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该不该合法化?

2015-12-16 16:28钟一
时代人物 2015年9期
关键词:小费旅行社导游

钟一

建立导游奖励机制,这是旅游部门的事情而不是来自广大游客。导游态度好、服务好,游客自然会给予点赞,此时,旅行社可以依据游客的评价对导游“论功行赏”,而不是靠游客给导游小费去奖励。推行导游薪酬制,让“导游小费”合法化,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小费能提高服务质量?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近日公布《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修订意见稿中第三十八条:“导游、领队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但旅游者自愿给予小费的,可以接受。”一场关于导游小费是否应合法化的争论,引发社会热议。

在我国,导游小费被认为是一种灰色收入,《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曾明确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但是,游客自愿给小费,导游员究竟能不能收,并没有明确规定。此外,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小费背上了不光彩的骂名,所以新规一经报道,“导游可以收小费了”等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虽然《修订草案》中明确规定必须是“游客自愿”为前提,但很多人还是表达了疑虑:“不给的肯定没好脸色,冷热嘲讽不一定”,“一旦法规规定给小费,在旅游从业者心中就真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服务质量在他们心中未必是首要考虑的事。”等。

在众多观点中,游客“被自愿”成了人们最大的担心。该观点认为,一旦形成规定,“给不给小费”可能很大程度上决定服务质量,甚至有导游变相胁迫索要小费的可能。

网友“闪电边缘”留言说:总感觉现在的旅行社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价格低得让你不敢相信,服务差得让你无力吐槽,实际花费高得让你心在滴血,回来之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还谈什么小费?“我坚决反对,如果将‘允许收小费’写入法规,游客很有可能‘被自愿’给小费,给旅游增加成本。”有人认为,收小费是西方国家服务业的惯例,但他们有本国的小费文化和高素质的导游及其成熟的旅游行业机制,国外导游收小费能够提供对等的服务。我国目前不具备这样的大环境,不能一律照搬。

但也有人支持合法化。网友“牛鼻子小道士”说:有的导游的确很负责,去年我带姥姥去旅游,一路上导游对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扪心自问,我做外孙女的都做不到,这样的好导游,我愿意给小费。“导游收小费不是不可以,但首先服务要跟上,如果队带得好,让游客玩得开心,那么适当给点小费,我可以接受。”喜欢旅游的高鹏说。

一直以来, 不少导游表面上没有什么收入,但是通过回扣得到的收入往往比普通上班族要高。正是这种旅游市场的潜规则降低了服务质量,直接损害了导游形象。随着旅行社的增多,各家旅行社恶性竞争,竞相压价,并将成本压到导游身上,向导游征收“人头费”,“想带团,先交人头费”成为导游市场中的一种行规。

团队旅游中出现各种不愉快的状况,板子不能都打在导游身上,在和旅行社、游客博弈的过程中,导游是弱势群体。之前有提到导游最低工资,但是现实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导游不能参与回佣分配;二是旅行社给导游足够的上团补助。单是最低工资不能解决现有问题。政策虽然出台,但如果监督机制无力,导游仍能收取购物回佣,旅行社仍然可能压低上团补助。

有专家指出,给导游基本保障是第一步,然后让导游通过优质的服务可以赚取小费,才会有更多的资深导游出现。国内大社可以借鉴某些合资旅行社的经验,负担一支稳定的导游团队,取消地接,培养一批全陪导游。

时机是否成熟?

早在十多年前,旅游界就曾热议过实行“导游小费”制的话题,一些旅游业内人士认为,导游收取小费,是国际惯例,导游付出了劳动,游客给点小费打赏理所当然。由于公众对此意见不一,后来不了了之。如今,有关“导游小费”的话题再次被提及,莫非推行“导游小费”制的时机成熟了?

“导游小费”的确是国际惯例,但有国际惯例,并不等于什么国际惯例在国内都适用。首先,国情不同,市场环境不同,对小费的认识和观念也会不同。国际惯例仅仅是一种惯例,并非国家法定,一些惯例可以借鉴,但未必要照搬照抄。其次,我国导游的素养参差不齐,旅游市场的服务水平有待于整体提升,放开“导游小费”会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比如,导游小费究竟给多少合适?给多了,游客心里未必愿意,给少了,有些导游会不高兴,甚至会给游客甩脸子发脾气。

国外的小费制度实行多年,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生活习惯,重要原因在于国外社会诚信体系完善,服务行业的自律意识强,服务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客人至上。而国内服务行业,无论服务态度还是服务水准,都有较大差距。好的服务经验和做法没有学会,只学会了收取小费,这种借鉴存在很大的“不对等性”。再延伸一下说,游客参加旅行团都缴纳了足够的旅游费用,为旅游团配备导游也是旅行社的职责,此时再要求游客单独给导游小费,岂不是增加游客负担?

导游薪酬体系混乱是旅游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之一。今年4月12日,云南导游陈春艳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辱骂游客,遭到吊销导游证的处罚。而伴随着媒体对导游行业的报道,舆论却逐渐发生了逆转。

许多网友认为,像陈春艳这样的导游,“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 无身份”是不争的事实。带客购物获得提成逐渐成了一些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强制购物就成为了一种恶性循环和旅游行业的潜规则。

那么,实行导游小费制度,就能够制止强制购物吗?不少游客对此并无信心,还有人担心,旅行社会在其中抽成,反而给导游增加了压力。

对此,旅游专家指出,杜绝低价团、购物游等旅游乱象,关键在于建立科学而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激励导游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即便引进了导游小费制度,也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和配套手段。否则,小费制度不仅不能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恐怕还会进一步给游客增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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