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亭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性的社会,对风险的认知,已由学术界扩展到普通大众,成为人们日常讨论和关注的焦点。风险与现代化相伴而生,西方关于风险的研究起步较早,以贝克、吉登斯、卢曼、拉什等社会学家为代表,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我国在改革开放后,进入高速的现代化转型过程,这一过程也是风险孕育、形成、积聚的过程。中国的“共时性”现代化转型过程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历时性”现代化过程不同,这就决定了中国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现代性,也决定了中国社会风险运行机制的不同。面对中国特殊的现代化过程,特殊的风险运行机制,西方的风险理论对其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因而需要探索我们自己的风险研究思路,即从风险的生产、转移与承担三个环节来探明中国的风险运行机制。
不同的国家和地域,现代化的特点不同,所以社会风险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研究中国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应建立在对中国社会风险的认识基础上。
首先,中国社会风险的内涵是建立在一般意义的基础上的。其次,中国“压缩式”的现代化过程,传统、现代、后现代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和各自的发展逻辑在同一时空背景下出现在我国,决定了我们国家社会风险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更多地体现在风险生产与转移的过程中。所以中国社会风险是综合性的,应该根据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去看待中国的社会风险,做出反思,应对风险。
基于以上观点,中国社会风险是指中国在“压缩式”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发生但尚未解决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社会难以承受的损失以及人们对损失的认知。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中国社会风险的内涵:首先,对社会风险的理解应该建立在我们国家“压缩现代化”的基础上。从这方面来说,中国社会风险的概念应该包括更广的时空范围,传统风险、现代风险、后现代风险都应该是中国社会风险。其次,中国社会风险的生产是制度缺位和失灵的结果。第三,风险应该包括那些已经发生但尚未解决且正在恶化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会引发新的风险。第四,这里的社会是广义的社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风险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不同类型的风险之间也是相互转移的,这会形成新的风险。第五,风险是客观存在与主观认知的结合体。风险客观存在性是指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时时刻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另外对风险本身的主观认知也是一种风险,主观认知会放大风险,而且极具传染性,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发展秩序。第六,风险是指向未来不确定的损失,具有反思性,对它的认知会影响人们的行为规划。
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是指社会风险的运行有其内在的逻辑,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包括三个运行环节,即生产、转移与承担,搞清这三个环节各自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才能明白社会风险运行的逻辑。
社会风险积聚并不断显现,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唯有搞清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找到风险运行的特点和逻辑,才能更好地规避和治理风险。下面主要是从生产、转移与承担这三个环节来分析中国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
风险生产是社会风险运行机制的首要环节,也是社会风险运行机制的基础。中国风险生产有其特殊性,即分析中国风险生产必须与“被动理性”的现代化过程结合起来,被动理性下的现代化断裂与失衡是中国的风险源。
对风险的研究开始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以贝克、吉登斯等人的观点为代表。他们都认为西方社会风险生产的根源是“理性的悖论”,“理性的内在悖论指理性试图用自身的有限性来把握对象世界的无限性之间的扩张力”,“风险社会是理性的内在悖论不断彰显的结果,是科学技术的自我怀疑主义极端化和激进化的直接表现”[1]。中国风险生产的逻辑与西方意义上的理性内在悖论有所不同。一方面,中国意义上的理性发展逻辑与西方意义上的理性发展逻辑有所不同。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被动开启的,这也就决定了中国的理性更多的是一种“被动理性”,所谓被动理性是指在被动发展过程中做出的被动理性选择,是一种赶超型的理性,而西方的理性更多的是“自然理性”,是与现代化的自然发展相呼应的。另一方面,在“被动理性”或“赶超理性”的指导下,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社会断裂和失衡的过程。社会的断裂与失衡释放了大量的社会风险因子,造成社会失序。总之,中国的理性是一种“被动理性”,而非西方的“自然理性”。这种“被动理性”中包含了更多的盲目性或者非理性,“被动理性”主要是为赶超西方发达国家、谋求快速发展、压缩现代化进程服务的,而忽略了发展背后的代价,所以“被动理性”下的现代化过程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自然理性指导下的现代化过程将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风险。一句话,“被动理性”指导下的发展理念是中国现代风险产生的总根源。
