钞土票,对当时的抗日斗争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东北抗日义勇军失败后,货币、金融事业随之废止。
图7 东北民众自卫军通用钞票壹圆
九一八事变后,由于东北地区金融组织奇紧,货币枯缺,地方政府财政无着,于是各县的一些有实力的政府部门或农商会,自发地组织了一些救济委员会、地方维持会等金融组织,经关东军允许(有些属默许)发行私钞。九一八事变后至1932年3月1日,由于伪满洲国还未正式成立,没有年号,所以私钞上还沿用中华民国二十年或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年份。伪满洲国正式成立后,设年号为“大同”,因此有些私钞在民国年号上加盖“大同”年号,后期很多私钞就直接印上“大同”年号。私钞的种类很多,但是流通时间很短暂,能保留下来的非常稀少(图8、图9)。
图8
图9
1932年6月伪满洲国政府颁布了《货币法》,规定:“货币之制造及发行权属于政府,使满洲中央银行代行之”。伪满洲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法》以强制手段禁止其它货币在东北流通,限期收缴原来的各种货币,以伪币代替之。收缴的具体办法,视币种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对“四行号”发行的各种货币,伪中央银行直接收缴。对其它各种货币,或强令原发行单位自行清理,或交由新设金融机构接管清理(表1)。
从1932年7月开始到1935年8月,伪满政府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收缴完毕。收缴过程既是强行统一币制,垄断金融市场的过程,又是盘剥人民,掠夺财富的过程。
表1
1932年7月1日,伪满洲中央银行正式成立,总行设在长春。伪满洲中央银行除发行一些金属铸币外,主要是发行纸币,作为东北三省的主要流通货币。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面额主要有5分、1角、5角、1元、5元、10元、100元、1 000元等8个券种。从1932年7月1日开始发行到1945年日本投降止,伪满币共发行6套25种票券,发行总额136亿元。
1932年7月1日,伪满洲中央银行开业。由于时间仓促,之前筹备时期委托日本东京印刷局印制的纸币,在开业时尚未运到。为解燃眉之急,临时采用东三省官银号尚未出库发行的大洋兑换券票料,由原东三省官银号所属的奉天东记印刷所,改印加盖后,于7月1日开业时发行。改造券只发行了壹圆、拾圆两个券种(图10、图11)。至1932年(大同元年)年末共印拾圆券301万张;壹圆券319万张。伍圆券只印有样本券,没有正式发行。
其特征有:
1.券正面上方,在原东三省官银号下面加印红色“满洲中央银行”字。
2.券正面景物下方,印上“依据大同元年满洲货币法发行”一行红色小字,并把原纸币下方“中华民国十八年印”几个字用两条红线划掉。
3.券正面下方左右补盖两枚红色篆书方章。右侧为:“满洲中央银行之印”;左侧为:“总裁之印”。
4.券背面上方加印黑色英文满洲中央银行之名(The Central Bank of Manchou),下方加印“总裁荣厚”、“副总裁山成乔六”的黑色英文签名。
图10
图11 伪满洲中央银行改造券拾圆样本
伪满洲中央银行甲号券由日本内阁印刷局承印,从1932年(大同元年)9月10日至1933年(大同三年)6月1日陆续发行,共五种面额,即五角、壹圆、五圆、拾圆、壹佰圆。此套券除伍角券外,其他图案正面均为伪满洲国国旗(红、蓝、白、黑、满地黄五色旗)和伪满洲国皇宫内的勤民楼。此套券设计和印刷水平都较高,但纸质却很差,极易破损,从而使流通周期大大缩短。五角券:发行时间1932年(大同元年)9月10日,水波纹水印。壹圆券:发行时间1932年(大同元年)12月20日,水印为松树中加印银壹圆三字。五圆券:发行时间1933年(大同二年)6月1日,水印为牡丹花中加印银五圆三字。拾圆券:发行时间1932年(大同元年)11月10日,水印为祥云图中加印银拾圆三字。壹佰圆券为:发行时间1933年(大同二年)4月10日,水印为云龙中加印银壹佰圆四字(图12、图13、图14)。
图12
图13 伪满洲中央银行甲号券壹佰圆样本
图14 云龙中加印银壹佰圆四字水印
伪满洲中央银行乙号券也是由日本内阁印刷局承印,从1935年(康德二年)11月1日至1938年(康德五年)4月陆续发行,共五种面额,即五角、壹圆、五圆、拾圆、百圆。(1)五角券规格118*64mm,发行时间1935年(康德二年)11月1日,正面图案为棕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财神像。背面颜色为棕色,图案为奉天造币厂正门。水印为财神像。(2)壹圆券规格为128*67mm,发行时间1937年(康德四年)12月,正面图案为黑灰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孔子戴冠像。背面颜色为绿色,图案建筑为承德避暑山庄东宫“祝寿园”内的清音阁。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3)五圆券规格为138*73mm,发行时间1938年(康德五年)1月,正面图案为黑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孟子戴冠像。背面颜色为棕色,图案为伪满洲国国务院大楼。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图15、图16)。(4)拾圆券规格为148*80mm,发行时间1937年(康德四年)7月,正面图案为黑灰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财神像。背面颜色为黑灰色,图案为伪满洲中央银行大楼。水印上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下为钱币及佛教八宝之吉祥结图案。(5)百圆券规格为168*91mm,发行时间1938年(康德五年)4月,正面图案为黑灰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左为哈尔滨文庙大成殿,右为孔子免冠像。背面颜色为蓝色,图案为群羊图案。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
