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李立
小马的右手——致于一爽
周李立
洗手的时候,冯静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以前都用哪只手拧水龙头?
左手?右手?区别很大吗?但问题正在她想去关水龙头的瞬间,成形了——就像石灰点了点豆浆,凝结成一整块惨白的豆腐,它再不会顺容器的形体流动,只会摇摇欲坠着,像脑浆,落进滚开的火锅汤里。它再也不会变为豆浆了。
对冯静水也一样,她再也无法忽视两只手之间的区别。人到中年,女人到中年,很多事该已是无可非议水到渠成,再也不存在什么惊喜、意外。这样的年龄竟发现,无论左手还是右手关水龙头,都极别扭,仿佛都不是自己的手——这该算是意外么?至少让人沮丧,就像突然多长出来一只手,于是原来那只手,也显得失常、紧张不安,所以再也无法如常去做那些习惯的事。因为怎么做都不对,比如,关水龙头这件事。
她用左手试了一下,很快又伸出右手,遗憾,两只手都没有完成关水龙头的任务。
小股的自来水,欢快流向洗手池底部那个黝黑的圆孔,并因为排水不畅,缓缓聚成一个浅浅的水坑。洗手液的泡沫已然消失,只剩下一汪透明的液体,在老旧的不锈钢水池里,像闪亮的珠宝,那么奢侈。
我在干什么呢?她明白自己失神了片刻,并让自己醒转过来,用右手——它总是更主动,做更多的工作——狠狠拧上水龙头。是个老式的生铁水龙头,越拧到最后越需用力,金属的螺旋相互摩擦,发出小猫叫春一般的尖厉声响。她打了个寒战,在北京,盛夏天气里。
周李立女,1984年生于四川,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作协会员。2008年开始发表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欢喜腾》入选2013年度"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获第四届汉语文学女评委奖、第六届"茅台杯"《小说选刊》奖新人奖。现居北京。
“我怎么会想到猫叫春呢?”她再次对自己不解。但她很快放过了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人总是得放过很多东西的。冯静水这年四十二岁,已经放过了很多的东西,还有很多的人。
女人们总容易走神。她们的世界,满布着匪夷所思的东西,那些东西旁逸斜出,让女人们总是无法按她们希望的路线前行。冯静水在父亲的灵堂里,试图理清自己四十二年的人生路线——她肯定在某些地方走岔了道,才抵达了这间灵堂。但她根本找不到那些关键的岔路口,那些路线盘根错节,有时候转了一圈又回到起点。
灵堂太吵,天气又热,哀乐声让人昏昏欲睡——所有这些都让人无法思考,她是这么认为的。这都是些很合理的解释。
但后来灵堂也撤掉了,父亲已经落葬,在这天上午。
葬礼上没有太多人,街坊邻居眼下散布在北京城各郊县。几个父亲多年的旧识,辗转几趟公交车赶赴旧日邻居的葬礼。烈日炎炎,他们面色黝黑,被太阳晒得发红,统统半眯着眼睛,像很快也会长睡过去。这不需要太久了。这些老人,他们很快也会死掉,就像冯家的老人一样。
但他们现在还活着,还能刷老年卡坐免费公交车参加老冯的葬礼,他们彼此也多时未见面了,寒暄着彼此近况,讨论怀柔、顺义、昌平与通县的不同,交待自己家庭成员的变化,谁死了老伴,谁添了孙子或者重孙。都是生生死死的事情,却不过三言两语就说完了。于是他们又陷入沉默,并一致关注起那个端着老冯的黑白遗像的中年人。他们对自己的记忆都不太自信,相互用眼神探询,这人是否是当年的小冯?
按理说,应该是的,父亲的遗像不应该由儿子来端吗?没有儿子的,会是女婿来端,反正不会是女儿——这又说到某人的痛处,因为这人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婿,老伴死了,将来谁端他的遗像呢?
