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学丽
明确党团关系 贯彻国共合作方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文 / 叶学丽
青春脚步
1923年8月20至25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明确了党团关系,规定青年团在政治上要完全服从共产党的主张,在工作和组织上保持一个独立的团体。党团关系第一次在共产国际规定原则的基础上正式确定下来,为以后党团关系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大会贯彻中共三大国共合作的方针,规定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号召团员积极参加国民革命运动,这是大会最突出的成就。大会后,青年团积极协助中国共产党建立革命的统一战线,为实现国共第一次合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后不久,迎来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这个时期就团的自身建设而言,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正确处理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当时党团关系处于“党团不分”的状况。其原因是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建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发起人基本上都参加了各地青年团组织的创建工作,许多早期的中共党员在当时也是团员。由于当时党是秘密的,而团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所以党的有些工作实际是用团组织的名义完成的,这样一来就在事实上造成了“党团不分”的工作局面。中国共产党刚一诞生就处在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危机之中,面对强大的反动势力,党组织在各地的力量显得十分微弱,而且有的地方还没有党的组织,这样也使得团“不能不多协助党的工作之发展”,在那些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团不能不代替党去指导地方政治活动及工人运动”。此外,中国青年运动兴起的时间不长,党还缺乏领导青年运动的经验,还不善于按照青年的特点指导团的建设及活动。因此,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没有对党团关系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然而,随着这两个组织相继正式建立和各自独立地开展工作,党团关系问题很自然地出现了。在青年团一大召开4个月后,党、团中央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处理党、团关系的原则。1922年9月6日团中央发出了关于《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第17号通告。通告首先阐述了共产国际关于党团关系的规定:“社会主义青年团(或少年共产团)与共产党之关系,同青年国际与第三国际之关系一样,在政治方面,社会主义青年团必须完全服从共产党底主张,在其他一切为青年利益而奋斗的方面,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是一个独立的团体,有完全自主权。”通告确定了党团关系的两条原则:1.除了政治上的主张须向中国共产党协定以外,社会主义青年团有完全自主之权;2.两团体各级执行委员会会议,得互派有表决权之代表一名出席。这两条原则虽明确了党团关系,但是团与党是一种“协定”关系,而不是“服从”关系,这与共产国际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这样的规定既不便于党对青年团的领导,也不利于青年团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因此青年团一大以后团的各方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明显的不足。
1922年12月24日团中央发出第28号通告,提出:“中央现在因欲急速解决本团种种困难问题,很感着有提前召集第二次全国大会的必要,所以议决于1923年3月间召开第二次全国大会。”在通告公布的会议议题中,不仅有团的工作任务议题,还明确提出了要讨论党团关系问题。
团二大旧址
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仍处于军阀混战,四分五裂的状态。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和京汉铁路大罢工惨遭吴佩孚镇压的教训,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要战胜强大的敌人仅仅依靠工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联合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确估计了孙中山和国民党的革命立场,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同时规定,在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大会通过了《关于青年运动议决案》。议决案根据全党当时的政治斗争任务和青年团自身现状强调指出:青年团应以组织和教育青年工人为自己的重要工作;对于青年学生的宣传工作,要从普通的文化宣传进而为马列主义的宣传,应引导青年学生从一般的学生运动发展成为反对军阀反对帝国主义的国民运动;应即开始从事对于各地农民运动的宣传与调查工作。议决案最后号召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根据党的三大《关于国民运动与国民党问题之议决案》的内容,积极参加国民运动。党的三大通过的《关于青年运动议决案》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二大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
在中共三大召开前团中央就开始酝酿在湖南召开团的二大。1923年2月24日青年团中央致函团湖南区委,就拟在湖南召开团的第二次全国大会征求团湖南区委的意见。经团湖南区委讨论后,3月7日代理湖南区委工作的团长沙地方执委书记毛泽东复信施存统表示:全国大会在湘举行,此间区委会议议决照办。惟日期主张在党的大会之后,此点重要,请斟酌为盼。
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团的二大推迟到中共三大后召开。在中共三大闭幕后两个月1923年8月2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东南大学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有30人左右,代表全国近2000名团员。大会执行主席邓中夏致开会辞,瞿秋白代表青年共产国际致辞,毛泽东作为中共中央秘书代表党中央致祝词。他在祝词中对一年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工作中的不足:“S.Y.一年来之缺点就是不与群众接近,而又自露色彩太甚,令人望而生畏,今后应训练团员到群众中间去。S.Y.以前的运动太空洞,不合实际生活的要求。”对下一步青年团的工作他提出了要求:“希望今后由空想进于实际,注意民众痛苦症结之所在,而从事于脚踏实地的工作。”
大会根据中共三大会议精神通过了关于青年工人、农民、学生、妇女工作,以及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决议,还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委会组织法》、《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修正章程》。大会最后选出了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邓中夏、施存统、刘仁静、夏曦、卜世奇、林育南、李少白当选为执行委员,恽代英、梁鹏云、李求实、张秋人当选为候补委员,会后施存统因病提出辞职,恽代英递补为执行委员。 9月29日,青年团中央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了团中央委员的分工,决定由刘仁静、林育南、恽代英、邓中夏4人组成中央局,刘仁静担任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书记),林育南任秘书,恽代英任编辑,邓中夏任会计。
大会就青年团与共产党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在大会通过的《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决议案》中指出:党与团的关系要完全依照共产国际第二次大会《共产国际与共产少年运动决议案》第五节的规定执行。这就是青年团组织“可在本组织内讨论所有的政治和策略问题,可持有这样或那样的立场并在本国共产党的队伍中进行活动”,但它必须绝对服从本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和参加总的革命战线。该决议案将团中央的第17号通告中的与党“协定”的规定改为对党政治上的“服从”,保证了党对团的政治领导以及党与团之间的协调一致,这是团的二大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为以后党团关系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
大会着重讨论了如何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问题,特别是要不要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大会讨论决定团员可以和共产党员一样,以个人身分加入国民党。大会在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报告决议案》明确提出:“对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之决议,本团愿努力协同中国共产党诚实执行”,“本团团员在国民党中:(1)应赞助中国共产党党员之主张,与其言语行动完全一致。 (2)本团应保存本团的独立的严密组织”。这表明青年团坚决接受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并采取了与党统一的步骤,保证了在统一战线的政策方面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完会一致,这是大会最突出的成就。
在党的三大和团的二大之后,团的各级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帮助国民党改组的工作。在共产党和青年团的帮助下,孙中山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1924年1月召开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许多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成为国民党各机构的骨干力量,在促进国民党革命化的工作中起了重要作用。国民党改组后创办的黄埔军校和农民讲习所是国共合作的重要标志。1925 年11 月,中共中央各级组织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党团组织迅速选派干部报考黄埔军校。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青年团组织积极选派团员青年参加学习。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在黄埔军校学习的团员就有500人以上。农民运动讲习所共办了六届,培养了721名毕业生,全是18到28岁青年,其中大多数是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和进步青年。他们毕业后,在从事农民运动、开展国民革命、参加北伐以及建立工农武装中起了骨干作用。
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后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群众运动,胜利地举行了北伐战争,促进了中国革命的高涨,青年团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统一全团的思想,协调党团之间的正确关系,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推动第一次国共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系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副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