图15
图16 满洲中央银行乙号券五圆样本
丙号券1941年8月至1944年(康德十一年)11月陆续发行。与以往发行不同的是增加了壹角券。这套币除壹角券为伪满洲国印制局印制外,其它均由日本内阁印制局承印。共六种面额,即壹角、五角、壹圆、五圆、拾圆、百圆。(1)壹角券规格103*52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8月14日,正面图案主色为黑黄,花卉图案。背面为绿色,图案为伪满洲国新京“建国忠灵庙”,无水印。壹角纸币的发行,是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战争的不断扩大以及战线的不断加长,日本在侵略战争中节节失利,同盟国对日本实行全面经济封锁,用于制造武器弹药的金属材料出现严重短缺,于是日本政府要求伪满洲国停止铸造金属铸币,改用纸币或试用其它非金属材料替代。伪满政府在没有对《货币法》修改的情况下(“货币法”中规定一角货币应为白铜货币),由政府发出指令,命伪满洲中央银行按《发行小额纸币令》,开始发行一角、五分、一分(未及发行即倒台)纸质辅币券,替代金属辅币。(2)五角券规格119*65mm,发行时间1941年(康德八年)8月,正面图案为绿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财神像。背面颜色为绿色,图案为奉天造币厂正门,水印为财神像。(3)壹圆券规格为128*68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4月,正面图案为黑灰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孔子戴冠像。背面颜色为黑灰色,图案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及告示。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4)五圆券规格为137*74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4月,正面图案为黑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孟子戴冠像。背面颜色为绿色,图案为伪满洲国国务院大楼。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5)拾圆券规格为147*81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4月,正面图案为黑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财神像。背面颜色为蓝色,图案为伪满洲中央银行大楼。水印为上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下为钱币及佛教八宝之吉祥结图案(图17、图18)。(6)百圆券规格为168*91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11月,正面图案为黑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左为哈尔滨文庙大成殿,右为孔子免冠像。背面颜色为棕色,图案为粮仓图案。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
图17
图18 伪满洲中央银行丙号券拾圆样本
1941年12月7日(康德八年),日本偷袭珍珠港,爆发了太平洋战争。随着战争的不断扩大,到1944年(康德十一年),日本的经济受到很大的影响,造成原在日本印刷钞票所需原料短缺,运输能力大大降低,风险加大。为了减轻国内经济负担,日本将钞票原版运回伪满洲帝国印刷局印刷钞票。丙改券共三种面额,即壹圆、拾圆、百圆。(1)壹圆券规格为128*68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11月,正面图案为黑灰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孔子戴冠像,短号。背面颜色为黑灰色,图案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及告示。水印为“满洲中央银行”六字。(2)拾圆券规格为147*81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11月,正面图案为灰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右为财神像,短号。背面颜色为蓝色,图案为伪满洲中央银行大楼。水印有两种:一种为上“满洲中央银行”六字,下为钱币及佛教八宝之吉祥结图案。另一种为菱形祥云边框,内加“满”子图案。(3)百圆券规格为165*88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11月,正面图案为黑色,两边各一条龙,票面左为哈尔滨文庙大成殿,右为孔子免冠像,下为满洲帝国印刷局制造(俗称上下满),长号。背面颜色为深棕色,图案为粮仓图案。水印为“云形线”(图19、图20)。
图19
图20 伪满洲中央银行丙改券百圆
