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茂兴 李军军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全球分工趋势更为明显,各国经济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竞争性增强,直接影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和建设。实践证明,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和经济区域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勇敢地面对竞争,积极参与竞争并在竞争中取得胜利。对一个经济区域而言,这就要求它有很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经济综合竞争力是一个地区、一个产业或行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占据优势、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提高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文化、企业等方面的竞争力。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必须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上来”。这些论述充分表明,中国越来越重视国际竞争力和产业、行业竞争力的提升。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强化和中国转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如何应对经济发展?这就要同时面对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的激烈竞争。如何开创并确保竞争优势?对一个省级行政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具有很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全球化趋势、增强综合国力和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的需要。由福建师范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管理世界》杂志社牵头负责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蓝皮书已经连续出版了九部,该书围绕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内涵、特征和演变趋势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2015年 《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蓝皮书结合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特点,对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再次作了微调,力求使评价内容能更好地反映中国省域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增长要求。本文根据该书最新研究成果,简要介绍了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及其特点,并对2012年—2013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发展变化进行了综合分析,总结了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优势、劣势和变化特征,对进一步提升中国省域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由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引伸出来的一个概念。省域经济从本质上说,属于区域经济的范畴。所谓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指一个省 (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对资源的吸引力、对市场的争夺力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带动力。显然,一个省 (市、区)域吸引资源、争夺市场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能力强,这个省 (市、区)的经济就有可能比其他省 (市、区)的经济发展要快,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建立对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过去和现在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其数学模型,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不可缺少的基础。形势在发展,情况在变化,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也是在不断更新调整,力求反映省域经济发展的最新特点。《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 (2013—2014)》蓝皮书在以往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研究的需要,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评价指标体系再次作了微调,特别是对一小部分指标进行了更新、调整,力求使评价内容能更好地反映省域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增长的要求。
最终确定的指标体系包括总指标一个,即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这是衡量一个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性指标,也是用以衡量评价一个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优劣的最终标准。该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实际上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总称,这一体系需要由相应的组成部分即子系统来支撑。根据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内涵和结构,我们从宏观经济竞争力、产业经济竞争力、财政金融竞争力、知识经济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发展环境竞争力、政府作用竞争力、发展水平竞争力、统筹协调竞争力九个方面设立二级指标九个,构成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方面和主体框架。同时,在每个二级指标下面再设置三级指标和四级指标,最终形成的指标体系包括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来评定政绩的偏向,这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而应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因此,本指标体系综合考虑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指标设置中,纳入了影响排名的各种要素,尽可能地体现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内涵要求。在该指标体系的210个四级指标中,所占权重最大的两个指标为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权重为0.88%;其次是教育经费,权重是0.85%;权重排在前三位的指标,都与科技教育、环境治理有关,说明了科技创新、知识经济、节能减排在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地区生产总值即各地区的GDP所占的权重为0.63%,实际外商直接投资(FDI)所占的权重为0.54%,进出口总额所占的权重为0.67%。这些经济总量指标所占的权重不是很高,这也表明了该指标体系是比较全面、广泛和科学的。
根据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及其数学模型,对2012年—2013年中国大陆地区31个省、市、区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各级指标得分和排名,综合排名如表1所示。
表1 2012年—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比较