于是大家又重新找别的话题,说起老冯的女儿冯静水,他们记得的,她似乎已经离异了。她站在老冯遗像旁边,眉目就像遗像的立体版,也是黑白的。
但你们想起来了吗?有人不太确信地说,老冯是有个儿子的。
小马坐在那张木椅上,椅子上层层叠叠着花花绿绿的垫子,这些垫子曾经都是冯静水的裙子,一度流行的护士裙,长长的一排扣子,从领口处一直扣到裙边。冯静水三十五岁有一天,发现自己再也无法把那些扣子严丝合缝地扣上了。后来老冯把裙子找出来,剪掉一盘子扣子,叠起来铺在这张木椅上。没多久,再铺上一条,最后铺了六条。她一共就这么六条护士裙,紫色、红色、米黄的……各种颜色的碎花裙子,似乎是那些年她拥有的婚姻生活,凌乱、模糊,并终于磨洗褪色,只留下苍白一片的底色,成为最适合老父亲垫在自己枯瘦臀部下的织品。老冯那时已经开始瘦下来了,肌肉脂肪像冰块融化散尽,再也无法让他干枯的屁股安稳入座,尽管这张椅子他坐了很多年,几乎是一辈子。老冯的解决办法,是在上面垫上女儿的裙子,他总是这样解决问题,一层一层掩盖起来,直到那些旧裙子终于成为木椅子的一部分。
可是小马很壮实,至少看上去是的。那些垫屁股的东西,对他是不必要的。他没有意识到这个。他从内蒙古回家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坐这张椅子,一直到现在,椅子的前主人——老冯,小马的父亲——被火化,烧成了一小撮灰白的粉末,里面间杂着几块烧不掉的碎骨。
这个下午,安静得像永远不会结束。尽管冯静水和小马也许都巴望着它立刻终结。冯静水从卫生间洗完手出来,站在屋子中间,甩着手上的水。水珠落在小马的脸上,跟汗水混迹在一起。它们都是水,就像冯静水和小马都是死掉的老冯的孩子一样。
冯静水是妹妹,她更像老冯。小马长得像妈妈,但又不完全像,因为冯静水几乎想不起来妈妈的样子了。那个女人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外国,现在生死不明。但冯静水和小马站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会被认出是兄妹,就像泪水和汗水的区别其实并不明显。
小马制止她,你别甩了。
冯静水停下来,两只手显出尴尬,不知道往哪里放。
她想告诉他,自己突然多长出了一只手。又没说出口,因为这话有点怪。
她看着小马,坐在自己当年的花裙子上,意识到自己多出来的不是一只手,而是一个哥哥——手足之情,不都这么说么?
她坐在椅子旁边的沙发上。沙发不大,最多能坐两个人。老冯不需要一张长沙发,反正他总是坐木椅子。
现在冯静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坐着,就像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放两只手。她看着自己的两只手,试图不让自己去想小马前几天告诉她的事,但她做不到——这些天来,她一直想着手的问题,仿佛这比老冯死掉这件事,更值得她关注。
小马用右手做的那件事。
他举着右手,五指叉开,像一个生锈的凶器,铁爬犁,或者叉子,反正是某种证物。他的手,颜色粗黑,关节鼓起——容易让女人们产生色情的联想。
“都是因为这家伙。”他看着自己的右手,淡淡地说,不觉得有什么。
他们那天是如何说到这里的?哦,因为他用左手拿筷子,但冯静水记得,他并不是左撇子,而他的左手也用得很不熟练,最后还是得用勺子吃饭,一勺一勺,费力地舀着碗里的炸酱面。他就在那时说了这话——他用右手干了那件事,为的是让她明白,他为什么要用左手吃饭。
在灵堂的时候,冯静水发现,小马是用右手烧纸钱的。他把厚厚的一叠黄纸,扔进火堆,根本不在乎那瞬间冒出来的呛鼻的烟。
她想,他根本就对这样的事很不耐烦。可不是么?二十多年,是快三十年,他都没有回北京来,回家来,看看他们,他的父亲和妹妹。现在,她凭什么要求小马必须耐心地为老冯烧纸钱?
