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项目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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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艺术基金第三次理事会议审定、公示,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为394个,兹报告如下:
2014年5月1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舞台艺术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14年6月1日至8月1日受理项目申报,各类申报主体共申报4256个项目。经审查,132个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4124个项目通过了项目审查,参加了评审。根据对申报项目的分类统计:
(1)申报项目类型:舞台艺术创作项目1998项(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1056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942项),占申报总量的46.95%;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项目836项,占总量的19.6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833项,占总量的19.57%;艺术人才培养项目589项,占总量的13.84%。
其中,机构申报的大型舞台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这三类项目的申报情况相对较好;个人可以申报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美术摄影书法,由于申报主体社会化程度较高,这两类项目的申报比较分散,随着艺术基金的常态化展开,将有较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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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主体类型:申报主体为机构的3088项,占总量的72.56%,其中,国有机构申报项目2238项,占机构申报总量的72.47%;非国有机构申报项目850项,占机构申报总量的27.53%。申报主体为个人的1168项,占总量的27.44%。
(3)申报项目分布:中央直属单位、部队(含武警)及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量依次为:云南466项、北京431项、中央直属单位331项、河南233项、内蒙古183项、河北163项、安徽160项、山东154项、福建151项、山西151项、上海121项、江苏116项、湖南115项、甘肃111项、湖北110项、辽宁109项、江西107项、新疆103项、重庆100项、天津100项、吉林98项、浙江90项、广东88项、陕西82项、四川68项、广西60项、宁夏51项、部队(含武警) 50项、青海48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项、黑龙江29项、贵州26项、西藏14项、海南9项。
2014年3月4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按照代表性与多样性、动态调整与专家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遴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各类专家,组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各地共推荐艺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5170名。
根据2014年评审工作的需要,按具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文化部优秀专家、中组部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国家级文艺协会负责人等条件,参考地域、艺术门类和系统、单位间的适当平衡,遴选出1328名初评专家和524名复评专家,形成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初评、复评专家库。
按“先培训、后评审”的原则,2014年9月4日和22日,分别召开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初评专家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和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复评专家大会。
按同类同量和易评性方法,对艺术规律相近的艺术门类进行合并编组,将4124个项目分成28类89个项目组。2014年9月2日,按“同行评审、地域回避、双向匿名”的原则和评审组专业结构要求,通过信息化评审系统随机抽取形成89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均包含艺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9月5日至14日,进行为期10天的网上初评,经各地初评专家独立分散的网上评审、排序,评审系统自动汇总评审结果,共评出764个项目进入复评,初评通过率约为18.5%。
2014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复评。复评为会议评审,复评项目共分为27组。其中,大型剧目8组,分别为地方戏、京昆、歌剧音乐剧、舞剧杂技剧、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话剧和小剧场戏剧、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小型剧(节)目6组,分别为戏剧、音乐、舞蹈、曲艺、魔术杂技、木偶皮影;传播交流推广3组,分别为舞台艺术演出(国内)、艺术展览(国内)和海外项目组;艺术人才培养3组,分别为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和其它艺术门类;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7组,分别为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雕塑、工艺美术(含漆画)、书法、摄影。
为做好复评工作,在初评办法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复评办法和标准。按照项目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不担任项目所在评审组的评委,同一个评审组中、同一单位的评委不超过两名和中央、地方、文化、文联、教育、军队等评委数量适当平衡的原则,抽取和遴选了183名评委,组成27个评审组。大型剧目和作品、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安排了申报主体的现场答辩环节。
2014年10月28、29日,根据复评统计结果,管理中心组织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对394个拟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进行复核。2014年11月4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召开第三次理事会议,审定通过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共394项。
2014年是艺术基金首个资助年度。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2014年艺术基金立项数量,大体为申报量的十分之一。