随着战争的不断扩大以及战线的不断加长,军费急剧增长,日本国内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而此时的伪满洲国由于日本方面原材料短缺,交通运输被切断,金库存款告罄。为此,伪满洲中央银行总裁专程到日本向当局请示,迫使日本造币局开始研究应急对策。1944年8月,日本大臧省召开会议决定,由日本内阁印制局提供46台印刷机器设备,于1944年9月,派部队取水路经朝鲜,再由陆路至新京(长春)(图21、图22)。由于钞票的发行额剧增,原材料供应匮乏,其质量难以保证,钞票由原来的七色印刷改为五色或三色印刷,伪满洲中央银行丁号券共有三种面额,即五分、五角、壹千圆。(1)五分券规格94*48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8月14日,票面图案为蓝色,两边为东北特产高粱,票面中为行名、面额,下为“满洲帝国印刷局制造”。背面颜色为桔黄色,图案为“新京”忠灵塔。无水印,短号。(2)五角券规格为127*64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正面图案为绿色,票面左为哈尔滨文庙大成殿,票面右为面额。背面颜色为棕色,图案为云龙。水印为菱形祥云边框,内加“满”子图案,短号。(3)壹仟圆券规格为180*104mm,发行时间1944年(康德十一年)11月,正面图案为黑色,票面左为哈尔滨文庙大成殿,票面右为孔子像。下为“满洲帝国印刷厂制造”。背面图案为伪满洲中央银行大楼。无水印,长号(图23、图24)。
图21 伪满中央银行造币厂
图22
图23
图24 伪满洲中央银行丁号券壹仟圆
1932年(大同元年)12月,伪满洲中央银行将辽宁造币厂全部接收。辽宁造币厂最早是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成立的奉天机器局,开始铸造银圆和铜圆。直到被伪满洲中央银行接收的三十多年间,历经多次政府更迭以及改朝换代,但其始终是东北地区重要的钱币制造机关。
从1933年(大同二年)5月20日开始铸造白铜铸币,之后共铸有七种年号壹角和七种年号的五分白铜铸币。1940年铸造新版壹角白铜铸币,只铸有“康德七年”年号一种白铜铸币。1933年7月27日开始生产青铜铸币,之后共铸有八种年号的壹分和七种年号的五厘青铜铸币。1940年开始铸造铝质铸币,共铸有四种年号的壹角和五分以及五种年号的壹分铝质铸币。1944年开始铸造新版铝质铸币,共铸有壹角一种年号和五分、壹分各两种年号的铝质铸币。1944年开始铸造镁质铸币(钢纸币),共铸有两种年号五分和一种年号的壹分镁质铸币(钢纸币)。1933年至1945年13年间,铸造白铜币、青铜币、铝币、镁币(钢纸币)四种,面额分别为5厘、1分、5分、1角。共5.4亿元(图25、图26、表2)。
图25
图26
表2 伪满洲国硬币一览表
1945年8月8日,苏联政府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宣布从8月9日起,对日宣战。同日,苏联军队发起“远东战役”。在远东最高统帅部华西列夫斯基元帅的统一指挥下,苏军向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发动全面进攻。同时,苏海军太平洋舰队也先后在朝鲜北部、千岛群岛登陆,协同陆军作战,迫使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苏军出兵东北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崩溃,对中国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起到了促进作用。
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协定》,苏军所需的军费由苏联红军司令部在东北地区发行红军票解决,战后由国民党政府负责收回,送往苏联远东银行销毁。开始,苏军利用没收的伪满币来支付各种开销,但仍感不足,于是命令伪满洲中央银行留守人员增印伪币,但印钞设备早已被拆除,连同印钞用纸都被伪满政府转移,印钞技术人员和工人非离即散,根本不具备印钞的能力。与此同时,苏联红军已进驻东北大部分地区,随军银行也全面开展工作,由苏联国内赤塔印制的苏联红军票也随着部队的进入,从9月20日开始,迅速在中国东北地区大范围流通。因此,增印伪国币一事并未付诸实施。
苏联红军发行的纸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100元四种,其中1元券正背面图案均为蓝色和绿色,规格为124*67毫米;5元券正背面图案均为浅棕色和绿色,规格为134*77毫米;10元券正背面图案均为红色和紫色,规格为156*83毫米;100元券正背面图案均为蓝色和浅粉色,规格为168*94毫米。四种钞票正面中央部分均为面值,面值上方用中文繁体字印有“苏联红军司令部”等字样,下方则用中文繁体字印有“为一切支付必使用”字样;钞票背面中央部分亦为面值,面值下方用中文繁体字印有“赝造支票以战时法处罚”的警句”。(图27、图28)
图27
图28 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拾圆
红军票发行总额为97.25亿元,与伪满洲币等值流通。在伪满洲币充斥市场的情况下,红军票强行挤进东北市场,导致东北市场物价飞涨,钞票贬值。
1949年8月,东北人民政府发布《红军票登记办法》规定:“凡持有红军票者,自本年8月1日起至8月底止,均可到各地东北银行登记鉴别真假,经过验证为真票者,即行存入银行,听候公布兑换比价,实行兑换”。后登记期延至9月15日,总计登记14.24亿元。12月7日,东北人民政府布告兑换办法,自12月10日—31日为兑换期,按登记的红军票存单,以1元兑付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30元,如数收兑。对机关、部队登记的红军票以公款领回上缴财政部。12月末苏联红军票收兑工作结束。至此,苏联红军票全部退出东北地区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