何况他把冯家的姓都改了。这几天他给人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小马。她先是猜想,他大概是觉得不堪,他自认是冯家不愿接受的一个脓疮。所以他把自己挤掉了,准确说是,把冯字的两点水挤掉了。他让自己变成小马,至少这听上去更生动一些。马是不错的动物。他一直呆在内蒙古,那里该有很多的马。
但小马后来又说,他不想姓冯,因为他的名字冯自强,太容易让人叫成“疯子强”,很多人都曾这么叫过他,从小学的时候开始。后来那些人知道他被判了四年劳改,就觉得他真的适合被叫做“疯子强”。
“马自强,不是很好吗?你见过内蒙古的马吗?”小马问冯静水。
她摇头,根本就不想去考虑内蒙古的马的问题,那跟她有什么关系吗?她从来就没有去过内蒙古。她甚至都很少说出这三个字来。如果世界上有三个字是老冯最不愿意听见的,可能就是“内蒙古”了。
“改名这种事,有这么容易吗?”冯静水其实一点都不了解,何况他不是改名,他改掉了自己的姓。
“在内蒙古,我们那个小地方,还是挺容易的。”小马说。他在内蒙古呆了26年,在北京呆了19年,冯静水默默推算着,小马今年45岁,比她大3岁。她曾经一度为自己这晚出生的三年时间而困扰,直到她16岁时候小马去了内蒙古,那是1983年。
她当时还有些高兴,后来她为此自责过:哥哥去劳改了,她无论如何也不该高兴的。但正是哥哥走之后,她才有了自己的卧室,她记得那年独自睡在卧室的第一个晚上,窗外一直有婴儿清晰的哭声,她整晚都没能入睡,仿佛如果睡着了,就是浪费了如此美好的卧室。她听着那哭声,心里并不难过,反而很平静。后来她分辨出来,那不是婴儿,其实是一只猫。她想拉开窗帘去看看那只猫,但她一点儿也不想去碰那窗帘。她想一定要尽快把这窗帘换掉。哥哥从不会拉上窗帘,所以他才会被窗外的眼睛看见,也才发生了后来那些事。北京西城的平房,像准确拼合的人体内脏器官,彼此间只有单薄的一层膜,没有秘密。她相信这窗帘不仅无用,还很丑陋,是属于哥哥的窗帘。那种浅蓝色已经很淡,就像医院用脏的纱布。一定要换掉。
她的愿望很快就实现了。哥哥走后,冯静水不仅占领了他的卧室,也继承了老冯对哥哥的关注。老冯终于开始溺爱冯静水,就像老冯曾经那么溺爱哥哥一样。她要换窗帘,没问题,换什么都没问题,最好再换一个哥哥。冯静水花了一点时间,让自己适应老冯的这种爱。这一切,从换窗帘开始。
老冯对冯静水,似乎总有种歉意,他说“因为你是第二个,所以我们当时都不觉新鲜了”。但第一个孩子又去内蒙古劳改了,那一年有很多年轻人都这样,陆续走了,被判决、劳改,或者被执行枪决,所以,她开始成为家里第一个孩子,也是唯一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值得这样的待遇?凡事第一次经历的时候,总充满令人惊异的欣喜,而第二次,就不一定了。大概老冯第二次做父亲,感觉应该很一般,不过如此。
冯静水觉得改掉自己的姓,这太不合适了,但她二十多年都堂而皇之地做着冯家唯一的孩子——这是不是也不合适?
