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滨
幼时读小说《牛虻》,在结尾处,明天就要被处决的那绰号“牛虻”的革命者亚瑟,在给他钟爱的人琼玛的诀别信末尾处,用这几句歌谣来代替自己的署名:“不论我活着 / 或是我死掉 / 我都是一只 / 快乐的飞虻”(李 民译)。读来虽然懵懂,但觉得其中似乎另有深意。后来知道,这歌谣原来是出自英国诗人William Blake之手,名为“The Fly”,收录于他的诗集Songs of Innocence and of Experience(《天真与经验之歌》)的Experience部分。全文如下:
The Fly
Little Fly
Thy summer’s play,
My thoughtless hand
Has brush’d away.
Am not I
A fly like thee?
Or art not thou
A man like me?
For I dance
And drink & sing;
Till some blind hand
Shall brush my wing.
If thought is life
And strength & breath;
And the want1. want: 古语解作lack,“欠缺”之意。
Of thought is death;
Then am I
A happy fly,
If I live,
Or if I die.
飞虫
小小飞虫
夏日里的舞蹈,
我无意的手
将它挥掉。
我不也是
像你一样的小虫儿?
你不也是
像我一样的人儿?
我也舞蹈
我也喝酒歌唱;
不知何时一只盲目的手
也要挥去我的翅膀。
如果思想就是生命
力量和呼吸;
没有思想
就是死亡;
那我就是
一只快乐的飞虫,
不管是活着,
还是死去。
* 这是一首歌谣,因此我的译文也尽量以歌谣的韵律译出。
牛虻总是惹人厌的:苏格拉底这只叮住雅典城的人们不放、竭力要将他们唤醒的“牛虻”,最终被其城邦的统治者们判了死刑;不过,他倒是心甘情愿地饮下了毒药,因为他相信那是他应当去做的,就像他应当去唤醒雅典城这头行动迟缓的大兽一样。
但是,Blake的 fly也不一定便是牛虻,它或许是任意的什么小飞虫,在夏日里,哼唱着,舞蹈着,沉醉于光的海洋;它根本就不知道,一年中还会有四季,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它的生命中,只有阳光四溢的夏季就够了。Blake的这只逍遥自在、毫不牵挂生死的飞虫,不是很有些仙风道骨吗?
汉学家Arthur Waley在出版于1963年的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Mongols(《蒙古秘史》)这本文集中,曾收录一篇名为《道家布莱克》(Blake the Taoist)的文章,其中谈到Blake的道家风骨;此后,关于Blake这个奇怪的英国人与佛道的异曲同工之处也常有人提起。篇幅所限,此处无法做长篇大论,但不妨以小虫为契机,我们也来谈谈这“生命之道”。
《飞虫》这首诗的前半部分(前三小节),“我”因为无意间伤害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生命,从而联想到人生无常。这似乎是重复着莎剧《李尔王》中一句诗行的主题: “As flies to wanton boys, are we to the gods, — They kill us for their sport2. sport: 嬉戏。”. (IV, i, 36-7)可是如果诗到这里结束,那“我”也不过是和那些“咳血看落花”的无聊诗人一样,感叹命运无常,人生短暂而已。
然而,《飞虫》的真正意义却在诗的后半段(后两小节),以一个“反逻辑的推论”得以体现——如果“思想”在生命中的作用如此重要,那“我”宁可作一只快乐的飞虫,生或死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首诗很像一个有关“悟道”的寓言。在《庄子》英译中,冯友兰把“道”解释成 “万物的自发性”(the total spontaneity of all things)。也许,这个spontaneity是最适合Blake的吧——生命的意义在于认清自己与世间万物的“真面目”,“随性”而为。真正的“悟道”并非来自理性的“沉思”,也并非“不思”,更不是任凭别人把他们的思想强加到我们头上,而是通过积极地生活而体悟“生命的力量”,最终达到顺应自然,符合大道。
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说过,“I think therefore I am”(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第一哲学沉思录》)。 按照他的理论,思考是一种冷静的大脑活动,而思想活动所带来的,只是自己对于自己思想的认知,别无其他。虽然思考证明我是存在的,可同时,因为只限于对于我的大脑思考活动的认知,所以我是与真实世界相隔绝的。这种局限的思想能够证明存在的意义吗?所以笛卡尔最后不得不又重新回到对于一个“a God who is supremely good”的信仰上去——求助于“a God who has created us and who is no deceiver”这根救命稻草。 此外,因为“思想”被认为是人类的特权(按照笛卡尔的说法,人之外的其他生物都不过是机器而已),它便也将人与生机勃勃的大自然隔阂开来。
人无法通过思想去认识世界,因为笛卡尔已经讲明,思想只能证明思想本身;人也不能通过感官去了解世界,笛卡尔也已经说明,感官可能是欺骗大脑的工具。于是人类走入了一条由自己的“思想”创造的死胡同,一个我们自己创造的死寂的世界。