1.风险生产的动力——社会的断裂与失衡
“被动理性”指导下的现代化进程造成了社会的断裂与失衡,主要表现为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文化及价值观的多元化、路径依赖与文化混杂下的制度缺位与失灵、利益的膨胀与驱使,这也是当下风险生产的主要动力机制。这些动力机制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作用、互相影响的。
第一,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加剧了社会矛盾,对社会风险有一种放大作用。群体分化一方面体现在社会等级与分层结构上。这主要是指“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而且在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2]。群体之间的断裂,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人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社会之中,这两个社会是互相封闭的。另一方面表现为城乡之间的断裂。城乡之间的断裂既有社会结构的含义(因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也有区域或空间的含义[3]。社会群体之间的严重分化及相互封闭、利益对立,对立中孕育着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下官民矛盾、医患矛盾、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所在。其次,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的断裂还表现在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层面。这主要是文化和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世俗化,这是风险生产的文化基础。这主要受内、外两方面原因的影响,“外因”是全球化的进程,“内因”是多种社会形态并存的现状,这两方面的原因共同使不同的个人、群体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和看待问题的态度。一方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多元的文化价值本身就存在冲突的风险;另一方面这里不是否定多元,而是当多元的价值追求依附于有着利益冲突的群体时,会使风险升级,不同价值追求就会变为实际的利益冲突,导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更为严重的是当下社会价值越发变得世俗化、货币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货币关系而缺乏有机的联系,社会将变为一潭死水。社会僵化的风险将是毁灭性的,货币纽带取代了感情纽带,当货币支配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风险也就存在于整个社会网络中了。第四,制度缺位与失灵,给风险生产提供了制度空间。社会的断裂与物体的断裂不同,会存在一种路径依赖,无法完全摆脱历史因素的影响。当历史因素与新的发展结合在一起时就会造成一种文化混杂的现象,出现制度缺位。不同于“休克疗法”,中国走的是渐进式的改革道路,路径依赖与文化混杂现象较为突出,这就容易造成制度缺位与失灵,进而为风险提供了制度空间。典型的例子就是公权力的私有化,它是计划体制留下的强政府,与市场经济体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合。公权力的私有化是在侵占公共资源的前提下实现自己利益的,这是造成当下社会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第五,利益的驱使及其对人的支配与风险生产。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模式是一种“经济驱动型”的发展模式,资本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支配着人们的行为,社会各领域逐渐利益化了,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扭曲。很多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忽略了社会的代价、他人的利益,制造了大量的社会风险。像严重的企业污染、造假现象,都是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损害了社会及他人的利益,同时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制造的风险也是由他人承担的,这无疑更加剧了群体之间的冲突,产生新的风险。
我们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从“总体性社会”到“断裂社会”的过程,社会性质是多元的,是传统社会、工业社会与后工业社会的综合体,社会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吉登斯这样理解西方社会的现代性断裂,即“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轨道,从而形成了其生活形态”[4]。而我们的现代化过程把不同的社会秩序都集中到同一时空下,从不同社会秩序中“脱域”出来的利益、价值观念、生活态度难以在同一时空下得以整合,出现社会风险的“板块说”,即这就好比板块交界处,地壳活跃,地震多发,会出现失衡,我们的社会也是如此,社会结构的“断裂层”间摩擦多,不同的社会形态下生活的群体之间、不同发展程度的地域之间、城乡之间都是风险孕育和生产的多发地。
