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小琴
近日,《人民日报》对2015年前9个月的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件进行逐一分析,其中,诬陷扶人者84例,而法院对恩将仇报的讹人者的处罚率基本为零。
这种结果让许多人在道德与避害间徘徊:扶,怕被讹上,引来无尽的麻烦;不扶,良心上不安。“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面对这个两难的问题,我们该何去何从?
那些“扶起”事件
抹黑榜
事件一:
2015年8月22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为“撞倒老人”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该奖励名为 “委屈奖”。
事件二:
2015年8月14日,在汉中发生了一起14岁中学生小何好心搀扶老人却被索要500元治疗费的事件。但根据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发现,老人是自行骑车摔倒的。为此,汉中汉台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小何“汉台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5000元现金。
事件三:
2014年,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青扶起摔倒的同乡老人,反被老人家属诬告为撞倒老人,并被索要数十万元赔偿。吴伟青以死来自证清白。
反转榜
事件一:
2015年10月4日,中国留学生@小小小力SAMA在微博上称 “中国老人日本‘碰瓷,索赔10万日元”。此消息引发网上热议。但据后续调查,有目击者证实老人确实是被撞倒的。
事件二:
2015年9月,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女生袁大宸称,8日她扶了一位摔倒的老太,却被老太儿媳赖上,说老太摔倒是她所致。此事件再次将“扶不扶老人”的讨论推向巅峰。然而,又有几名目击者愿实名作证,袁大宸曾道歉,并承认撞了人。故此,法院判袁大宸负主要责任,老人家属负次要责任。
争议,扶还是不扶
近年来,各地频曝光扶老人遭诬陷的事件,致使许多善良的人望而却步,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丧命。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已经成了社会备受争议的问题,也令道德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舆论不扶派
@rickwu0617:做个好人,做件好事,也应当有智慧,不然会把自己卷进麻烦里。许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有这样的心理,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现在的社会,扶人被讹的事,还少吗?
@赵泉:现在“碰瓷”的人太多了,如果倒霉碰上了,钱是小事,关键是心里憋屈。就算不是“碰瓷”的,好人做到底,打了120后肯定得跟着车把老人送到医院,医疗费也得自己垫,万一遇见的是孤寡老人更是摊上一堆事,我不是不想扶,真的是扶不起。
舆论帮扶派
@南极的温暖:有可能被讹,但那是极少数,10个被扶之人里面或许只有1个是讹人的!我们怎么可以为了十分之一的概率去放弃帮助一个老人?
@乐行天下:诗人纪伯伦说,“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其实,不能因为被黑暗欺骗,从此就诅咒光明;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被黑暗欺骗过,从此就躲避光明。
考场速用:“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曾几何时,这是件毋庸置疑的事,在如今,却是社会问题中的疑难杂症。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指责“不扶”之人,当“农夫与蛇”的故事不断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当“狗咬吕洞宾”的事件曾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他们不是不愿意扶,而是不敢扶。所以,构建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无从扶的心酸
老人摔倒,因无人扶而溺亡
2015年8月30日下午,河南开封下暴雨,路面积水成河。一位60岁老人骑电动车涉水时突然倒地,在水中不停地挣扎。多名路人上前围观后又退回,一女子劝人帮忙未果后也离开了。3分钟后,老人被另外一群路人拉出,却已逝去。
令人唏嘘的道德自白
2014年,在苏州阊胥路,一名65岁的大妈雨天骑自行车时,不慎摔倒在马路上,腿骨骨折,结果在10分钟的时间里,路过的上百辆汽车和几十名行人,没有一人上前去扶她。甚至她对着围观者大喊:“麻烦你们先帮我把身上的自行车移开,是我自己摔倒的,绝对不会讹你们!”也无济于事。最后,开车路过的小伙子张顺,停车跑过来报警并扶起大妈。
“扶我卡”的出现
2014年,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街道党工委工作人员为百名老人佩戴“扶我卡”。“扶我卡”长11厘米,宽8厘米,红色卡面,蓝色挂带。卡上除了有照片、病史、亲属联系电话等,还有四个大字“请您扶我”。从法律角度讲,这四个字就是佩卡老人向搀扶的路人发出的邀请,在扶起的过程中,老人出了问题与扶者无关。
锐点评:《人民日报》曾评,好人正成为社会稀缺资源是源于观念错位、囿于行动成本。当信任的基石开始坍塌,当个人道德的内部冲突外化,当“当好人”的成本提高,我们源于内心的道德底线就会全面崩溃,“老人摔倒无人扶”的情景将会不断上演。
是谁束缚得了我们“扶老人”的双手
【舆论】媒体在事件上的推波助澜
在“淮南女大学生扶摔倒老人事件”尚未定性的情况下,众多“权威官号”便已做出非理性、非客观的报道,引发人民大众一边倒的舆论支持。时评人沈忱宇说:“‘淮南女大学生扶摔倒老人事件依然存在众多可能性,并不排除老人‘碰瓷的可能性。然而在一则社会新闻还没有确切定性之前,媒体就根据公众的舆论喜好,主观倾向于某一观点,极具误导性地挑动广大受众的‘愤怒神经,暴露了某些官方媒体在大众网络传播时代里缺乏理性、客观和做有建设性报道的品质。人们在美好的事件面前有多被温暖,在缺乏社会公德的事件面前就会有多‘正义。原本这份正义是应该被普及和加强的,是真正的社会集体的正能量,然而如果在客观事实并未得到澄清之前只为吸引公众眼球,把还未定性的新闻问题主观化报道,这样误导得来的‘伪正义,轻则是对当事人的不公,重则将扰乱公正平等的社会秩序。”endprint
