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莉
(南京中医药大学 翰林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于2014年8月3日~5日在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体育馆圆满结束。回顾整个比赛过程,从赛事的最初筹备到最后的顺利完成,与省体育局的正确领导、承办方的辛勤工作、教练员的持久付出、运动员的顽强拼搏和裁判员的齐心协力密不可分。基于此,从执裁的视角,将此次比赛的过程、比赛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全方位探讨,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改进措施。
本次比赛的资格审查由甘肃省体育局青少处负责,本次比赛共有182名运动员报名参加。通过竞赛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审查,有8名运动员失去参赛资格:其中有5名为资格审查不过关,有3名为体重失格。实际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有176名,具备了省运会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应有的规模。
1.2.1 场地
中国跆拳道协会跆拳道竞赛规则(竞技)第三条规定:“比赛场馆至少应该有2000个座位,场地面积至少为40×60平方米,能给观众和运动员提供最佳视觉和听觉效果。场馆地面到天花板的高度应在10米以上。场馆内照明应在1500~1800勒克斯之间,由场馆顶部直接照射到比赛场地。比赛区应为水平、无障碍物、正方形的场地。”[1]本次比赛的承办单位为白银市会宁县体育局,他们在比赛筹备前期对跆拳道比赛的场地器材进行认真准备,严格把关,跆拳道垫子为比赛专用垫为12×12平方米的正方形场地。中间比赛区为8×8平方米无障碍区域,符合比赛所需要的大小、弹性和硬度要求。场地的灯光照明为1600勒克斯,符合比赛所需照明度。观众席的座椅设置,也达到了跆拳道比赛的观赛要求。
1.2.2 器材
本次跆拳道比赛所需要的护具为护胸、头盔、护臂、护腿、护裆各16套,由白银市体育局专门为本次省运会提供。护具的尺码分别为2号、3号、4号、5号各四套,护胸、头盔、护腿、护臂、护裆的材质、硬度、弹性均符合国内青少年跆拳道比赛的要求,在本次比赛中能够充分满足各个级别参赛选手的循环使用。
1.3.1 赛前培训
全体参赛裁判员于2014年7月30日在白银市会宁县赛区报到,进行了为期3天的赛前培训。本次培训包括规则学习:学习中国跆拳道协会颁发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及解释》;手势练习:通过出早操,集体培训、个别辅导,对上场主裁判的手势进行培训;场地实习:在场地走场,进行主裁判判罚的手势口令实习和边裁判的打分练习;赛前演练:主裁判、边裁判、运动员、教练员上场模拟实战,以及音响,检录、检查等全方位演练;统一尺度:对比赛中的具体违规行为划定判罚上线、下线及区域,指导判罚技巧等环节。
1.3.2 赛中培训
在每一个比赛单元结束后,裁判员都要进行个人总结、集体讨论。大家集思广益,及时反思,对每场比赛中出现的问题立即纠正,避免并杜绝同一问题的重复出错。
1.3.3 赛后培训
裁判员团队每天晚上集中封闭式学习规则,观看比赛录像,研究和探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通过赛前培训、赛中培训、赛后培训的多轮次循环培训和全方位学习总结,裁判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均达到了甘肃省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的思想和业务要求,为本次比赛圆满顺利地完成提供了保障。
1.4.1 竞委会和教练员联席会议
在比赛开始的前一天,大会组委会召集竞委会成员举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对本次比赛的竞赛监督、纪律要求、仲裁工作条例以及比赛相关的赛风赛纪提出了具体要求。
1.4.2 称重
本次比赛的称重选出男女各6名裁判员参与称重,称重全程由仲裁委员和裁判长监督指导,并指定一名教练员监秤。称重流程严格按照跆拳道竞赛规则的要求进行,称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符合本次比赛的规则和纪律要求。
裁判员的管理依据《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办法》来执行。对省调裁判员采取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统一行动,统一就餐,统一出行。比赛期间,为避免裁判员和运动队联系,实行所有裁判员上交手机及通讯工具,由大会组委会统一保管;比赛期的休息时间,不允许裁判员擅自离开驻地;严禁裁判员接受运动队的请托。[2]这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大大降低了本次比赛的主观参与性,使得比赛更加激烈,更加公平公正。
