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巧断“案中案”

2015-12-22 06:13贾洪波胡晓丽
资源导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常山王军大嫂

◎贾洪波 胡晓丽

所长巧断“案中案”

◎贾洪波 胡晓丽

“常所长在不在?”3月2日一大早,一位大嫂怒气冲冲地走进孟州市城伯国土资源所,还没进门便吆喝起来。

所长常山赶紧迎了出来:“大嫂,你好,我是常山,有啥事儿你先进屋说吧。”

经了解得知,大嫂姓赵。今年1月,赵大嫂和村里老周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老周的100亩农用地租给赵大嫂种树,租期从2015年4月1日计算,租金也在4月1日时付清。谁料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老周在2月底又将那100亩地租给了王军。

“常所长,你们经常下村宣传土地政策,我这事可归你们管。你说说这100亩地是不是应该归俺用?你们国土所是不是应该把这地判给俺用?”赵大嫂气呼呼地说。

“大嫂,你先消消气,听我说。你和老周签订的这个属于土地流转合同,按道理,你签订合同在先,这地应该归你使用。但是,这件事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国土所没有权力判这案。所以啊,大嫂,你还是应该找当事人协商协商,实在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序。你说是不是?”

听常山说得在理,赵大嫂也泄了气:“看来你们也管不了,那我可咋办啊?今天早上那个王军把沙土水泥都拉过去了,不等我去告,人家的驾校都要盖起来了!”

“啥?驾校?大嫂,你能不能再说详细点?”常山立刻警惕起来。

“你不知道,王军租那100亩田地是办驾校,所以每年给老周的租金多,要不然老周也不会出尔反尔。”

“大嫂,你咋不早说?看来你这件事儿我们所里管定了!我们虽然管不了老周把地租给谁,但是如果有人违法占用农用地,我们一定管到底!大嫂,你带我们去看看!”说完,常山叫上所里两位同志直奔现场。到了地方,果然看到两辆拉着沙土的汽车停在路边,王军正在指挥着卸车。

“不能卸车!赶紧停下来!”常山厉声喊道。

“你谁呀,凭啥不让我卸车?”一个身材高大、剃着光头的男人走过来口气不善地问道。

“我是城伯国土资源所所长常山,这是我的执法证!”常山边说边拿出执法证,亮给来人看。

“你叫王军吧?你这是要干啥啊?听说你要用这100亩农用地办驾校?”常山问道。

“常所长,这100亩地就是普通农用地,又不是基本农田,她赵大嫂能租来种树,我就不能租来办驾校?我给的租金还高嘞!”王军自以为是,高声狡辩。

“王军,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基本农田除了国家特殊重点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这100亩农用地可以用来种树,但是你来办驾校就属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要经法定程序批准才行啊!咱们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你这一占就是近百亩,你想想问题的严重性吧!”常山一番言词,有理有据,惊得王军惶恐不安,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常所长,我知道错了,我这就让司机把沙土拉回去。赵大嫂,对不住,这地还是给你用吧。”王军主动和解。

“中!那咱俩一起去找老周!常所长,谢谢你们,今天俺和王军、老周不仅理清了合同,还增长了土地保护知识!”

看着赵大嫂和王军离去的身影,常山舒了一口气。这正是:本以为不归所里管,原来案中还有案!

(作者单位:孟州市国土资源局)

图片报道

通许县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其中,城关镇、长智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面积2560公顷,可提升耕地效益850余万元。图为城关镇苗岗村农民在采摘草莓。该村农民通过种植草莓,每年每亩可增收6万~10万元。

(刘玲玲 摄影报道)

猜你喜欢
常山王军大嫂
拔野葱
石榴树想法妙
大嫂大,二嫂小
我要好好来欣赏
可爱的小丫丫
让评论在县级纸媒有效落地响亮发声——以《今日常山》为例
生态景观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探索
常山胡柚营养成分分析研究及其产业化应用前景
街上来了新城管
家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