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巍尹建军余志宏
(1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安徽合肥 230022 2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 江苏南京 210019)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要点研究
王巍1尹建军2余志宏2
(1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安徽合肥 230022 2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 江苏南京 210019)
介绍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概念及现状。从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重点及阶段成果方面展开了论述。探讨了基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为后续开展移动通信基站环境监理提供参考。
移动通信基站;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要点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擅自发生重大变更等环保违法违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已经成为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必然的趋势。同时,由于基站的建设数量大,周期短、范围广以及群众环保意识增强和对于基站存在认知误区等因素的影响,基站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环境纠纷以及信访事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本文将探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开展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为后续开展基站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1995年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率先引进了环境监理制度,这标志着中国的环境监理工作的拉开了序幕[2]。国家环保部办公厅2010年6月印发的《关于同意将辽宁省列为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的复函》和2011年7月印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的函》标志着辽宁和江苏两省率先成为中国第一批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试点省份。国家环保部办公厅2012年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具有里程碑意义,文件中规定了环境监理的定位、主要功能与需要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类别,同时将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省份。《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的环境监理工作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3]。
基站的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确定环境监理单位阶段;(2)编制及评估环境监理方案阶段;(3)设计及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环境监理阶段;(4)报备基站监理总报告阶段。
2.1 确定环境监理单位阶段
2.1.1 环境监理项目公示
需要开展环境监理的基站建设项目,应由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在其门户网站或其他专业网站进行公示。
2.1.2 环境监理单位遴选
在基站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获得批复后、开工建设之前,基站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监理单位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单位遴选工作。环境监理单位遴选工作应在工程招标结束前完成。
按照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招标期间应该委托评估单位对环境监理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单位采用公开遴选或邀请遴选的方式遴选出基站建设的环境监理单位。应选的环境监理单位需提交应选文件,经统一开标和专家评标后,选出2家候选单位交由基站建设单位最终确定。
2.1.3 合同签订与备案
遴选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和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依据遴选文件的应选文件的有关规定签订委托环境监理合同,并在负责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
2.2 编制与评估环境监理方案阶段
2.2.1 编制基站环境监理方案
在签订委托环境监理合同及收到相关设计文件后,环境监理单位根据基站建设项目站址、数量、环境特征、环评和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基站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方案。
2.2.2 评估基站环境监理方案
环境监理单位编制的环境监理方案需要进行技术评估,按照评估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报送给基站建设单位。
2.2.3 报备基站环境监理方案
建设单位应将基站的环境监理方案报送审批该基站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审核备案。环境监理方案须经审核备案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在环境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基站地址或相关技术参数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时,应组织研究修编,经建设单位报送审批该基站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审核备案。
2.3 设计、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环境监理阶段
按照基站环境监理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基站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并且编制基站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报告。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报告作为批准基站试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基站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报告应包括设计文件的环保审核、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保宣传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此阶段,基站建设项目可解决站址核查与保护距离核查的工作,通过现场巡查和抽取重点基站旁站等工作方法记录基站站址与环评及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整理并提交实际建成的基站技术参数表及图片档案。
基站试运行期间应按照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细则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制基站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报告。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等内容。
在此阶段,基站建设项目可采用现场巡查和环境监测等工作方法,对试运行期间的基站进行抽测,逐步落实环保部门环评批复中的环境监测要求。
2.4 报备监理总报告阶段
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当向基站的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总报告。监理总报告应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写,报告应全面总结基站环境监理的成果,反映基站在设计、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基站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监理总报告报送给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审核备案。
根据基站环境监理工作的四个阶段,对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重点及各阶段交付成果进行分解,详见表1。
表1 基站环境监理各阶段工作重点及成果
基站环境监理作为从基站环评阶段到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的过程管理手段,可以起到核实基站技术参数资料真实性、准确性,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减轻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压力,同时部分承担了基站建设单位收集提供环保验收技术资料的工作。基站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对于加强基站建设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黄凌云.浅谈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实施要点[J].东北电力技术. 2013,(9):50-52.
[2]杨晓波,傅廷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探讨 [J].环境科学导刊, 2013,32(6):37-39.
[3]田丰.宋磊.席天功.等.中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38(10):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