此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各地州市及省体校共14支代表队182名运动员参加,他们分别是兰州、天水、白银、平凉、庆阳、张掖、武威、金昌、酒泉、甘南、陇南、临夏、定西、省体校。
本次比赛共分男女各六个级别共12个级别进行。其中,男子6个(51kg、55kg、59kg、63kg、68kg、73kg),女子 6 个(46kg、49kg、52kg、55kg、59kg、63kg)。每场比赛分两局进行(决赛三局),每局两分钟;在同一级别上的比赛,采取单败淘汰赛制。最终,男、女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3]
本次比赛从8月3日开始到8月5日结束,三天共进行了176场比赛。8月3日比赛首日进行的是女子45kg、49kg级和男子51kg级,男女共三个级别的比赛。8月4日进行了男子55kg、59kg、63kg和女子52kg、55kg,男女共5个级别的比赛。8月5日进行了男子68kg、73kg和女子59kg、63kg,男女共4个级别的比赛。
8月5日下午,为期3天的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在会宁县体育馆圆满落下帷幕。经过三天的激烈角逐,此次跆拳道比赛的团体总分以及团体、个人前三名的成绩如下:
2.4.1 团体总分分布及成绩分析
2.4.1.1 团体总分前三名获得者分布
男子团体前三名分别是武威市代表队、天水市代表队、省体校;女子团体前三名分别是兰州市代表队、白银市代表队和省体校。团体总分前三名分别是:兰州市、省体校、武威市。
2.4.1.2 团体总分三集团军的现有成绩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处在第一军团的代表队仍然是省体校、兰州、武威、天水四支传统强队,其中兰州队超过省体校9分,成绩遥遥领先。
第二集团军白银、金昌、酒泉、陇南积分40、34、27、24的积分差距不大,处于胶着状态。第三集团军庆阳、临夏、平凉、定西、张掖,积分分别为14、12、11、9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甘南代表队成绩未能进入前八名,没有收获积分,有望在未来实现零的突破。
2.4.1.3 团体总分表如表1:
2.4.2 男子组个人前八名成绩分析
2.4.2.1 男子组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
由表2可以看出,获得男子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为:男子51公斤级前三名为省体校、武威市和省体校;男子55公斤级前三名分别为武威市、省体校和天水市;男子59公斤级前三名为省体校、天水市和兰州市;男子63公斤级前三名为兰州市、平凉市和武威市;男子68公斤级前三名为兰州市、武威市和金昌市;男子73公斤级前三名为庆阳市、天水市和兰州市。
2.4.2.2 男子组金、银、铜牌
金牌为兰州、省体校各得两枚,金牌数最多,各占男子组金牌总数的33.3%;武威、庆阳各得一枚,各占金牌总数的16.6%.
表1 团体总分表[4]
银牌为武威、天水各得两枚,银牌数最多,各占银牌总数的33.3%;省体校、平凉各得一枚,各占银牌总数的16.6%.
铜牌为兰州得两枚,占铜牌总数的33.3%;省体校、天水、武威、金昌各得一枚,各占铜牌总数的16.6%.
由此可以看出,本届省运会男子的金牌走向,已经由前几届省运会成绩省体校一枝独秀转变为兰州市与省体校平分秋色。与此同时,威武市和庆阳市也不甘落后,紧追其后。甘肃省省运会的金牌走势呈现了不可预测性,趋于向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2.4.2.3 男子组前八名成绩公告(如表2)[4]:
表2 男子组前八名成绩
2.4.3 女子组前八名成绩分析
2.4.3.1 女子组取得前三名的代表队
由表3可以看出,女子组取得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为:女子46公斤级前三名为兰州市、武威市和金昌市;女子49公斤级前三名为兰州市、白银市和省体校;女子52公斤级前三名为白银市、白银市和武威市;女子55公斤级前三名为金昌市、武威市和酒泉市;女子59公斤级前三名为兰州市、省体校和天水市;女子63公斤级前三名为兰州市、省体校和天水市。
2.4.3.2 女子组金、银、铜牌走向
金牌走向为兰州共得四枚,所得金牌数最多,占金牌总数的66.6%;白银、金昌各得一枚,各占金牌总数的16.6%.
银牌走向为武威、白银、省体校各得两枚,各占银牌总数的33.3%.
铜牌走向为天水得两枚,占铜牌总数的33.3%;金昌、省体校、武威、酒泉各得一枚,各占铜牌总数的16.6%.