“你是之前改的?还是之后?”她问小马,小心翼翼地省略掉了“劳改”这个词。
“什么之前之后,”小马晃着木椅子,不明白。“哦,你说劳改,当然是劳改后,出来后。”他并不避讳这个词。
“要不,晚饭就去端碗炸酱面吧。”小马说。他看着电视旁边的那口老钟,其实没什么用,它早就停掉了,是机械钟,需要每天上发条。有几个月了,它一直指向三点五十分。
老冯曾经每天给它上发条,用一个钥匙一样的圆环。后来他开始健忘,会忘记上发条这种事。但那时冯静水已经搬回家住了,她离了婚,没地方住。她给这口老钟上过四次发条之后,知道老冯得的病,是老年痴呆症。
“行啊。”冯静水答,但她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到吃晚饭的时候,似乎天色仍然明亮,像正午时分,但他们的确已经吃过午饭很久了。
午饭是在饭店吃的,宴请了参加葬礼的客人,并不多,只有四桌。四桌人,最后也这么散去了,只剩下小马和冯静水,走回胡同里的家。
路上,小马说这条胡同变化挺大。可不是,他二十多年没回来过了。经过后面那幢房子的时候,冯静水加快了脚步。后来她又觉得没必要了。那幢房子早就被翻建过无数次,和1983年的模样已经大不相同。现在,它是一幢灰色的小楼。小马该不会认出来的。但这么多年,她经过这幢房子的时候总是会快走几步,仿佛被那个死去的鬼魂追赶。于是她又慢下来走,没有回头,只听见小马在自己身后几步远,热得喘气。他中午喝了不少酒,可能脚步走得歪歪扭扭的。
开门的时候,冯静水觉得一切都很可笑。锁门、开门,这样的事,人每天都在重复这种无关紧要的事。你父亲死了,你也得重复这些事。上发条,钟停了,再上发条。然后,很多年就过去了。
她熟练地打开锁,进门,小马跟在她身后,好像随时地准备好要去抢她手里的钥匙。她想起那其实是小时候的事了,小时候哥哥总是脖子上挂钥匙的那一个。胡同少年的荣耀,莫过于脖子上的家门钥匙,用红色丝带穿起来。不过哥哥又不需要钥匙带来的这种简便的荣耀,他一度可以因为很多事情而荣耀,学校黑板报上漂亮的粉笔字,还有诗歌手抄本,邓丽君的磁带之类的。
她下意识握紧了钥匙,仿佛现在,这是她仅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父亲已经死了,她离婚了,只能握紧这老房子的钥匙。但哥哥又回来了,尽管他现在是小马,这老房子同时也是小马的,连她的卧室都曾经是他的。
小马进屋就直奔冰箱,掏出冰箱里的半块西瓜。他决定吃掉它。他嚷嚷着,说热,又说要醒酒。他在餐桌上的盘子里熟练地摸索出了水果刀,用左手拿刀,开始切西瓜。
他切西瓜的样子,让冯静水感到害怕。屋里没有开灯,即使夏季的白天,光线也幽黯。平房的采光,不可能太好。
她让小马小心,她指的是水果刀,但她觉得这听上去,不是太友好,很像一种威胁。于是她没再说话。
他们默默地吃西瓜,汁液滴在地板上。
她不知道之后的每一天,是不是都会这样。她已经这样和老冯过了很多天,很多年,从她离婚后开始,到老冯死去。老冯说要吃炸酱面,她也是这样回答,行啊。老冯死了,小马回来,也这样说要吃炸酱面。她隐隐觉得这些事里有玩笑的成分,但她不愿承认,说父亲和哥哥是个玩笑,至少那也是对死者的不敬。
她倒是早就知道,老冯是迟早会死的。她16岁的时候老冯就这样告诉过她,人都会死的,所以到那天,他真的死掉的时候,她也没太难过。而所有人都认为她应该很难过的——离婚的女人,四十多岁,父亲死了,谁能不难过。她16岁时,这胡同里就死过一个姑娘,可能也是16岁的姑娘,从三楼上跳下来,是自杀,因为留下了折成三角形的遗书。冯静水42岁的时候,父亲死了,死于老年痴呆。这种病的意义大概是,如果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你也只好死掉了。最后,老冯连自己生病了这件事,都不记得了。冯静水倒是记得很清楚,老年痴呆症,又叫阿兹海默症。世界上大概只有这种病人,会忘记自己得了什么病。这倒是不错的事。这是她一生经历的两次死亡,似乎都不足以让她悲伤。