(1)大型剧目和作品,申报1056项,进入复评169项,立项资助81项,立项率为7.67%;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申报942项,进入复评187项,立项资助100项,立项率为10.62%;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项目,申报836项,进入复评191项,立项资助93项,立项率为11.1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833项,进入复评137项,立项资助79项,立项率为9.48%;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589项,进入复评80项,立项资助41项,立项率为6.96%。
(2)从不同类型申报主体的申报量、立项量和立项率看,国有社会团体和部队,达到17.39%和12%,高于平均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个人,立项率为10.50%、10.36%、11.47%,略高于平均值;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类文化单位,为3.51%和3.75%。
从实际情况看,国有社会团体和部
(3)从各省的立项情况看,由于今年是艺术基金首个运行年度,基金地方工作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各地对艺术领域里的基金制管理和项目化申报仍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一些地方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还不够深入,一些有影响、有实力的艺术单位没有申报,对指南的分析和自身优势的挖掘有待深化,项目申报在数量与质量上不平衡,一些省份的项目申报量偏少。个别申报量大的省份,申报项目虽多,但有项目同质化、一般化的问题,创意、特色和设计深度不足,影响立项数和立项率。
随着艺术基金的常态化展开和管理部门、申报主体的经验积累,一些有实力的地区和申报主体,其申报能力会得以释放。同时,根据申报指南的规定,申报主体未完成立项资助项目,不得再申报同类型的项目。因此,各地、各类申报主体在项队,这类机构设立早、数量少、实力强,因而其申报量虽少,但立项率较高;艺术类事业单位和国有文化企业,这类机构实力相对整齐,特别是中央和省市直属的艺术单位,起着龙头作用,代表艺术创作的中坚力量,从评审结果看,其申报量和立项数都占有较大比重,立项率略超过平均值;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类文化单位,数量大,但多数小而杂,设立时间短,市场能力强、原创力量弱,实力参差不齐,从评审结果看,立项率偏低。目申报和立项上的不平衡问题,会得以逐步缓解。
(4)从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的立项情况看,总体上比较广泛、平衡,基本反映了不同艺术门类的发展现状。个别门类,如舞剧、歌剧立项数稍高,民族管弦乐、交响乐、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略少,可能与此类艺术单位的数量、发展状况、申报质量或评审组的专家结构有关。
(5)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中,考虑艺术工作的连续性,《2011-2012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15部)和《京剧经典传统大戏电影工程》(5部),按基金制管理的流程,这次一并纳入艺术基金的项目申报与资助。
(6)艺术基金的人才培养项目,与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学历教育和社会艺术培训相区别,体现高层次、小批量、多样化、实践性的特点。从评审立项情况看,较有优势的申报主体多为同门类中有影响的艺术机构、有经典保留剧目的院团和西部地区体现民族特色的单位。
艺术基金的人才培养有一定周期性,如经典保留剧目的青年人才培养,本年度有10部经典保留剧目的青年表演人才项目获得立项资助,相对较为集中,但一定时期内同一剧目的青年表演人才培养不会重复立项资助。指南中列举到的其它一些未立项的推荐内容,在明后年的申报评审中,会提高获得立项资助的机率,逐步趋于平衡。
通过对394个资助项目关键词检索,申报主体紧扣《申报指南》要求,突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特别是在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方面有新突破、新亮点。
一:“中国梦”,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主题的项目有70项。其中,舞台艺术项目36项、美术书法摄影项目17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16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1项。舞台艺术项目占此类项目的52%,特别是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作品在大型舞台剧中占比较高,占81个资助项目的25%。
关键词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材的项目有63项。其中,舞台艺术项目39项、美术书法摄影项目13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8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5项。舞台艺术项目在此类项目中占比最高为62%。
关键词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的项目有93项。其中,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占比较高,共有27项,占此类项目的29%。舞台艺术项目28项、美术书法摄影项目28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10项。这类项目的内容非常丰富,对传统文化艺术门类的覆盖面很广,京剧、昆曲、地方戏、木偶戏、皮影戏、国画、书法、篆刻和陶艺、瓷器、漆器、景泰蓝、唐卡等传统艺术门类和手工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展览展示、人才培养等都有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关键词四:“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相关的项目有15项。其中,传播交流推广项目5项、美术书法摄影项目5项、舞台艺术项目3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2项。
关键词五:“美丽中国”,此类项目有27项。其中,美术书法摄影项目19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7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1项。
关键词六:“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这类主题的项目有18项。其中,舞台艺术项目7项、美术书法摄影项目6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5项。
总体看,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较好反映了我国文艺园地百花竞放、硕果累累,繁荣发展的生动景象。国家艺术基金重点资助这类项目,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认识文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自己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将发挥积极的作用。(201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陈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