断裂必然造成失衡,断裂与失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断裂表面上看是区域之间、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社会结构的断裂,但归根到底是代表这些区域、社会形态和不同社会结构的人与人之间的分化和断裂,是人与人之间社会权利失衡的结果。权利失衡将人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群体,一种弱势群体,一种是强势群体。他们在更多时候是相互对立的,难以实现整合。强势群体能利用各种渠道和资源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他们利益的实现更多的是建立在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的基础上的。长期的权力失衡、利益对立过程就是一个风险生产的过程。例如我国目前存在的很多根深蒂固的问题,像城乡矛盾、官民矛盾、贫富差距引起的矛盾等等都是权利失衡、缺乏合理的利益诉求和保护机制的结果。这就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矛盾激化,社会风险频发。
2.强势群体:风险生产的主体
风险生产的主体是相对于弱势群体而言的强势群体,他们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本,享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发展权,这种话语权和发展权即是他们的风险权力,而风险权力又是他们的利益保障。中国“压缩式”的现代化转型过程,塑造了特点鲜明的强势群体,并形成了强势群体之间的利益链。
作为风险生产主体有如下特征:第一,相对弱势群体而言,他们具有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优越性。客观方面是指他们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同时又是制度的受益者,从小享有良好的教育、医疗、卫生、衣食住行条件,拥有更多可利用的发展资源和手段,这种优越性从很多对立的词语中便可以看出来,例如城乡、官民、医患等等,而这些词语往往以城乡矛盾、官民矛盾、医患矛盾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主观心理上的优越性使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有一种漠视甚至是歧视感。这种绝对优越性的背后是社会风险。第二,不同类型强势群体之间的互利性。强势群体有不同的类型,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都有强势群体,强势群体不同于弱势群体,他们有更多的互利性,形成一种“强强”联合的利益链。经济的发展靠政治的支持和庇护、政治业绩主要以经济提升为标准进行衡量、文化也存在被政治和经济绑架的趋势,他们之间存在紧密相关的利益链。所以才会出现污染企业正常运行、公权力私有化、权钱交易的现象。强势群体之间的互利行为会造成社会各领域的风险,例如,经济风险、环境风险、政治风险。第三,强势群体的固化性。从帕累托的精英循环理论可以看出,精英循环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但是强势群体一旦形成就有固化的趋势,各领域的强势群体相互联合形成一道牢固的“利益墙”,强势群体将好的教育、医疗、环境资源垄断了,弱势群体难以撼动。强势群体对资源的垄断,切断了精英循环的路线和弱势群体利益的表达渠道,在社会底层形成一种严重的剥夺感。强势群体的固化性从客观上使其成为风险生产的主体。第四,强势群体本身的责任性。强势群体一般都是各领域的精英,对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制定负有责任,但是社会是复杂的,一旦做出不恰当的决定就可能给全社会带来风险。总之,强势群体心理和现实中的相对优越性、客观上的互利性、固化性和责任性,使其无论在制度内还是制度外成为风险生产的主体。
现代化的断裂、失衡与强势群体的形成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强势群体的特征就是在断裂与失衡中形成的。总之,“被动理性”指导下的现代化断裂与失衡是分析风险生产环节的根本,决定了风险生产的复杂性,同时也是把握和理解整个风险运行机制的关键。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被动理性支配的现代化断裂与失衡所形成的风险,在风险承担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强势地域与弱势地域,对比一下我们会发现风险更多是由强势群体生产,而承担的往往是弱势群体,所以从风险生产到风险承担,社会风险发生了转移。
风险的运行环节中本不应包含转移这样一个环节,也就是风险生产后直接是风险的承担,即谁制造风险谁就承担风险。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制造风险者却不承担风险,更严重的是制造风险者往往是掌控权利和资本的企业甚至是政府部门等强势群体,而承担风险者则是社会底层、弱势群体。所以这里存在一种风险转移的过程。
