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的八年浩劫

2015-12-23 15:54李菲
商周刊 2015年19期
关键词:胶济青岛港华北

李菲

日寇如附骨之疽吮吸着青岛人民的血汗,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侵略行为,印证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同时也警示今天的我们。

78年前的8月14日,对于青岛来说是一个屈辱的日子,日本“贼喊捉贼”,制造了德县路事件,向青岛伸出了罪恶之手,战事一触即发;70年前的10月25日,则是一个让全青岛市民欢腾的日子,日本结束对青岛的占领,青岛重归祖国的怀抱。八年抗战期间,遍地疮痍,除了军事侵略,日本更是为了配合军事推进对青岛进行了漫长的经济掠夺。

七七事变后,日军迅速扩张势力范围,继东北三省之后,把华北做为自己的重要目标,开始有计划地对华北进行全面侵略。其中,对华北地区的经济掠夺则是计划的重中之重。本着以战养战的原则,日本把华北地区变成日本侵略者继续南进乃至侵略全亚洲和太平洋的战略根据地和兵站基地,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夺取重要战略资源,扩大侵略战争。

把控交通的黑手

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日本对华北地域范围的认识也随着战争形势的改变不断进行修正。鉴于华北在经济和军事上关系到日本整个侵华战略的实施,处于华北最东部的青岛,在交通等方面优势日渐凸显。

抗战初期,日本对青岛港口和胶济铁路就极为重视。据史料记载,日本在1938年1月10日侵占青岛后,第三日就开始清理港口,3月6日青岛大港启封,年底大小港完全开通,码头整修完成。与此同时,胶济铁路也在1938年实现了全线通车。

在水陆两大动脉开通以后,日本迅速霸占了港口、铁路的管理使用大权。八年抗战期间,日本海军、陆军和总领事馆统一组成的“青岛港委员会”把持了青岛港的管理,港航管理也被归入了日军海军手中,日海军司令部下设港务局,码头业务由日人组织的“青岛埠头事务所”(后改为“埠头板式会社”)独家经营。对民船进出港口,日军制定了极为苛刻的规定:“凡出入华北各港之中国国籍民船,须领得日本海军当地机关发给的许可证,而且即使领有许可证之民船,除来往日本、满洲各港间之外,仍不准航行于他国港口。”同时,停靠码头也有严格限制。迫于这些限制,中国民船往来几乎绝迹,偶有不明规定的外域民船驶抵青岛港,轻则并扣留,重则被撞沉;胶济铁路通车后,最初交由“满铁北支事务所”管理,继由日伪华北交通公司管理。而实际上,该公司是日本内阁的两大国策公司之一,名为日伪合办,实际仍受日方支配。

在沦陷期内,青岛港一直是侵华日军在华北最重要的军港和战略物资供应基础,青岛港和胶济铁路也是日本对华经济侵略和掠夺的重要基地。通过胶济铁路和新修的德石铁路,日本疯狂地掠夺山西、河北、河南、山东等省的矿石、煤炭、粮食和棉花,除一部分运抵青岛作为日资企业原料和燃料外,矿石、煤炭大部分转运回日本,而经青岛港和胶济铁路输往山东内地的多是军用物资。

觊觎已久的贸易垄断

早在1914年,日军利用一战第一次入侵青岛时,即悄悄埋下了经济侵略的伏笔:不仅攫取了德国在青岛的所有特权,而且以纺织业为中心的投资超过9亿日元,留下的日侨人数近2万人。当1938年再次侵占青岛,日本实行法西斯军事统治,把青岛经济纳入侵华战争轨道。

限于青岛港和胶济铁路一直受日军控制,不可避免地对青岛的内外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抗战以前,胶海关的行政管理以英国人居首,日本人为次。沦陷以后,日本迫不及待地在入侵青岛的当月从英国人手中夺过大权,由日本人山本恒三郎取代英人甘柏操任税务司。在日本与英国当局商讨《海关问题之纲要》中确定,“日军占领地域内各海港,中国海关所收之全部收入,应以海关税务司名义存入横滨正金分行,若该地无横滨正金银行时,得存入另行协定之银行,”从中攫取中国关税的储存权。同时,《纲要》中还规定了日本在中国以海关收入偿还外债和赔偿方面的优先权。