思考:在网络民意极易被煽动的现在,媒体更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地扛起客观、理性的大旗,将所有的报道都建立在客观事实存在的基础上,不要为了一些点击量便扭曲事实或进行先入为主的报道。散播一则消息非常容易,但报道失实后再想挽回却并非易事。有时,传播坏消息或“倾向性”的介入,比摔倒的老人更让人觉得可怕。所以,真实、客观、谨慎,以事实说话,让真相示人,不搏眼球,不靠炒作,才是媒体的应为之道。
【法律】审判对道德的影响
面对“诬陷扶人者”或者“冒充好心人的肇事者”等事件,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完善。对此,复旦大学哲学系讲师郁喆隽说:“在年轻人扶老人的案例中,如果判决不当可能会造成代与代之间的矛盾。本来社会中的人是一种共生、共存关系,这样的案例如果越来越多,人们就会越来越偏向于变成一种原始的孤立的个人,就好像人只能依靠自己,严重的还会出现反社会的行为。我们应该重视这些案例对年轻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未经缜密查实,模糊案件或以和稀泥的方式解决这类案件,几十年之后,可能就没有人再相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传统道德的追求了。”
思考: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人们关注案件往往不只关注案件本身,还会关注案件判决对于同类事件的警示作用,并根据案件的判决来决定自己的行动。所以,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才能保证人们活动环境的良好性。
【信任】社会信任系统的瓦解
先不论“淮南女大学生扶摔倒老人事件”的真相如何,在报道时,记者曾问老人的女儿,为什么认定女大学生撞人。老人的女儿回答:“不是她撞的,她为什么要垫医药费?”一句话,将中国的传统美德全部抹杀,也让许多想助人之人寒了心。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小锡曾说:“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今天,这种美德不仅没有得到发扬,而且还被质疑。这背后的无奈,是人与人之间信任危机的集中爆发。”
近几年,屡屡发生助人者遭到恶意诬陷的事件。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王伟认为,道德的义举屡屡遭遇不道德的“诬陷”,足以影响一个社会的负面情绪,扶弱济困和见义勇为成为稀缺品,相对应的表象是道德的沦落,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信任纽带的断裂。
思考:“扶老人”的道德焦虑是整个社会信任缺失的表现。曾有网友评论:“当老人摔倒引发的种种事件不断出现后,人们渐渐开始麻木,害怕自己承担了责任。而当事件需要通过法庭进行调节时,当事双方不管谁赢,我们都输了。”为什么我们都输了?因为当道德之事要通过法律解决时,说明维系着这个社会的基本信任在逐渐瓦解。
“扶老恐惧症”的克服方案
用法律“扶起”道德
2013年8月1日,深圳开始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该规定明确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担负。如果被救助人无法举证,将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果查实是诬陷的,被救助人要向救助人道歉和赔偿损失,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法被坊间称为“好人法”。
2015年7月24日,首次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规定: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针对恶意诬陷者,《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鉴∣他山之石
好撒马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国和加拿大,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让人在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
在其他国家,例如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好撒马利亚人法要求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除非这样做会伤害到自身。德国有法律规定,在必要情况下,公民有义务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损害,则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责。
故事延展
好撒马利亚人法来源于《圣经·路加福音》第10章25至37节耶稣基督讲的寓言:
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曾经有犹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对受伤者不闻不问。唯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路过,不顾隔阂,动了慈心照应他,在离开时还出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后人便把这类人称为“好撒马利亚人”。
然而英国伦理学家、教育家马丁·科恩却给出了另外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
1992年冬季的一个夜晚,在美国的一条高速公路上,停着一辆严重受损的汽车。根据当时的路况,停车救人十分危险,但是如果有人真的受了伤,将其留在原地则更加危险。已经有好几辆路过的汽车加速驶离了这个“是非之地”,而当现代社会中的“好撒马利亚人”停车准备实施救援时,罪犯则从受损的汽车内向他开枪射击,然后抢走了他的汽车。