小马没接话,冯静水想,大概他在等着她自告奋勇去买炸酱面。但她一点儿也不想动,这样热的天气里,去胡同外面的餐馆,买炸酱面——她不会去的。
小马喜欢吃炸酱面,至少他回北京来吃的第一顿饭,是炸酱面。他说内蒙古没有炸酱面。后来他总是这样对比,内蒙古有这个,没有那个。有好几次,冯静水都想冲他嚷,“内蒙古没有你爸爸,也没有我,你妹妹。”但她克制住了,大概是缺少勇气。小马跟她记忆中的哥哥,已经很不一样了。她相信小马眼中的自己,也和16岁时不一样。所以,她不能冲他嚷嚷。他们都是中年人了,在相距几千公里的两处,各自重复着无所谓的生活——早就该没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对彼此嚷嚷,连大声一点说话,可能都不必要了。
如此,她觉得自己想通了,我跟他争什么呢?于是她说,一会儿就出去买炸酱面。
“是你自己要去的。”小马说。
冯静水很惊讶,“不是你要吃吗?”房间里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日光灯管吸引了几只癫狂的苍蝇,在有滋有味地嬉闹。日光灯总是会发出一种低沉的鸣响,大概启辉器已经老化了,她早该换掉它的,后来为什么耽误了?因为老冯死了?
不过,现在这些都没关系了,那么多年的时间,都被耽误过了。至少日光灯管的声音,搭配着苍蝇嗡嗡的鸣叫,听起来也没那么刺耳。
小马的手臂从半空中落下来,也许他想赶跑那些欢快的苍蝇,但他并没有站起来。他的右手,是右手,离苍蝇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看上去就像在对苍蝇挥手致意。他抹了抹脸,酒意似乎已经散去,不紧不慢地说着,“我是说,我们晚上就吃炸酱面好了。”她想他的言下之意——我是在给你冯静水省事,包括去买炸酱面,也是你自己提出要去的。
他以为自己是谁?还是当年的哥哥吗?冯静水感到委屈,她不习惯他这样无所谓地说着“我们”。已经没有“我们”这回事了,父亲和自己,这才是“我们”,而哥哥和她,只是“你”和“我”,是小马和我。
小马又说,“你原来就这样,自己做什么事,都不是你自己想做的,到最后,都成了别人非让你去做的。”
“我做什么了?”
“你?我不知道,我原来知道,现在不知道了,你倒是说说,你这辈子,做了什么?”
“我——”冯静水确实不知道这辈子做了什么。她16岁才真正感到自己的存在,那时的日子其实很不错。只是没有“不错”很久,什么事就开始错了,所有事都开始错了。她上班,结婚,过平淡的生活——她这么想过。但是她不知道结婚意味着——交媾。这是个噩梦。她是无法跟男人上床的女人。
“你可是疯子强的妹妹啊!”前夫是满族人,她记得他摇晃着一只鼻烟壶,他说那是祖传的鼻烟壶,他想要催眠她,就这么天真。他认为女人如果被催眠了,总会容易进入。她想起一条狗,冯家曾经养过一条狗,哥哥总是也这样逗那条狗,拿一小块油渣,在狗面前挥舞。狗永远也得不到那块油渣,但它会跳跃、狂吠,再呜呼着,把自己累到半天也站不起来。是一条老狗。前夫后来就这样叫她,一条老狗,尽管她从来也没有向他祈求过任何一块油渣。他90年代的时候炒股,亏得没钱吃饭,她还给他送过生活费。前夫总是裸睡,一觉醒来,阳具像油条一般粗大又丑陋。他一度每天早上手淫,咒骂着这条老狗——疯子强的妹妹,他妈的竟然是个废物,不能让他操,疯子强,你们家人,都他妈的只配手淫,你们的高潮,都只有一只手可以用来抓床单,是不是?前夫抓她的手,是右手,她现在想起来了,确实是右手,让她操弄那油渣颜色的东西,她终于握住它,觉得自己真的被催眠了,大概死亡的感觉,也就是这样了。她想起死掉的那个姑娘,意识到自己连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了。凡事如果已经被别人抢先了,你就不能再做了,已经有人死了,你再去死,那谁也不会注意你的。