2012年中国31个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 (1~10位)的依次为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四川省;排在中游区 (11~20位)的依次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吉林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 (21~31位)的依次为海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西藏自治区。2013年中国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 (1~10位)的省份依次为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 (11~20位)的依次为河南省、四川省、湖南省、河北省、安徽省、重庆市、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 (21~31位)的依次为海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与2012年相比较,2013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四个省份,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河北省,排位均上升了三位,湖北省、贵州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排位均上升了两位;21个省份的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六个省份,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青海省,排位下降了三位,其次是四川省,下降了两位,吉林省、安徽省、云南省和重庆市均下降了一位。
在评价期内,有个别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表现在湖北省和四川省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其中,湖北省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四川省由上游区又重新降入中游区。总体上看,各省市区的排位相对稳定,特别是上游区的十个省份的排位稳定不变,中游区和下游区分别有四个省份排位发生变化。
按照阀值法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和加权求和后得到的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反映出的只是排序位差。要想更为准确地反映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实际差距,还需要分析各级竞争力指标的得分及分布情况,对竞争力得分的实际差距及其均衡性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图1反映了2012年和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分值的分布情况。
图1 2012年和2013年中国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分布
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分布很不均衡,中国有一半多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集中在30~40分之间,从整体上看,都比较分散,而且呈现偏态分布。从2012年—2013年的对比情况来看,2013年各省份得分有所提高;其中得分在25~30之间的省份由六个减少到三个,在30~35之间的省份由五个增加到七个,而得分在35~40分之间的省份则由11个增加到12个;其他得分区间的省份数量变化不明显。
不同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得分差距悬殊,2013年,得分最低的西藏自治区只有27.2分,不到第一名江苏省的一半。另外,相同区位内部各省份的得分差距也比较明显。同样是处于上游区,排在第十位的湖北省与排在第一位的江苏省在评价总分值上相差了20.2分;同样是处于下游区,排在第21位的海南省比排在第31位的西藏自治区超出8.02分;但是处于中游区的十个省份得分比较接近,排位第11位的河南省得分为38.8分,比排位第20位的陕西省仅多出3.11分。处于上游区的十个省、市、区平均分值为50.1分,处于中游区的十个省的平均分值为36.9分,处于下游区的11个省、市、区的平均分值为31.2分,三个平均分值的比差为1.6:1.2:1。
表2 2012年—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分值及其变化情况
从2012年—2013年中国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的升降来看,有27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出现上升趋势。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增加了1.97分;其次是河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湖北省、广东省、湖南省、云南省,都增加了一分以上;但也有四个省份得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四川省,下降了0.77分。从全国的平均分值来看,2013年为39.1分,比2012年上升了0.61分,上升幅度比较大。总体来看,2012年—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的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从中国各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13年中国四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49.1分、中部地区36.9分、西部地区32.2分、东北地区37.9分,四者的比差为1:0.75:0.66:0.77。与2012年相比,西部地区与东部的差距扩大了0.38分,这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下降。
从2012年—2013年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分值的变化情况看,四个地区平均分值各有变化。其中,东部地区分值上升最多,增加了0.88分;其次为中部地区,增加了0.62分;西部地区得分增加了0.5分。这些情况反映出中国各区域经济都得到了健康、持续发展,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都得到有效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有所增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也步入协调发展的新常态。
东部地区十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绝大部分都在上游区,只有河北省处于中游区和海南省处于下游区,其他八个省份都处在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上游区,并且排位都比较稳定,排位基本没有变化,这说明东部地区的竞争力在全国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在东部地区的十个省份内部,竞争格局也是不平衡的,最明显的差距体现在海南省与其他省份之间,即使同样是排在上游区的省份,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中国31个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情况发现,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和浙江省的得分超过50分,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和福建省的得分则在50分以内,而海南省的得分仅为35.2分。总体上看,2012年—2013年两年内东部地区内部的排位基本保持稳定。
中部地区六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除山西省处在下游区外,其他五个省份都处在中游区;与2012年相比,2013年湖北省的综合排位波动明显,上升了两位;其他省份排位的变化幅度不大。从与其他区域比较来看,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得分差距较大,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得分差距较小,这说明整体上而言中部地区尚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中部地区内部的六个省份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和安徽省都处于中游区的前列,江西省处于中游区的靠后位置,山西省则处于下游区。从地区内部的排位变化情况来看,中部地区各省份竞争力的相对变化并不明显。
