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5年4月9日,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11个省份和5个基层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很有借鉴意义。这些交流材料将在本刊分4期刊登,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此为第一期。
依法规范广西农村水电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4年,广西以民生水电建设为重点,以行业监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完成农村水电建设投资12亿元、新增装机12.4万千瓦、发电量190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年计划的120%、155%、132%,为广西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以民生水电为重点,加快农村水电惠农工程建设
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突出抓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民生水电建设。一是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全面加快。2013—2014年度中央投资安排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62个,概算总投资13.3亿元。面对繁重的任务,通过采取组织培训、座谈交流、召开项目进度对接会、落实专人分组分片督查、定期通报、约谈工作滞后项目业主、派工作组到区内外设备厂家开展跟踪督查等措施,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机电设备招投标并进行改造施工,其中85个项目完成机电设备改造,116个项目完成机组启动验收,完成建设资金支付5.6亿元,为2015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扎实开展。广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共38个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27.3万千瓦,总投资19.9亿元。为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出台了《广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截至去年底,已建成投产大新县中军潭等28个项目,完成装机容量共20.1万千瓦,累计完成投资16.8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三是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有序推进。出台了《广西小水电代燃料管理办法》,突出抓好代燃料项目征地拆迁、项目环评等制约项目施工进度的问题,有效推进代燃料电源点的建设。目前,巴马县金边等5个代燃料项目电源点建成投产,完成了贺州八步区水晶塘二级等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验收。
二、以创建美丽生态电站为先导,打造绿色水电示范点
认真做好绿色小水电典型培育工作,着力打造三大示范点。一是在中越边境归春河畔,打造边境绿色生态电站。围绕德天跨国瀑布国际旅游中心,建设硕龙一级、二级和稔底一级、二级沿边绿色生态电站。二是依托大新县梯级电站,打造绿色水电示范县。以那岸电站为龙头,加强流域梯级调度,形成安平湿地公园,带动当地旅游发展,建设那岸、上利、格强、中军潭梯级调度的广西绿色水电示范县。三是以崇左市黑水河为线,打造流域绿色水电。依托东盟经济开发和边关旅游,建设跨大新、江州、龙州、宁明等县共12座电站的黑水河流域绿色水电生态走廊。
三、以加强水能资源管理为抓手,促进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新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2013年颁布实施以来,为本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14年,广西水利厅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本区农村水电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管理。严格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所有项目都进入政务中心统一受理,去年受理申报施工许可证项目18个,审批率100%。指导全区农村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完成那板等13座水电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水电项目验收管理,自治区本级完成百色福禄河五级等6座水电站项目验收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地方水电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系统电站信息查询、分析、共享、预警等综合运用,提高水电站防汛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印发实施《水电站与当地政府建立防汛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等7个防汛度汛规范性文件,强化水电站防汛工作。切实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监管“双主体”责任,全区2395座水电站实现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监管。围绕平安水电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电监部门的协调联系,在发电业务许可和安全监管方面相互配合和支持。2015年,广西水利厅配合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对存在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贺州市大冲水电站进行处理,依法撤回对其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不准予该电站经营发电业务,并停机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