所谓社会风险转移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理解:首先,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无直接联系。一般事物的转移都有转移方和接收方,双方之间有直接的联系,而且转移方直接主导着事物的转移,事物转移的方向、对象和影响都是确定的,同时转移的过程更多是你情我愿的过程。但是风险的转移并非如此。风险的制造者与承担风险的人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其次,风险制造者无法决定风险转移的具体过程,但是人为的风险转移系统会影响风险总的转移方向。风险产生后,并不受风险制造者的控制,这也是贝克强调的“飞去来器效应”产生的基础。风险会通过自身的属性以及其他的人为因素而转移、扩散,例如传媒、制度等。传媒、制度等人为的风险转移系统不能决定风险具体会有哪些人承担,但是风险总的转移方向是确定的,即由上而下。风险制造者把风险转移给那些弱势群体。第三,承担者往往是在非情愿的、被迫的甚至是不知不觉的状态下承担了转移的风险,这是一种不公平的承担。第四,风险转移可以是群体间的转移、地域间的转移、不同风险类型间的转移,三者有时也会联系在一起。例如大气污染、水污染造成的风险转移既是地域间的转移,也是群体间的转移。那么风险是如何转移的呢?把风险转移的内在逻辑搞清楚对理解风险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风险转移无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方面是风险的本身属性所决定的,即扩散性和不可控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又是不可控的、不断扩散的,这就导致了社会风险的转移。例如,人为制造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风险大多数都是靠风险自身的属性发生转移的,容易导致“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是人为的风险转移系统。当下主要包括两种系统,一是传媒系统,二是制度系统。在当下缺乏预警机制但充满威胁的风险社会中,传媒系统对于国家、社会、个人在规避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使人们能更加清楚地认识风险社会中的不确定性。但是传媒系统也成为各种显性社会风险转移、扩散的主要媒介。例如,一个地方发生的公交爆炸事件会迅速通过各种传媒系统传播开来,给其他人带来一种心理的恐惧,这种恐惧也许会成为新的风险。传媒系统对风险的转移、扩散在增加公众风险认知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带了新的风险。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受社会风险本身不确定性的影响,媒体的风险传播更多的是一种“风险预言”,把握不准会造成一种“名实分离”的结果,使社会陷入“风险”不能自拔;另一方面,改革以来,媒体私有化遵循市场竞争的原则,它们需要生存,生存就需要盈利,同时国家并没有完全退出市场,中国走的还是一种国家命令型发展道路,这种生存悖论造成了媒体信息的失真。所以传媒系统对社会风险转移、扩散,增加了风险酝酿和爆发的空间,更重要的是使很多远离风险、不知风险、没有制造风险的人承担了风险,而制造风险的人可能本身就确定这不是风险。
如果说传媒系统对风险的转移、扩散间接地影响到人们切身利益的话,那么我们的制度系统对风险的转移则直接作用于每个人。所谓风险的制度转移就是通过国家制定的或潜在的制度将风险进行转移。而这种转移以制度为界限分为两种人,第一种是生活在制度之上的人,他们往往是制度的制定者。但是他们往往能逃脱制度,利用制度制造风险,所以他们也是风险制造者;第二种是生活在制度之下的人,他们受制度的约束,一般是风险承担者。这样风险转移的方向是由上而下,是强势群体转移给弱势群体。风险通过制度发生转移,进而形成制度化风险,而这种风险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系统风险、结构性风险。例如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福利市场化改革,虽然教育、医疗、住房等福利市场化了,但是对于体制内人员并没有改而是维持原有的原则,将体制内人员的风险转移给体制外人员,由他们来承担,也造成了公权力的私有化,公共资源不断被占,风险不断积聚。还有我们的国有经济制度、城镇化制度等等都是风险转移的制度基础,这些制度主要是国家在渐进式双轨转型过程中,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追求资本的最大化,同时又要保护体制内人的利益,所以在制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制度时,就存在路径依赖和文化堕距的情况,进而导致制度的矛盾或空缺。这些制度的矛盾和空缺主导了风险转移的方向,决定了风险承担的群体,保护了风险制造者。
无论上述哪种风险转移方式,风险转移实现合法化则必然通过风险权力来完成,尤其是隐形风险、长期风险和结构性风险,这些风险常会导致系统的、不可逆的损害[5]。所谓风险权力是指界定和建构风险的权力。拥有风险权力的媒体、机构和政府,通过对什么是风险、风险内容以及风险影响的预测和表达,来规划社会制度的安排和影响人们对风险的态度。掌握界定风险权力的人则形成一种社会和政治地位,即一种“社会风险地位”。所以风险转移无论是通过传媒系统还是制度系统最后还是要归结到风险权力上来,因为只有通过风险权力对风险进行界定与建构风险转移才能合法化。尤其是当下随着“专家系统”失去效力,公众认知能力的提高,结构性风险不断以各种形式呈现出来。总的来看风险权力对风险转移有以下几个影响:首先,风险的界定与建构是风险转移的合法化前提。通过风险的界定与建构,使风险变为一种对大家有利的事物,或者是通过短期的风险能够带来长久的收益。例如我国的现代化道路更多意义上的城镇化道路,在走这条道路之前给人们美好的愿景,是每个人都收益的伟大工程。但是在现代化、城镇化道路的过程中,农业、农村、农民成了牺牲品,发展成果很少惠及他们,与他们为现代化做出的贡献不成正比,城乡之间的剪刀差继续拉大城乡差距。其次,风险权力决定了风险转移的方向。掌握界定和建构风险的权力的人即强势群体,他们也掌握着风险转移的权力。所以风险转移的方向是由强势群体向弱势群体转移,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例如,产业升级造成的东部制造业向西部转移,西部获得短期的收益的同时带来的是环境风险以及人的健康风险。第三,风险权力对风险转移的影响会造成更大的风险。通过风险权力对风险进行界定与建构会影响大众的判断而对风险产生一种麻木的心态,失去判断力,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后果,现在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说是一种麻木的表现。风险的规避与治理不应该忽视大众的力量,尤其是在今天,“亚政治”在风险的规避与治理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家应该认识到社会中发育的组织在规避和治理风险中的力量,进而合理、科学地界定风险。