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大多数处在下游区,但是也有个别省份处于中游区,如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和陕西省处于中游区,而其他各省份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地位。从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得分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只有东部地区得分的66%,表明其竞争力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相比,很多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差距很小,其竞争劣势就不太明显。从2012年—2013年得分变化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增加比较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反而有所扩大,说明西部地区的竞争力提升速度有待提高。从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综合得分来看,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明显的,这使得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的综合竞争力排位相对稳定,除了少数省份排位有所调整以外,没有太大的变化。
东北地区三个省份相对于其他地区,2013年竞争优势有了一定的提升,其中吉林省下降了一位,但黑龙江省的排位与辽宁省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由九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综合反映了一个省份在经济、科技、教育、财政、金融、资源、环境、政府作用和统筹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能力,及其在全国的竞争地位。这些方面的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同影响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和变化趋势,也表现出一定的变化规律和特征。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发展变化有其内在的基本特征,既有各个省、市、区普遍存在的共性特征,也有不同省情所决定的特殊性。要想有效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就需要深刻认识和深入把握这些特征,从而研究和发现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正确路径、方法和对策。
从2012年—2013年排位变化情况来看,整体上各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相对比较稳定,在某一区段内变化较小,只是在局部有所调整。2012年处于上游区的十个省份,2013年都继续保持在上游区,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地位。2012年处于中游区的十个省份也都继续保持在中游区。处于下游区的11个省份仍然继续处于下游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几个省份的排位一直都处于下游区的末尾,表现出其长期而明显的竞争劣势,竞争劣势地位在短期内难以改变。
尽管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位相对稳定,但并不意味着各省份之间的竞争优劣势没有发生变化。从竞争力得分就可以看出,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之间的差距还是有所变化的,只不过这种变化在短时间内还不够明显,还没有对排位产生较大影响。当竞争过程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后,这种差距就会逐步扩大,使竞争力排位发生变化。特别是在中游区和下游区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发生变化的省份比较多,其中中游区十个省份中有五个省份的排位发生变化,下游区11个省份中有四个省份的排位发生了变化,主要是中游区和下游区的各省得分比较接近,各省份之间的竞争优劣势不明显,排位容易发生变化。尽管上游区各省的得分差距比较大,相互之间排位比较稳定,但当分值差距的变动累积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有可能发生排位上的变化,比如江苏和广东排位对调,上海和北京排位对调。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稳定性说明,一个省份的竞争优势或者竞争劣势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也是通过众多客观指标综合反映的结果,从而形成该省域经济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不能寄希望于一时的变化,也不能寄希望于少数指标的变化,而是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是各个方面综合发展、协同提升的结果。但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又是动态变化的,具有不稳定的特点,各种因素都有可能使其排位发生变化。不管是大省还是小省,经济是否发达还是欠发达,每个省份都要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才能有效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表3列出了2012年和2013年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与九个二级指标竞争力得分的相关系数及其变化情况。
表3 2012年—2013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与二级指标得分相关系数
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相关系数最大的二级指标是宏观经济竞争力,其次为发展水平竞争力和知识经济竞争力,相关系数都超过0.9,远高于其他几个二级指标,同时产业经济竞争力、发展环境竞争力和政府作用竞争力等几个二级指标的相关系数也比较大。这种高度拟合的结果说明宏观经济竞争力是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最直接的体现,也就是说,各省在大力发展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过程中,经济综合竞争力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同时,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对象是以省域级别的行政区域划分的,各省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离不开各省级政府对本省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调控和指导作用。各省级政府依据本省的省情,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实施针对本省发展经济、规范调控经济和保障经济措施,对本省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有直接影响。由于科技创新是省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教育发展为省域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所以知识经济是提高省域经济发展速度、优化省域经济结构、提高省域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从2012年—2013年两年内相关系数的变化来看,系数增加的只有产业经济竞争力,其他二级指标和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相关系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说明产业经济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产业经济竞争力的提升逐渐成为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动力。