其实,世界并非死寂,死寂的只是人对于世界的狭隘认识。
思想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当思想逐渐发展成一种“偏执”,使人几乎丧失行动的能力,更迷失了自己原本在世上的位置,甚至与这本来美好的真实世界阻隔,便成为禁锢灵魂的枷锁,成为Blake所谓的“mental chains”了。
在The Grand Design(《大设计》)的开篇,作者物理学家Stephen Hawking和Leonard Mlodinow便说,“philosophy is dead.”——标榜着“爱智慧”的一门学问,当它忙于封闭人类的一个个出口,慨叹各种的“不可言说”、“无意义”的时候,它便死了。
但生命不会死。
思想,特别是纯理性的思考,并没有使人获得自由,反而带来了更大的枷锁。那种推崇思想而反对实质生活的“维理论主义”是布莱克所反对的。在诗的结尾,歌唱者由飞虫的快乐飞舞体悟到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彼此的不同,也不在时间的长短,而在于各自享受每一刻的快乐。在Blake的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天堂与地狱的婚姻》)中有一条广为流传的格言,“The busy bee has no time for sorrow”。的确,生活就是做我们该做的事,而快乐工作、生活的生命,哪来的时间哀伤、慨叹呢?
除了关于“思想”和“生命”的反常论证外,诗中还提到了“我无意(thoughtless)的手”, 也是个颇有深意的说法。从布莱克的笔记中可以看到,诗人最初所使用的形容词是“有罪的(guilty)”。这明显说明手所做的动作是人有意为之,这就给诗的完整性打了折扣。如果是有罪的手挥去了飞虫夏日的舞蹈,那么这首诗就变成了歌唱者的忏悔和悲天悯人了。而“有悔”的人生自然不够潇洒。
同样在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里,另有一条格言说,“The cut worm forgives the plow”。“被铲断的虫子原谅铧犁”。为什么?因为铧犁的“无意”。《庄子·达生》篇有“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者,不怨飘瓦”句。各注家均注云“以其无意”。为宝剑所伤的人,不去怨恨宝剑;为房上飞落的瓦片所伤的人,不去怨恨瓦片,因为它们并非刻意为之。庄子的话意在人应如“无意之物”,随“性”为之,而非“有意”为之,则物不伤己,己不伤物,即便有所伤,也不会有什么积怨存留,“是以天下平均”。所以,当人循着“本心”去做事的时候,即便有时会伤害到某些人或事,也没有必要耿耿于怀,于是,人在行动之时,便自然少了许多挂碍,便可能“无悔”了。
另外,反对将“生命”与“思想”等同,也就将“人”与所谓“无思想的”自然界联系起来:当“思想”的桎梏被打开时,人与自然,甚至整个宇宙的相互融合与转化也就成为可能,甚至必然。题目“飞虫”所隐含的深层含义,不能不让读者想到但丁《神曲》中的句子:
Do you not know that we are worms and born
To form the angelic butter fly that soars,
Without defenses, to confront His judgment?
(《神曲:炼狱篇》X:124-126. Allen Mandelbaum英译)
“飞虫”真是自然界创造了来启发人类的一种美妙生物,它们由“虫”而转化为“飞”,正体现了“变化”的意义:万物同本,生生不息,我们都曾经很卑微,我们又都可以那样的高贵。
在布莱克的诗里,出现最多的形象之一便是“虫”。在他的For the Sexes: the Gates of Paradise(《给两性:天堂之门》)一书中,最后一幅画画的是一个隐修士打扮的人,蹲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身上盘着一条大虫子。画的下面有两行诗:“I have said to the Worm: Thou art my mother& my sister。”这两句其实是化用的《旧约·约伯记》中约伯所说的话(17:13-16)。这里的虫指的是蛆虫,代表死亡。可是虫潜伏着“蜕变”,虫因死亡而来,它们经由蛹,又转变为 fly(飞翔),象征着一种超脱肉体束缚(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称为“human bondage”)的自由境界。当然,超脱肉体绝不是脱离肉体,而是不为肉身所困,就像“飞虫”是包含了“虫”,而不是摒弃了“虫”。
《庄子·齐物论》中也有一个将飞虫与人融合起来的故事:“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其志!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物化”证明物与物之间的差别并不是绝对的,能够理解“物化”的可能性,人也就通透了自然的“大理性”。
布莱克与庄子都是在困苦的生活中努力高飞的快乐的生活者。“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庄子·养生主》)这是无忧的诀窍。“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同上)这是生命的法门。对万物有了如此的了解,自然就能做到快乐地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