风险承担在这里更多地是指风险转移的客观后果,同时也是风险运行最终环节,风险在这里实现积累并孕育新的风险。风险转移受风险的本身属性即扩散性和不可控性与人为的风险转移系统即传媒系统和制度系统的影响,造成的是风险由强势群体向弱势群体的转移,这样形成的风险承担形态是一种两极化的风险阶层结构。两极化的风险阶层结构的特征是:第一,它与按财富、权力、声望为标准划分的阶层结构的人群分布正好相反。掌握着资本、权力、知识的上层群体在风险阶层的底层,而一无所有的弱势群体则在风险阶层的上层。第二,两极化的风险阶层结构不断加剧着社会的不平等,使弱势群体更弱,强势群体更强,阻碍中间阶层的形成。风险阶层像财富阶层一样固化成型,难于打破。关于风险承担与阶层结构的关系,贝克在其《风险社会》一书中明确称为“阶级特定的风险”:风险总是以层级的或以阶级而定的方式分配的,风险是附着在阶级模式上的[6]。在这种意义上,阶级社会和风险社会存在着很大范围的相互重叠。
当前,我国社会极化现象明显,进一步加大了社会风险累积的力度[7],风险承担的阶层化对于当下中国而言甚是恰当。阶层地位决定着一个人的“社会风险地位”,阶层地位越高,承担的风险就越少,风险地位就越高;阶层地位越低,承担的风险就越多,风险地位越低。风险承担的不均衡在其他国家也存在,但是像中国这样严重失衡确是不多见的。两极化风险阶层结构的形成与中国所走的道路密切相关。首先,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走的是一种赶超型的道路,从上到下以追求资本的最大化为目标,同时中国的渐进双轨改革不同于苏联的“休克疗法”,国家体制内的成员在改革中获得了更多的资源,这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分化,从改革前的“总体型社会”转变为改革后的“分化型社会”,财富和权力成为通往上层阶级法宝,阶层差距越来越大。这样的结果是,国家的迅速发展所造成的一系列的短期风险和长期风险不断由上而下转移,风险在下层积聚。例如全国上下奉行GDP主义,经济驱动型的发展逻辑使各地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以各种手段吸引企业投资,造成当地污染严重,把风险留给当地人和他们的后代。其次,中国渐进式改革道路,造成一种路径依赖和不同文化、制度混杂并存的现象,即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命令依然存在,但是市场体制的要素也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国家指令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出现呆滞现象,这就是国家命令式的市场经济。路径依赖和文化堕距并存的现象必然会导致制度空缺或矛盾。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国家力量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享有公权力的体制内成员,由于制度矛盾和空缺在改革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受到影响并且不断地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变为财富。例如,我国福利的市场化改革,他们并没有丧失原来的待遇,改革的对象是体制外的成员。另外很多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占公共资源,例如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招商引资,大卖土地,但是钱最后并没有分到当地群众手中也没有上交国家,而是收入了私囊。公权力私有化使社会中很大一部分人富裕起来,但是他们的富裕是建立在风险生产的基础上的,而这些风险是由社会底层人来承担的。他们无视民众风险,这是导致社会阶层分化的重要原因,更是激化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改革以来,资本追求成为从国家到个人的首要任务,在国家权力没有退出市场的情况下,就会造成权力与资本的结合,随着资本逻辑的进一步扩张,知识也被资本绑架了,现在形成了权力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相结合的牢不可破的利益网。这种利益网牢不可破,阻断了社会流动的渠道,使得两极化的风险阶层更加固化,这其中存在的是更大的社会风险。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总体性社会到高度分化性社会的转变时间之短产生了大量的风险,而这些风险更多地是有社会底层弱势群体承担了,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平等。
虽然贝克认为风险具有阶级依附性,但是他把研究重点放在了风险的无阶级性上,认为风险分配逻辑会打破财富分配逻辑,风险在它的扩散中展示了一种社会性的“飞去来器效应”,即使是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也不会逃脱他们。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即随着现代化的发展,风险尤其是技术风险波及的人群范围越来越广,甚至超越阶级的界限。但是正在经历现代化的我们,在未来一段时间里财富、资本的分配逻辑依然支配着风险的分配逻辑,资本仍然是我们国家追求的目标,经济驱动型社会一时难以改变,“财富分配远远重要于风险分配”,但是风险已然成为影响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得到高度重视才能规避和治理风险。所以当下面临的重要难题是,我们国家正在同一个时空条件下经历着传统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情况极其复杂,不同时代的风险也集结在这同一个时空条件下,财富分配逻辑与风险分配逻辑共同出现在我们国家。要想解决渐渐出现的风险承担不公的问题,就要使风险摆脱阶级依附性。“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是造成风险承担严重不公的重要原因,风险分配要遵循正义的原则,谁制造风险就应该谁来承担风险,应该从小风险入手,例如环境污染等,这样才能避免制造大的风险。