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君
(安阳师范学院 商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
刘君
(安阳师范学院 商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尚处在规范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中资金短缺尤为突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发展仅仅依靠政府财政补助远远不能满足,必须构建以合作金融为原始发展动力,商业性金融为持续发展动力,政策金融为辅助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来支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流转;合作社;金融支持研究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发展不健全,农村缺乏参与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意识,农村干部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不够科学,尤其在农村落后地区,集体经济层次大多薄弱,集体经济经营层面的职能和方式尚未从旧体制中完全转变,这些使得农民既得的集体经济利益回报未能如愿。因此,迫切需要一个农民办、农民受益的合理体制在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层面上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最大程度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农民既得利益,科学有效的使用土地、合理设置土地使用用途以及分配产生的收益,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此而产生。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是指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具体特点,在保证金融机构自身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充分满足合作社的金融需求,从而确保合作社和农村金融产业的双重发展。
1.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农业服务组织需要金融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农业服务组织,投资回报周期长,同时还担负着市场和自然灾害的风险,一般金融投资机构不愿承担这些信贷风险,也很少能长时间的等待投资回收。加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资金都纷纷流向了投资回报率高,收益快的产业,即使涉及弱质的农业,金融青睐的也是那些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合作组织而言,其发展融资举步维艰。
2.土地流转合作社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金融支持
当前,作为联结农民与市场间桥梁的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数量急剧增加,由于合作社自身实力有限、缺乏稳定可持续的经济收入,在初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资源变成资本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但发展中期时,面对内部各种管理机制的不科学以及管理方式多样化的变革,通过自身融资无法满足对大量资金的需求,这一组矛盾的解决必然要求金融支持能贯穿于合作社发展的始终。
3.金融支持是土地流转合作社面对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
虽然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但是农业现代化距离发达国家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地位相当之重。但是我国农户分散经营的局面,无论是在规模、效率,还是在竞争能力上,都不能适应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挑战。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不仅在于龙头企业的缺失,而且在于农户与市场之间中介组织发育不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还没有成为农村市场经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发展仍缺乏能够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为了应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农业市场,为了提升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代表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更加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成立初期通过土地流转而注入资本,吸引技术、资金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这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发展的部分资金匮乏问题。但是随着其规模不断发展壮大,资金需求量快速增加,内部融资能力有限,外部融资困难,并且政府金融支持力度又不足,这些成为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瓶颈,亟待解决。
1.融资规模有限
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内部资金和外部资金,内部资金主要是农民入社时所缴纳的费用和股金;外部资金主要有银行借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政府财政资金、部分企业资金和一些民间资金等。从表面上看,合作社的资金供给很充足。但是,由于合作社的获得收益的周期较长,融资手续复杂、融资周期漫长,导致融资供给很难满足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对资金的快速需求。所以,有限的资金供给与强大的发展资金需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2.融资环境不成熟
合作社的融资环境可以从内部和外部进行分析,从广大农村和农民的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户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农民手头并没有多少剩余资金。即使有一小部分积累,由于小农思想的残余,也造成他们对合作社的现金投入不大。而且由于合作社现有的盈余分配机制局限,很难吸引到较好的以及长久投资者。从外部经济环境来看,虽然国家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是由于合作社自身经济基础薄弱,面对自然灾害抵御能力较差,以及目前利益分配不协调,多数商业金融机构不愿意放贷,或即使放贷往往利率也会比较高,造成合作社难以承受;另一方面,农业合作金融机构也没有完全坚守农业专门服务职责,合作社发展陷入融资难困境。
1.发达国家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高度发达农业国家,农业现代化,集约化水平都遥遥领先。这些均离不开农业金融的大力支持。从1916年开始,美国政府便制定了一系列农贷法律,由美国政府主导设立农贷专业银行,基层机构共同组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信贷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农业相关组织与农业发展项目放贷,增加农业可用资金来源,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工作条件和福利,加速农业发展。到目前为止,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主,政府金融支持为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体系,为农业融通资金,满足农业发展的各种资金需要。
2.发展中国家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模式
泰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为了帮助合作社在困境中求生,形成了在政府主导下构建多家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模式。在合作社成立之初,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各种信贷公司、私人银行都为其提供信贷资金,并且在随后的各个阶段都积极给予农户资金帮助。如泰国通过泰国银行颁布《商业银行农业信贷条例》将商业银行支持合作社的贷款额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商业银行给农业信贷金额必须按照2%的比例不断增加,随后又实施了“面向农业和农村信贷政策”;印度有很多专门金融机构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地区农村银行与商业银行等等。而且从1972年起,印度政府就直接组织并成立印度综合保险公司为农业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
3.对我国土地流转合作社金融支持的启示
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社融资模式可以概括为,把合作金融当作农业发展的初始动力,政策性金融作为农业发展的坚强后盾,而商业性金融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与此同时设置农业保险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其中政策性金融主要是表现在税收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上。税收政策主要以免税和减税为主,如美国在19世纪末,就豁免了农民合作社的全部税赋。而且在减税的同时采取农业补贴政策,尤其对发展环境欠佳的合作社。在财政支持的同时,还以科教、服务补贴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方面的支持。合作金融主要是针对农户与合作组织开展存贷业务。为了支持合作金融的发展,政府对其存贷业务给予利息补贴。国外对合作社金融支持的经验对我国土地流转合作社融资问题研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流转合作社是近期合作社组织模式的创新形式,规范与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发展壮大,务必要解决其融资难困境。通过政府主导,加大自身融资,创新融资形式,拓展融资渠道,构建合理融资体系进而推动合作社发展。
1.继续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
首先,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政府需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发展不同时期的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具体明细。从政策的出台、民间的测评以及政策的实行到后期的完善,都要明确规定财政资金的使用细则,以免出现当地合作社的实行与原则相违背的情况。其次,政府要建立市场最优的模式,主动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建立。作为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借助政府的行政资源,加强各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政府合作,将政府与金融力量整合以配合市场需求,以解决农村市场发育不足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再者,为合作社的信贷寻求中间担保。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财政专项担保资金或变财政直补为财政担保基金,尝试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提供担保。
2.鼓励合作社开展合作融资
合作融资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尤其在发展初期吸收外来信贷资金非常困难的阶段。合作融资主要以服务组织成员为目标,吸纳成员的入股金、公积金,为成员办理存贷服务。当前,农村信用社仍然是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主体。在改革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机制,完善监管体系的同时,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壁垒,鼓励合作社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组织,并引导民间资本走向正规化。特别是成立合作社联合社,加强规模较小的合作组织联合,优势互补,满足合作社小规模资金需求。
3.创新合作社商业融资方式
商业金融在服务对象的选择条件上比较苛刻,其遵循市场规律、要求资金使用具有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特点,其在农业领域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占据农业产业化龙头的企业,很少青睐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有限,但商业金融机构在运营规范、科学与规模上均比农村合作金融优越,商业金融能满足合作社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大的需求,因此亟须创新商业融资方式。土地流转合作社最大的优势是土地流转之后的承包经营权,规范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吸引商业金融对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另外处理好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关系,整合两者之力;鼓励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发挥商业金融的巨大潜力,多种方式同力解决合作社发展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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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
[收稿日期]2015-04-12
[基金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4092;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4BJJ08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QN-084。
[作者简介]刘君(1979-),女,河南信阳人,安阳师范学院商学院,副教授,从事产业经济与区域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330(2015)03-00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