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洪振快
曾国藩、李鸿章如何“跑部前进”
文_洪振快
曾国藩解决问题也得通门路。
清同治七年(1868),捻军即将被彻底消灭,清军军费的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是让湘军、淮军的主帅曾国藩、李鸿章有点烦恼的是,军费的报销遇到了一点麻烦。麻烦的倒不是担心皇上说他们花钱太多——他们为皇上保住了江山,即使多花点钱皇上大概也不会太在意的。既然皇上都没有意见,那曾、李还有什么要烦心的呢?
按照清朝的财务制度,报销是否顺利,关键是户部的审计,其他都是例行公事,走走程序。但是户部权力的真正体现不在审计,而在“批驳”——如果它说你的报销项目不符规定,说你有造假账的嫌疑,那你的报销就不能通过。户部这么说完全是工作职责,它有严肃财务制度的理由,而且理由非常正当。
但是,这却是申报部门所不愿看到的。为了顺利报销,避免被批被驳,申报部门就得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在历史上就叫“部费”。它跟现下“跑部钱进”的“钱”很相似,所不同的只是在于,现在“跑部钱进”的“钱”大概多是花在“部”里有审批权的大人物身上,而历史上的“部费”主要是落入“部”里地位不高的小人物——书吏的腰包。
按照制度设计,书吏只是一些普通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抄抄写写,类似于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他们的上面有许多人——被称为“司官”的主事(处长)、员外郎(副司长)、郎中(司长),被称为“堂官”的侍郎(副部长)、尚书(正部长)管着他们。问题是,那些处长、司长、部长很少懂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不愿把时间、精力花在那些枯燥乏味的账目上,他们更愿意把时间、精力花在喝酒、听戏等娱乐性活动上。
所以他们就把审计的职责推给了书吏,通常就是在书吏把审计报告送上来的时候签签字,对于具体内容并不去核实。这样,审计和批驳的权力实际上转移到了书吏手上:书吏说行,他们就在同意报销的审核报告上签字;书吏说不行,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
书吏在正式规定中则是一些没有地位的人,类似于临时工,按规定5年一聘,不能连任,他们不仅常常连正式的工资都没有,甚至连一点伙食费(饭银)都未必能够如数领到手。这一切,给了书吏们一个很大的动力,就是对要求报销的账目不去凭公审计,而是看你送不送钱,这些钱就有了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
户部书吏因为有了这种权力,导致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几乎想报销的人都会遇到这种麻烦,现在曾国藩、李鸿章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曾、李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了。遇到问题要解决,以曾、李一个直隶总督、一个湖广总督的地位,以两人挽救大清危局的“中兴名臣”的身份,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老百姓一样,也是找关系、通门路、托人去“打点”。
李鸿章托的人是湖北的一个道台王文韶,以前在户部任过职,有部里的人脉。王让人去找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的胃口很大,要求给一厘三毫的回扣,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
曾国藩托的人是李宗羲,李当时是江宁(南京)布政使,相当于江苏省长。李自己与户部的人不熟,他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8万两,显然书吏已经算是给了很大的优惠政策。
曾国藩对给“部费”很不满意,即便只给8万两,筹措也需要伤脑筋,因为这笔钱是不能通过正式的财政制度得到的。最后没办法,曾国藩咬牙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免于审计。皇上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同意了他们的要求,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不过,曾国藩也表示,以前已经和户部书吏说好要给的8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多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