“我结婚,又离婚。”短暂的婚姻,眼下简短交待一下,足够了。她知道,小马知道她离婚了,所以这不是他要问的,然后她又为自己补充道,“照顾爸爸。”好像这也算一辈子的事一样。
“哦,这倒是,他是你爸。”小马说。
“也是你爸。”她意识到,她又被小马的话引入了那个圈套——都是你自己要做的事,你不能怨小马,是你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结婚、离婚,照顾痴傻掉的老人,每天扶他上卫生间,看他黏腻的私处滴下几滴浑浊的小便。
小马果然得意地看着冯静水,他缓缓地说,“是我爸啊。我这不回来了吗?”
“是,你是回来了。”她想起父亲最后的时光,根本就不记得冯静水是自己的女儿,更不记得还有一个被回避不提的儿子。
“也不晚,他反正也不想看见我。”小马说,一边来回打量着房间,好像父亲还藏在这里的什么地方一样。那年哥哥去内蒙古之后,有时冯静水也会这样,细细翻检着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好像哥哥还藏在什么地方一样。她曾经真的找出来一些有用的东西,哥哥的奖状,乒乓球比赛的第二名,打开来,竟然包裹了一本杂志、一本诗集。杂志是《家庭与生活》,里面的彩图,介绍着某种毛衣的织法,还有丰满的女人照片,女人穿着那件毛衣,挺起硕大的胸脯。她把杂志交给了父亲,像学校里登记迟到早退的班干部一般,让自己显得义正辞严。父亲没有表扬她,她满以为会得到表扬,她刚知道“猥亵罪”是怎么回事,刚知道人都是会死的,她刚有了一间独立的卧室,她以为自己终于是一个成年人了,已经知道所有的事。父亲先收起了《家庭与生活》,又清空了哥哥留下的所有的东西,她不知道父亲把那些东西怎么处置了?就像那条老狗,在她后来的记忆里,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那条狗最终的下落。大清理完成后,她知道,哥哥再也不会藏在那些东西里了。她开始有了完整的睡眠,直到结婚以后,夜晚重又成为难熬的时刻。她担心哥哥,会藏在前夫家里,她新房的卧室里,或者某个东西里面,然后哥哥会直愣愣地看着她和前夫,他们在床上持续搏斗。她听见哥哥幸灾乐祸地开怀大笑。她告诉自己不能屈服。
“他没有不想见你。”冯静水觉得自己说得有些自以为是,她从来不跟父亲讨论哥哥的事,自从父亲收起了那本《家庭与生活》之后,所以她并不知道父亲的想法。她只是这样猜想,父亲不会不想见哥哥的,毕竟他曾经那么喜欢哥哥。很小的时候,父亲给他们兄妹买鸡蛋糕,他一手举着一个鸡蛋糕,“你们两个,就是我的左右手。”父亲把左手的鸡蛋糕给冯静水,右手的给哥哥。哥哥会两口吃完自己的蛋糕,再把冯静水的蛋糕吃掉半个。这是哥哥的特权,她认为是的,尽管她并不愿意。也许这就是小马刚才说的那件事——你从来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你认为都是别人非要你做的。
“他不想见我,他把那条狗卖给狗肉馆了,你还记的不?我们原来养了条老狗?”小马说。
她第一次听说,那条老狗的归宿竟然是狗肉馆?这样的事。她倒是吃过很多次狗肉,因为前夫是满族人。但想起那条老狗可能被自己吃掉,她还是感到恶心。“我不知道,”她说,“你怎么会知道?”
