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雷,盛 况,华 龙
(山东省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山东微山277600)
环境安全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因此维护环境安全是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首要任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各种人为的或技术的原因所造成的环境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冲击也越来越大。南四湖地处山东省微山县境内,是我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必经之地,为保证水质安全,防止突发安全状况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加强环境监管,制订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和应急水平尤为重要。
将环境应急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注重从领导建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和应急水平,建立健全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保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损失。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参与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和处理。建立了主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队伍,公布了值班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污染事故,应急分队快速赶赴现场。领导专家科学决策,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现场,救助受污染危害的人员,将污染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从而有效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
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污染事故及污染纠纷处理程序》,规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现场调查监测小组、事件处理小组。接到突发性环境事件报警后,应急队伍能够做到快速出警、现场控制、现场调查、情况上报、污染处置、消息发布等一系列的处置程序。开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举报电话,值班人员接到电话能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保证及时带领应急队伍奔赴现场调查处理。注重构建环境安全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全面落实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要领导参与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和处理,逐级明确责任,将工作分解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河流和大气污染严重,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及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的项目,坚决不批。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环保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敢于执法,做到查处环保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一步完善“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环境执法体系,充分发挥环保、监察、发改等部门的联动优势,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到既处理事,又要处理人。
南四湖区承接鲁、苏、豫、皖4省32个县、市、区的来水,入湖河道53条,其中主要入湖河道达25条,环境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加强排查,严防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
(1)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检查,对辖区的各类重点污染隐患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每月至少进行1次。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违法问题,做到依法及时查处。
(2)加大对入湖河流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控和检查。组织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入湖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掌握污染动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污染事故发生。
开展环境应急处理处置演习,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从应急实战演习中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投资20多万余元购置了应急监测设备、防护服和药品,对环境技术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做到发现污染事故能够迅速出动,及时处置现场。开展环境应急实战演习,在辖区内一化工厂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应急实战演习,通过演习锻炼了队伍,提高了队伍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企业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预案,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处置预案进行评审,提高企业应对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监测处理系统建设,加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调查范围及力度,建设环境安全危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安全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建立先进的环境安全事件监控预警系统,特别是能加了应急环境监测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做好应急资金保障。
实施科室联动,鼓励群众参与环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监察、监测、管理等科室密切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处置有力。维护环境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扩大群众对环境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群众的参与能够做到污染事件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在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后,要及时、如实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随时公布污染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公布严重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及查处情况,提请社会和舆论监督,震慑违法排污企业。
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突发环境事件随着经济活动而加剧。环境污染事故种类多样,频次增加、程度加大、损害加大。我们应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应对能力,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更要及时有效地处理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身的危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部,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
[3]邓水平.基层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亟待提升[N].中国环境报,2015-03-30(2).
[4]刘四建.创新思路确保履职尽职[N].中国环境报,2015-0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