若是两极化的风险阶层结构不能被打破,加上财富分配逻辑为主导形成的阶层社会,两方面的结果会造成社会矛盾的严重激化,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直面并化解风险是当务之急,而搞清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是化解风险之道。所以笔者主要是通过将具体风险抽象化,从生产、转移与承担三个环节来把握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生产是风险运行的基础,转移是风险运行的动力,承担是风险运行的结果,三个环节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强化,社会风险就是在这样一条因果链上不断累积的。风险社会是不同的社会风险链条交错结成的风险网,并且不同的风险链条之间是有联系的,可能会产生更多地风险分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风险运行的整个过程也在制造着新的风险,这种新的风险可能对社会的损害性更大。但是通过社会风险运行环节的分析,让我们对风险有了更清楚地把握,这就要求我们用特定的中国视角来看待风险,从而更好的规避和预防风险。
从以上的分析中发现中国风险社会具有以下特征:中国的风险时空范围更广、性质更复杂;中国的风险社会是一种被动理性的结果;中国的风险社会财富分配逻辑与风险分配逻辑同时存在并且具有高度相关性。
首先,中国风险社会时空范围更广、性质更复杂。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一种“压缩现代化”,这就决定了传统风险、工业风险、后工业风险在同一时空条件下出现,情况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用一种历时性的视角来看待问题。贝克、吉登斯等人的西方风险是指现代意义上的风险,而我们在分析风险时应该有更广的视野来看待问题,把传统工业、后工业的风险纳入到理论当中,扩大风险界定的范围,不能仅仅局限在“后现代”这样一个层面上,因为中国社会面对的风险是同一时空背景下各社会发展阶段共同造成的。所以中国的风险社会理论要从多种视角来看待问题,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
其次,中国的风险社会是一种被动理性的结果。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一种被动现代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理性也是一种被动理性,我们总是以一种落后的身份看待发展,以赶超的心态追赶西方。被动理性与西方“在建构其生活和制度的自然时间脉络中得以采取一种自生自发的‘试错’方式不同”[8],这种被动理性需要在短时间内实现更快发展,像“发展才是硬道理”被曲解为“先污染后治理”、“经济驱动型的发展模式”、“GDP主义”都是被动理性的反应。在被动理性指导下形成的理念、制度会出现矛盾、空缺,中国的风险社会就是这种被动理性的结果。
第三,民族国家仍是理解和超越风险社会的关键。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是被动开启的,国家是这个过程的主导者,加上国家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这就决定了民族国家在理解和超越风险社会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9]。反思是超越风险的关键,所以国家、政府应该对当下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进行反思,以更有利于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四,中国风险社会中财富分配逻辑与风险分配逻辑同时存在并且具有高度相关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工业化,但是由于中国复杂的现代化过程,意味中国在未来的时间里仍然处于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追求经济快速发展依旧是国家的首要任务,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环境保护、技术风险依旧处于次要地位。财富分配逻辑在未来很长时间里支配着风险分配的逻辑,同时风险分配依赖财富分配,风险分配具有阶级依附性。
明白中国风险社会的特征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规避和治理风险。这要求我们用更加全面的视角看待当下复杂的问题,扩大理论的“信息基础”,形成综合价值标准基础上的中国风险社会理论,进而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实践,发现和分析我们社会的本质。
针对当下中国社会风险的运行机制和特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避和治理风险:第一,在当下这个断裂、失衡的社会中,关键是要实现不同群体、地域的社会权利均衡,建立利益表达和均衡机制。第二,风险的界定和建构要更加科学化,让风险通过制度实现“有组织的负责任”,更重要的是制定出信息基础更加广泛的风险标准,使其能对“压缩现代化”中复杂的风险有更强的解释力。第三,把反思性视角与风险运行的环节结合起来。要根据具体情况从风险运行的每一环节入手,打破风险再生的路径,避免风险网的形成。这一过程是一个充满反思的过程,我们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将风险降到最低。第四,要让风险承担脱离财富分配形成的阶层。财富分配不公已经很严重,若风险承担依旧根据阶层分配,上层是低风险阶层,下层是高风险阶层,那么社会风险必然会进一步加剧。所以要让风险分配实现正义化、公平化,这样才能更有利于规避因风险分配不公而导致的新的风险和治理已经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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