总之,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多种要素综合反映的结果,既是经济总量的竞争,也是增长速度、平均水平、经济结构和效益的综合竞争,是显性优势和潜在优势的综合反映。任何一个省份要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要从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各要素出发,全面培养竞争优势,减少竞争劣势,制定竞争力提升的长期战略。
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载体,产业经济的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动力,而企业竞争力更是地区经济竞争力的核心。图2和图3分别描述了2012年和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变化与产业经济竞争力的变动关系。
图2 2012年中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的对应关系
图3 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和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的对应关系
各省、市、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和产业经济竞争力基本上是同方向变化的,大部分省份都聚集在趋势线上,具有较强的正向线性关系,也就是说产业经济竞争力得分越高的,其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也越高。2012年和2013年的图形非常接近。当然,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省份,比如北京市和上海市等地的产业经济竞争力不是特别靠前,但经济综合竞争力反而名列前茅,这是由于其他二级指标得分比较高的缘故。可以说,没有产业的发展,就没有国民经济的发展,产业就没有竞争力,国民经济也不会有竞争力,由此决定了产业经济竞争力是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产业经济竞争力的大幅度提升,是推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主导力量,要大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必须紧紧抓住产业经济竞争力这一关键环节。
表4列出了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四级指标的竞争态势结构,以反映竞争力指标优劣势结构对竞争力排位的影响。
表4 2013年中国各省、市 (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四级指标优劣势结构分析
续表4
一个省份拥有众多的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其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才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竞争优势地位。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和北京市等省份之所以长期处于上游区,排位始终名列前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省份都有一大批始终处于上游区的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而且强势指标的数量也是最多的。强势指标的数量以天津市为界线,形成了明显的断层,排位在天津市之前省份的强势指标数量最多,远远超过其他省份,其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优势地位非常稳固,而辽宁省、福建省和湖北省虽然位居于上游区,但强势指标个数相对较少,与其他很多省份没有太大差别。当然,强势指标的个数也不可能完全决定一个省份在全国的排位,特别是处于中游区省份的强势指标个数比较少,而处于下游区省份的强势指标个数反而比较多,很多排位比较靠前省份的强势指标个数反而比排位靠后省份的少。比如排在末位的西藏自治区,拥有34个强势指标,不但比中游区和下游区省份的强势指标多,甚至比处于上游区的辽宁省、福建省和四川省拥有的强势指标数量还要多。另外,海南省也拥有较多数量的强势指标,但排位都处在下游区。
决定一个省份排位的不仅仅是强势指标数量,更重要的是优势指标数量。处于上游区的辽宁省和福建虽然强势指标不多,但它们拥有的优势指标数量比较多,这是排在下游区的省份无法比拟的,其他处于上游区的省份也有这个特点。把各省份的强势指标个数和优势指标个数加总后,可以发现,强势和优势指标个数之和越多的省份,其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就越靠前。处于上游区的十个省份中,排在前七位省份的强势和优势指标个数之和都超过100个,辽宁省也接近100个,而福建省的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个数之和也远远超过中游区和下游区省份。所以,强势指标与优势指标的组合,才是决定一个省域在全国排位处于上游区的关键因素。中游区和下游区省份的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数量之和都比较少,而且区别不大,因而区分中游区和下游区的重要因素就主要体现在劣势指标的数量上。排在第24位之后省份的劣势指标个数大多都超过100个,其他下游区省份的劣势指标个数也接近100个,远多于排位在前面的省份。所以,一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需要依靠更多的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来支撑,反之,劣势指标太多,就会导致其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靠后。处于下游区省份的强势、优势指标都比较少,中势指标和劣势指标数量相对较多,劣势指标越多,排位就越靠后。
总之,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优势地位的保持和提升,关键在于强势指标和优势指标数量的增加,从而对应于劣势指标数量的减少,因此,一个省份在指标体系中强势指标、优势指标、中势指标、劣势指标的不同结构分布,决定了这个省份在全国的竞争力排位。这也为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明了基本路径和方法,即,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持强势指标,强化优势指标,减少劣势指标,不断优化指标的组成与结构,才能保持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优势地位。
表5列出了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四级指标的竞争变化趋势,以反映竞争力指标排位波动及其结构对竞争力排位的影响。
表5 2013年中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四级指标的竞争变化趋势
续表5
各省、市、区210个四级指标的排位波动及其构成变化对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变化有较大影响。在综合排位上升的四个省份中,都是上升指标的个数超过了下降指标的个数,特别是上升指标个数显著大于下降指标个数的省份,其排位的上升幅度较大。比如湖北省,上升指标的个数超过下降指标的个数比较多,排位上升幅度比较大。排位保持不变的21个省份中,虽然上升指标的个数和下降指标的个数一致的省份不多,但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别,其中几个省份的上升指标数量和下降指标数量比较接近,但都是排位保持不变的指标个数最多,占据主导地位。比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和西藏自治区,排位保持不变的指标个数都非常大,所以其排位比较稳定。在综合排位下降的六个省份中,有四个省份的下降指标个数大于上升指标个数,特别是排位下降比较明显的青海省,下降指标个数超出上升指标个数比较多。因此,要保持省域的经济综合竞争优势,提高其综合排位,就需要维持各指标的竞争优势,力促有优势的指标排位不断上升,避免或减少劣势指标排位下降,才能系统而有效地促进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大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
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版。
5.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4》,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版。
6.李建平等:《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 (2013-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7.李建平等:《“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