方案之外
当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行走的时候,我们是该首先假设他人都是危险的骗子或敌人,还是将他们视作自己的同胞与朋友?这是关于“扶不扶老人”这一话题引申出的深层次问题,但再完备的法律也无法回答这一问题,因为这是对人性的拷问。
推动相关法律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但形成良好的公意氛围也是当务之急。因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不只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而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友善的体现。法律只能解决人们的矛盾和纠纷,代替不了“公道人心”。如果一个老人摔倒在路旁,每一个路过的人都积极参与救助,而一旦有讹诈的事情发生,路人都能主动作证,那么我们的好人也就不会承担如此高的风险、背负如此沉重的负担了。重构社会道德的信仰是唤起扶危助患者的先决条件。endprint
用证据还原真相
2015年国庆期间,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谢波回荆州石首市休假时,路遇一九旬老太倒在路边的草丛中动弹不得。谢波拜托一位路人拍照后,在雨中拉着老人的手陪了她两个小时。
关于取证,泉中律师事务所郑文峰律师曾给出几个方面的建议:
●物证。如果老人意识清楚,可先用手机录音,请老人讲明他摔倒的过程;或者拍摄照片,留下现场原状;或者拍摄视频,留下施救的过程。
●人证。在帮扶摔倒老人时,可请路人一起帮忙,共同施救;或者让路人帮忙作证。
●监控。在施救摔倒老人的过程中,留意事件发生的现场有无摄像头等监控设施,救助后可与监控设施的使用单位联系,以免时间过长证据被删除。
另外,可以寻求部门支持。比如,在施救老人的过程中,可请专业救助机构帮忙,在与110、120等机构沟通时,最好将事件过程阐述清楚,一般这些机构都有录音,可以留作证据。
方案之外
“先拍照取证再救人”是一种救人的选择,但也是困境中的一种无奈之举。在做好事之前都要先拍照取证或先录视频取证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悲哀。因为我们在物质文明快速发展的今天,精神文明却在急速下降,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信任和基本的道德守护。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结尾时有一句话:“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这句话同样也适用于这里,连基本的救助动作——扶人,我们都不敢直接去做,那说明整个社会的“人心倒了”。
扶起人心
南宁市第二中学 韦洋洋
“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的讨论已历几载,从2006年南京彭宇案开始,到2014年春晚舞台小品《扶不扶》,再到2015年9月16日广西来宾市女青年扶老人送医反被讹事件……同类事情层出不穷,争论反思从未停止。坚守善心的扶起说,视情况而定的中立说,做好拍照立证的理智说,呼吁保障好人权益的立法说,如何科学扶人的医学说……无论老百姓给予多少“良方”,社会依然无法为这一场场令人困惑又难过的“连续剧”找到一个谢幕的出口。
连续不断的“被讹”事件,让原本清明的助人之心蒙上阴影,也让许多人在“扶与不扶”事件上犹豫徘徊。如何在这个两难的问题上找到突破口?如何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找到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立足之地?需要整个民族重新思考。
20世纪80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男子洗劫了一名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的女子,但他不忍心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警后离开。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警察成功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但法庭却做出了该男子被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标准是这样的: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条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但对拯救生命而言,其他事情便不值一提。比利时法庭的判决不仅仅是单纯地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者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对生命怀有敬畏之心,是一种信仰;对生命抱有尊重之情,是人性的基本体现;而是否积极拯救了生命,应该成为评判所有意识和行为的出发点。社会上的道德评价和法制建设如果能扎根于此,那许多如今不尽如人意的事件将会得到完善。一方面,当人们无意中给别人造成人身伤害时,不会因为怕承担过多的赔偿压力和舆论压力而放弃救助;另一方面,如果路遇别人出现危险,也不会担负着做好事成为被告的重重顾虑而袖手旁观。
“扶老人”并非无解的道德难题。以尊重生命为一切归结点,“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的讨论将无延续之可能。社会人能扶起的,不仅是老人,不仅是人心,更是对美德及生命的最大尊重及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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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渺小的人也给得起一个微笑,再贫穷的人也搭得起一双臂膀。只要人们心底还有善良,这个世界就能给予我们美好与希望。本期《特别关注》我们邀请来自广西南宁市第二中学的韦洋洋老师谈谈这个时代的“扶或不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