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探索与实践

2015-12-17 10:03李建芬李夕军花学军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河北石家庄050041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23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培育农民

宋 晓,李建芬,李夕军,花学军 (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河北石家庄050041)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以日新月异的速度蓬勃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大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劳动力离开农村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支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劳动力资源出现了青黄不接、整体素质结构性下降趋势。同时,农村职业农民培育资源不足,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农村留住高素质人才后劲不足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农业科技的实施和推广,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效农业设施的利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代农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的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这就要求农民必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门技能。因此,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批有专业知识、专门劳动技能、懂市场经营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以提高现代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课题[1-2]。

1 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基本特征及分类

1.1 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3]。

1.2 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系统的现代农业知识,懂得农业生产管理知识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知识,具有持续的学习能力;具有先进的科学发展理念,是现代农业中最活跃的生产经营主体;具有专门的职业素质技能;具有现代农业的经营能力;具有高效率组织管理实施能力;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观念和职业道德素养,是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4]。

1.3 新型职业农民的分类 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以下3类:①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②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的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主等。③社会服务性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社会化服务人员。

2 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1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迫切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近几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农产品市场供应增加,品种丰富,价格稳定,基本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但要充分满足生产生活和工农业需求,仍面临很大压力,主要农产品供求仍处于结构性紧缺状态。随着人口的增加,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粮食进口逐年增加,为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只有提高国家自身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加粮食生产。让13亿中国人吃得饱,吃得放心,最终还要靠农民,特别是要依靠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民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明显提升,农业生产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国家的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2.2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当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农业发展的历史新阶段,生产经营方式已从单一农户、手工劳动为主向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农业生产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57%,标志着我国农业已进入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新轨道,但当前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青黄不接,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许多农民不懂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欠缺。发展现代农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培育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才能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2.3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入城镇,农村劳动力数量急剧减少,劳动力以妇女和老人为主,新生代农民大多不愿回家务农,“谁来种地”成为重大课题。为确保农业有序发展,必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土地的流转,农村出现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正是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坚力量。只有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才能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热爱农业,投身农业,发展农业,才能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5]。

3 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制度变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战略决策,农业部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始实施。石家庄市政府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制定规划和政策,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提出“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突出特色、系统培训、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以农业科研单位、农业专业学校、农业广播学校等师资力量雄厚的培训机构为主阵地,采用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把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培养出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备现代综合素质,能够从事现代农业产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经营的人才,为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6-7]。

4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措施

4.1 深入调查,遴选培育对象 2015年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涉及14个项目县,共计4 926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 966人,专业技能和社会化服务型职业农民1 960人,涉及大田、蔬菜、林果、农机、畜牧等众多领域。各级培训机构针对项目进行新型职业农民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本地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情况,以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主,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为辅的原则,建立培育对象信息数据库,实行学籍管理和动态管理。在此工作基础上,依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育对象遴选标准,优先对粮食、畜牧、水产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领办人进行培育,让稳定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生产经营规模、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有强烈创业投资激情和学习提高欲望的人员优先接受培育,培育对象年龄为18~45岁。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

4.2 认定培训基地,搭建工作平台 按照国家构建的一主多元培训体系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县推荐、市审核、省认定,全市共有40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择优选择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培训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等作为现场教学点和实训基地,实行挂牌管理,建立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同时选聘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出台培训方案、教学计划、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开展对学员考核通过率、学员满意度测评和学员技能应用情况的跟踪调查。

4.3 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4.3.1 制订培训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果。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需要,按照产业分类和社会化分工,制订发布相应的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规范确定培养目标和内容,坚持生产经营型培育,以转变理念,提升生产技术和营销能力为目标,分产业、分环节开展培训。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则侧重关键生产环节的精准化操作技术,分工种、分岗位开展系统培训,落实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确保计划的实施。

4.3.2 优化培训内容。在培训内容上,以全面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为导向,充分考虑产业规模与培训需求,选择国家重点支持,通用性强,覆盖面广,培训需求大的大田、蔬菜、林果、农机、畜牧等产业确定培训内容;在体例上,打破传统学科知识体系,根据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求,对应农事季节,依据农业生产过程进行课件编制,促进培训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要求的深度融合,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在内容上,按照模块化设计,围绕产业突出从种到收、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全过程所掌握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进行,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贮藏保鲜、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确保内容新颖、实用。

4.3.3 创新培训模式。在培训模式上,实行“分阶段、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模式。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符合农民的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培训课程设置广泛采取“案例教学+模拟训练”、“专家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等手段,把课堂搬到田间、蔬菜大棚、果园、牛舍进行现场讲授,领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以学员为中心,建立参与式教学课堂,激发农民自我学习的热情,加深学员对科技知识的理解,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确保培训收到实效。

4.3.4 注重考试、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考核,以学员论文陈述与答辩或技能演示为考试考核手段,以学员的技能提升、知识增加、观念更新为评分依据,测评学员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还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中高职学历教育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全面评价培训效果[8]。

4.4 制订认证办法,确保实施效果 认定管理是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服务的基本依据,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的载体和平台。各级部门统一按照“政府统筹、农业部门主管、受委托机构承办”的原则规范实施,认定中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根据其职业道德、文化程度、生产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等情况分产业制订认证条件和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布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动态管理等内容,并建立完整的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档案,向社会公开,定期考核评估。在县级认定发证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初、中、高“三级贯通”的资格证书晋级制度,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4.5 出台扶持政策,确保惠农利农 政策扶持是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基本动力,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的根本保障。在了解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分产业、分层、分类制定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扶持政策措施应将国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包括土地流转、农业重大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技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金融信贷、农业保险、营销体系、政策补贴等方面,强化落实扶持政策,并保证切实落实到人头,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后续发展。

4.6 加大宣传引导,传递正能量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政策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广泛报道新型职业农民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贡献,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务农也能现代化的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蓬勃开展。

5 小结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面提升了从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对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有效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候江龙,刘瑞,李翊阁,等.对宝鸡市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4(2):62 -65,80.

[2]葛密艳.积极培育我省新型职业农民[N].河北科技报,2014-11-29.

[3]朱明,刘天金,周云龙,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4]王守聪,赵帮宏,张亮,等.职业农民是如何让成长的[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5]韩长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M]//职业农民是如何成长的.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6]赵艳艳,姚秋菊,原玉香,等.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考与实践[J].农业科技管理,2015(2):59 -60,88.

[7]王金丽.让农民成为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N].石家庄日报,2014-11-21.

[8]刘天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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