“他写信告诉我的,他居然还告诉我,他知道我舍不得的,就是那条狗。”小马说,“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他当过公安,会干这样的事,他把狗处决了,就像他们把我处决了一样。”
“所以,你才一直不回来?”她莫名其妙地想到,父亲其实并没有痴傻掉,他都是装出来,因为连那条狗的事,他都装了这么多年。
“至于么?我不至于。”小马笑着,表示完全不在意了。他又开始查看自己的右手,突然说,“你知道劳改的时候,什么最难吗?”
“嗯?”
“剪指甲最难!内蒙古那些牧民,他们不剪指甲,没有指甲刀,倒是有剪刀,但是我不知道怎么用剪刀剪指甲,我是说,我可以用右手给左手剪指甲,但是用左手给右手剪指甲的时候,你想,那根本办不到。”他激动起来,好像在说一件很爽的事。
冯静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个,剪指甲,什么乱七八糟的。她还在想那条狗,她想,所有狗也都是会死的。
“后来,我就不剪右手的指甲了,也挺好,不过现在我剪指甲,因为我有指甲刀了。”小马把两只手都伸给她看,有些孩子气,两只手的指甲,果然是一样的。
“其他呢,是不是也不好?”她担心如果现在不问问小马那时的事,她就再也不会问他了。
“还行吧!”他不想谈论别的,除了手上的指甲。
“你没有结婚吗?”她问。
小马无奈地看着她,说没有。“我不行了。”她感到一个不好的念头快速闪过,什么不行了?她希望事实不要像她想的那样。
“一直不行,障碍了,”小马嘻皮笑脸地说,“我可是被判决的人呢,然后就障碍了。”他站起来,要去卫生间。临了又扭头回来,悄声、神秘地告诉她,“连吃驴鞭都没用。”他倒是一点不避讳,男人们是不是应该避讳这样的事。她为他难过起来,她知道他会跟从前不一样,会改变,但怎么是变成这样了。
冯静水一直没动,她听见他小便的声音,似乎想从这水声里判断出什么来。这感觉太不好,但她坚持听下去,直到水声停止,依稀听见他扣上皮带扣、拉上裤子拉链的细琐声响。她知道,惩罚已经结束,她可以不必再强迫自己去听那些不想听见的声音了。
小马走回木椅子,重新坐下来,至少他没有表示出结束谈话的意思。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她明天就会去上班,只是为了避开他们如此莫名其妙地傻坐着的时刻。
但小马呢?他没有说过他的打算。他留在这里,或者回内蒙古,看起来都是顺理成章的事。该死,他总是比她有更多的选择。她没有选择,她是父亲的左手,没有右手的时候,父亲才会用到的左手。但现在,右手回来了,左手就没用了。她一直不想承认,父亲生病后,她唯一担心的,只是葬礼。难道要一个人操持葬礼吗,这么重大的事情?但最后,小马还是回来了。她松了一口气,心安理得退到小马身后,那些复杂的程序,都是小马完成的。但她不知道,这一切结束之后该怎么办?没有人告诉过她这些。
“我现在又养了条狗,还是条老狗。”小马欣喜地说,冯静水觉得他这时的神情,有点像父亲当年的样子。
“哦,是吗?你还挺会生活的。”
“可不是,一个人,一条狗,喂,你怎么也不养条狗呐?”小马问。
“我没时间,上班,照顾爸爸,哪来时间伺候狗。”她如实说。
“现在有时间了啊,”小马说,她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又没那么有道理,因为父亲死了,现在她得养条狗?这是什么逻辑?