女子六个级别中兰州队已然反超省体校队,争得霸主地位,白银、金昌也跻身夺金阵容。
2.4.3.3 女子组前八名成绩公告表[4]
表3 女子组前八名成绩
综上,本届省运会男子、女子项目兰州队发展迅速,赶超省体校,处于领先地位。省体校、武威、天水、白银、金昌也不甘落后。庆阳、陇南、定西、临夏要有新的举措,方能收获奖牌。
本次比赛为期三天,裁判员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能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使比赛能够“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地圆满结束。然而,赛事成功的背后,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的比赛中解决。
3.1.1 身高优劣差距趋于明显
跆拳道项目从之前的以快制胜,快打快贴,发展到长一寸,强一寸,对身高的要求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队员的身高对比赛的胜负有较大的影响,成为选材的一个重要因素。
3.1.2 运动员基本功的练习,动作不够细腻
注重动作的实用性,忽略了运动员基本功的练习和运动员的可持续发展。不少运动员苦练几年,却只能打一届省运会,省运会后往往成绩再无提升空间。综观四年一届的省运会,从理论上讲,一名运动员为夺金准备了四年以上,有足够的时间来打好基础,但为了迅速提高成绩,基本技术动作的练习讲求实用,而忽略了动作的细节,突击取得成绩者大有人在,这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运动员的夺金寿命。
3.1.3 缺乏稳定的心理素质和跆拳道精神
运动员在比分领先时,常常出现保分现象,此时一旦被对方偷袭追平,甚至反超,很容易导致心理失衡,造成兵败如山倒的局面。
3.2.1 个别技能突出的教练员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亟待提高
比赛中优秀运动员发挥失常时,个别教练情绪失控,指责埋怨运动员,对运动员战胜对手产生干扰,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导致运动员难以扭转败局。
3.2.2 个别教练员的不良风气和不当行为对运动员是负面的榜样
个别教练员指挥比赛时大喊大叫,输了比赛时,甚至谩骂裁判员,更有甚者,怂恿鼓动运动员闹场罢赛。这种过激行为违背竞赛规则和跆拳道精神,在比赛中造成恶劣影响。
3.3.1 思想问题
个别裁判员的思想问题凸显出来,个别场次出现业务能力较强的裁判员对明显的犯规行为或者有效的得分未能确认。
3.3.2 业务问题
个别裁判员执裁水平方面有待提高。比赛执裁经验不足的裁判员步法移动较慢,判罚“分开”的时机掌握不好,口令手势不统一,紧急情况下不能有效保护运动员,容易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4.1.1 着眼于选材
从女子46kg、49kg夺金队员身高都在165cm以下的身高情况来看,运动员今后的发展将会因身高处于劣势而受到限制,想要跻身国内跆拳道比赛的前列,我们还得从运动员选材上下功夫。科学选材时,除了身高、身体素质外,必须将思想道德和意志品质作为运动员选材的主要条件。
4.1.2 加强基本功练习,强化动作的细节
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需牢靠。训练时,要从运动员基本身体素质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灵敏和协调来着手进行,在注重动作实用性的同时,要强化动作的细节。
4.1.3 注重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对运动员跆拳道精神的培养
运动员要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胜负观,加强对自身应变能力和耐受挫折能力的训练。运动员学习跆拳道技术动作,必须时刻铭记跆拳道的五大精神:礼仪、廉耻、克己、忍耐、百折不屈,并将跆拳道精神贯穿于平时的训练和比赛当中,使运动员尽快适应这变化莫测、胜负难料的跆拳道比赛。
4.2.1 建立教练员管理的长效机制
将教练员在比赛中的表现通报给教练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并且将教练员在比赛中的表现与年终考核和晋升挂钩。
4.2.2 加强教练员思想道德修养的培训
对教练员定期进行培训并考核,不合格者待岗接受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执教。
4.2.3 要求教练员树立正确的比赛观、胜负观
对于目无组织,目无法纪,影响恶劣的教练员,情节严重者责令其离开跆拳道教练员队伍。
4.3.1 加强对裁判员思想素质的提高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双管齐下
通过长期多轮次的培训,培养出具有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裁判员队伍。
4.3.2 完善裁判员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
要求裁判员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进行判罚,违者进行严厉处罚,实施阶段禁赛或者终身禁赛。
4.3.3 引进电子计分系统
电子记分和人工执裁相结合,通过引进先进的电子设备,来减少裁判员的主观判断对于比赛胜负干预、甚至操控的可能性。
对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的赛事准备、比赛概况、成绩公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使跆拳道工作者从比赛中学会反思,从问题中总结经验教训,从成绩中展望未来,通过总结反思,能够对今后甘肃省的跆拳道的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借鉴和参考。综观整个比赛,本届省运会跆拳道比赛中人为因素已经无法主宰胜负,东道主的光环已经渐渐退去,甘肃省跆拳道运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1]中国跆拳道协会.跆拳道竞赛规则及解释[M].北京:中国跆拳道协会,2013:6-7.
[2]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裁判员管理办法[S].白银: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件汇编,2014:8:16.
[3]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秩序册[Z].白银: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件汇编,2014,:8:18.
[4]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成绩册[Z].白银:甘肃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件汇编,201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