在控制海关的同时,日本也通过军管理、中日合办、强制购买、新建扩建等手段掠夺青岛民族工商业。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工矿企业如矿山、冶金、公用事业、交通邮电以及与日本经济发生摩擦的蚕丝、水产等行业,在1938年被归入了“统制事业”,由日本国策会社专营。整个华北的交通、通讯、发电、矿产、盐业及其他重要行业皆被该国策会社垄断,经营范围涉及了煤、铁、盐、棉花、电力和交通等各个方面,日本人完全掌握了所属企业,凡是与它竞争的工矿业统统被搞垮。

不难发现,和军事行业密切相关的产业以及资源掠夺性的企业是日本在青岛建厂的主要方向,其中纺织、饮食、机器和金属制造业发展最陕。除了历来垄断青岛纺织工业以外,日办铁工厂由战前7家发展到1944年的29家,还建立了规模较大的青岛工厂、丰田式铁工厂等,直接为日本侵略者侵华战争服务。

此外,日本侵略者还对沦陷区进行了赤裸裸的金融搜刮。1938年4月8日,中国联合准备银行青岛分行成立(后称“联银”),成为青岛地区银行之银行,日本顾问操纵“联银”大权,“联银”成为日本银行的代理店,是日本操纵殖民地经济的重要工具。仅在1939年8月上旬,青岛分行就发行伪币2800余万元。被迫使用这些没有准备金作抵押有不断贬值的“联银券”,当时中国人民所受掠夺之苦可想而知。而强令“法币”贬值,也是日本掠夺青岛金融的重要手段。在日本人制订的《旧通货治理办法》中,规定分期贬低“法币”,再以此“法币”抢购国民党统治区物资和套购外汇,攫取第三国的进口物资。几次贬值后,“法币”几乎没有什么价值。

此外,从1942年开始,日伪大搞“献金”运动,住户和商民被迫按住房和资本大小缴纳款项。大量的商民被罗织罪名没收资产,强制“献金”。同时,日伪当局还强令市民过“简易生活”,致使青岛市民百姓饥寒交迫,痛苦不堪,挣扎在死亡线上。

血泪斑斑的劳工史

自1938年1月侵占青岛以后,日本每年将大量劳工从青岛输往我国东北和日本,强迫他们从事繁重劳役,过着非人的生活,九死一生。

为掠夺华人劳工,日本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在抗战头几年,日本军队、新民会、劳工组织等机构在不同阶段展开了各种欺骗式的宣传活动,将大批破产农民和失业工人骗到青岛,大部分送往东北伪满等地。1941年7月,日伪华北劳工协会成立,在青岛设立办事处,继又增设“劳工赴日事务所”和“青岛特别市劳务委员会”等机构,借治安“讨伐”、“扫荡”等名目,四处抓捕大量无辜劳苦大众,关进劳工集中营(所谓收容所或训练所),强制押送至日本国内。

据伪青岛市警察局统计,经青岛渡东北的劳工1938年有33976人,1939年有119161人,1940年有145236人,其后几年有增无减。据1943年1至7月伪华北劳工协会青岛办事处统计,赴东北劳工有72368人,家属51070人,共123438人。

当时,日军在青岛设立的伪青岛劳工协会的劳工集中营主要有大港5号码头、铁山路85号、商河路及汇泉体育场等处。其中,大港5号码头设有水牢囚禁劳工,六七十名劳工被塞进一个水池,惨死其中的劳工甚多;在铁山路85号,里外皆有日军监守,常常囚禁七八百名劳工,每隔10余天或1个月送走一批。一旦劳工患上肠胃病,就会被送到台西嘉祥路3号的青岛市传染病院“隔离”。在传染病院内设立了抽血站,“隔离”的劳工病号被抽血后即被用车拉到东镇郊外集中掩埋。1943年春到1944年底,平均每日收容劳工100余人,每天大量抽血,供作日军伤员输血用。这样的抽血站,在青岛劳工集中营几乎处处都有。

日寇如附骨之疽吮吸着青岛人民的血汗,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侵略行为,印证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同时也警示今天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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