“再说吧,我兴趣不大。”她说着,担心小马会一直说他的老狗的事情。
她想起一件事,“听说,老年痴呆症,这个阿兹海默症,是遗传的。”
“你什么意思?这么棒的事情?”小马显得很感兴趣,他说,“我应该没这种好运气了,我告诉你吧,那时候,就是我知道自己被那女的提到的时候,我就觉得,操,你小子运气太好了,但是,我可能把运气一下子都用掉了。你看,我现在都不行了。”他说着摊开两只手,像个外国人一样边说边比划,她不让自己去想他比划出来的意思,她告诉自己不是的,他不是想比划那个动作。
“那就遗传给我吧!”好像她这样说了,这事就能作数一样。冯静水怀疑自己已经被小马的情绪感染了,把痴呆病当成一件“很棒的事情”,也许真的是不错,你会忘掉很多事情,像从来没有经历过一样。谁都想忘掉些什么事的。但除了老年痴呆病的病号,其他人什么也忘不了,时间再长也忘不了。
“这也是你自己说的啊。”小马又这样说,像那种不想负责的男人,生怕被女人缠上的那种男人。可是冯静水,她连不想负责的男人都没有碰上过。她开始觉得自己不配遗传父亲的老年痴呆,因为她的记忆里没有自己的东西用来忘掉,只有哥哥、父亲、前夫,跳楼的女的,现在又多了一条被卖给狗肉馆的老狗。何况,父亲已经得过老年痴呆了,她再得一次,有什么意思呢,她再也不要做第二个了,她一辈子都在做左手,她要当右手,做点没人做过的事。可是,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没做过的呢?冯家,疯子家的男人们,他们把所有事都做尽了。
冯静水决定出门去,买炸酱面是个不错的理由,她撇撇嘴,“我去买杂酱面了,我知道,你别说,这又是我自己要去的。”她看到小马眼中的惊异,感觉其实也不赖。她又下意识看了一眼那口老钟,想判断出这家里还有什么东西是哥哥走之前就有的,大概已经没什么了,三点五十分,老钟一直停留在这个时间。她懒得去上发条了,因为她不想再纠结,自己到底该用左手上发条,还是右手。
所以冯静水出来买炸酱面的时候,她不知道时间。外面的太阳仍然很火辣,也许是四点,或者五点。胡同里没有行人,几辆红红绿绿的小qq车紧挨着墙根,占去半条路面。她挨着车身走,避开地上小摊的狗尿。之后又经过了那幢灰色的三层小楼,她没有加快步子。她站在楼底下,看了一会儿,那户人家早已经搬走了。她想看看楼顶,太阳正好刺入她的眼睛,一片亮闪闪的光,呈现出固体的情状,让她无法看见楼顶。
那个姑娘,当年从三层楼顶上跳下来,听说没能马上死掉,昏迷着,被送到医院,胳臂骨和腿骨,分别摔成三块,筋肉仍然相连着,像后来电脑游戏里的贪吃蛇,柔软的,可以随意弯折。两天后,她才真正死掉。人们以为她是失足跌落,但家人发现了遗书,细心折起来,明白她是自杀。她第一次写遗书,还不知道你在这种遗书里至少要写明白为什么自杀。她没写明白,至少没人看明白。倒是有一些很明白的部分,比如冯自强的名字,一笔一划,都很清楚。她在1983年的某天,经过冯自强不关上窗帘的卧室,看见他在自慰——这样的事,她可能不是这么写的——法院修改了用词,又增添了一些说法。冯静水从法院的判决书里,知道了“猥亵”这一说法。冯静水现在明白,那是世界上最不成功的遗书。而那次自慰,也是不成功的自慰,因为那女的叫起来,打断了冯自强最关键的环节。他始终没能认识那女的,他早该认识她的,也许认识了,他就不用手淫,她也不用去死了。她的自杀,那也是不成功的自杀,因为那女的没能让自己立刻死掉。连最后劳改四年的宣判,也是不成功的,他们后来又可笑地改了判决,说那是不成立的猥亵。你看——冯静水努力朝太阳睁大眼睛——就算太阳底下,也没什么是成功的,所以还可以再试试,比如左手不行的时候,再换成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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