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智敏
摘要:教育行政体制研究是教育管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尝试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结构出发,对土耳其教育行政体制的特点、利弊和未来发展进行分析。
关键词:教育行政体制;集权制;土耳其
中图分类号:G53/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9-0127-02
一、教育行政体制的概念
教育行政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教育行政组织系统,或理解为国家对教育的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的总称。它主要由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及相互间的职权划分等构成。教育行政体制是国家行政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行政体制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二、土耳其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历程
土耳其的教育行政体制具有典型的中央集权特色,其历史可以上溯至19世纪后期奥斯曼帝国时期。1876年颁布的帝国首部宪法即规定全国所有的学校都由国家监管。1879年帝国教育部进行改组,建立起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中央集权制组织结构,这一基本结构一直沿用至今。
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后,于1924年颁布430号《教育统一法》,对教育的结构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宗教基金会下属的宗教学校被关闭,所有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机构统一归属国民教育部(Milli E itim Bakanl1 1)管理。1926年颁布的789号《教育机构相关法》对教育系统管理架构做出首次调整,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央一级的教育教导委员会(Talim ve Terbiye Kurulu Ba kanl1 1)和各级地方教育行政组织中的教育教导处(Talim ve Terbiye Dairesi)在教育行政机构中的顾问和决策地位。
1981年,土耳其颁布《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的结构和运作进行了全面调整,确定了教育的目标和原则,教育机构的结构、运行、权力和责任等高等教育相关内容,规定设立高等教育委员会(Yüksek?觟 retim Kurulu,简称Y?魻K)和大学校际委员会(?譈niversiteleraras1 Kurul、简称?譈AK)。高等教育委员会是行政机构,负责管理高等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相关行政事务。大学校际委员会是学术机构,负责在高等教育的计划框架内协调各大学的教学、科研和出版活动,对教育机构进行评估,向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大学提供咨询、建议等。
2011年颁布的652号《国民教育部组织机构与职责相关法》对国民教育部的组织架构、各下属职能部门的内部结构和职责做出了调整,确立了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
三、土耳其教育行政体制概况
目前,土耳其的教育行政体制是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体制,教育行政组织在层次上分为中央、省和县三级。
国民教育部是国家一级的专门性的教育行政组织,是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国民教育部实质上是国家教育行政的执行机构,统一领导和监督全国的教育事业,其权力范围包括确定各级各类教育的目标和课程内容、编订教科书、管理公立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制定教育预算、管理教育经费等。国民教育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的政策、战略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制定教育政策和战略规划,并据此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协调、监督、评估教育战略、目标和规划的执行情况;拟定教育预算,按照预算开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工作;审查国民教育部所属部门的工作,监督组织机构及管理的运行效果;与政府其他部门在教育相关事务上开展合作;等等。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民教育部组织机构与职责相关法》,国民教育部下属行政组织分为“中央机关”、“地方行政组织”、“国外机构”和“相关机构”四部分。国民教育部的组织结构可用图1表示。
国民教育部中央机关包括教育教导委员会、主要服务部门、辅助部门和常设机构等。其中,教育教导委员会是最为重要的顾问和决策机构,由代表各教育阶段的一位主席和十位委员组成。委员会成员必须拥有本科学历,并有十年以上的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经验,成员任期四年,任期最多可延长三次,每次延长一年。教育教导委员会遵循普遍的价值观和标准,按照质量、平等和效率原则,以建立符合本民族和社会价值的教育系统为目标,执行下列主要职责:规划教育体系,规定教育课程,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科书;审核、修改国民教育部其他职能机构编写的教科书、教辅书及教师用书,确定最终版本;确定国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的等级与程度的评定标准;与国民教育部其他部门合作制定教育教学相关政策和计划;组织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研究教育发展状况;等等。
土耳其在全国81个省及下辖的850个县内都设立有国民教育局,作为专门性的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省、县国民教育局实行二元管理制,既受同级政府行政长官省长或县长领导,又受上级政府的教育行政机构的领导。
除中央机关和地方行政组织外,国民教育部还设有国外教育行政机构。截至2011年底,土耳其共在21个国家设立了38个教育代表处。国外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管理居住在国外的土耳其公民和侨民子女、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土耳其留学生的教育教学相关事务,关注相关国际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实践并及时向国民教育部汇报;保障国际文化协定的顺利执行;对国外的土耳其劳工子女的基本教育和职业教育给予关注和帮助,并向国民教育部汇报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管理国民教育部向国外派遣教授土耳其语和土耳其文化课程的教师;等等。
四、土耳其教育行政体制评析
19世纪后期,土耳其共和国的前身奥斯曼帝国开始了教育现代化历程,建立起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体制。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后,虽然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但教育行政体制一直保持了典型的中央集权、分级管理的特色,各级、各类的教育机构受国家权力的统一指挥和监督。国民教育部作为专门性的国家教育行政组织,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公共教育事务,管理的内容从教育大政方针的制定到公立学校教师的任命,广泛而具体。
土耳其集权制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土耳其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力衰微,百废待兴,教育极度落后,各地教育水平差异巨大,宗教学校、外国人开办的学校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各自为政,国民受教育水平极低,文盲比率高达90%。经过90年的不懈努力,土耳其教育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国民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2013学年,土耳其小学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7.52%,净入学率达到98.86%;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7.64%,净入学率达到93.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77%,净入学率达到70.0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4.86%,净入学率达到38.50%。纵观土耳其共和国教育发展的历史,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全局,集中力量规划全国的教育事业;有利于制定和实施全国统一的教育政策;有利于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进行扶持,从而调节各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有利于统一教育标准,保证全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土耳其的教育行政体制同样存在弊端,主要表现为: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使教育行政缺乏弹性,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只是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缺乏对教育的决策和自主管理权,束缚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土耳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国民教育部在制定教育政策和标准时,难以兼顾全部,甚至有时主观性过强,从而影响实施效果,无法达到制定的目的,甚至起到负面作用。
土耳其的现代教育行政体制自19世纪晚期建立以来,一直沿用中央集权、分级管理的体制模式。近年来,受全球教育行政体制改革趋势的影响,特别是在加入欧盟进程中教育面临的改革压力,土耳其政府已通过适当下放行政权利、鼓励教育机构与企业界、经济界建立更多的联系等多项措施,对现有的中央集权教育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地方和教育机构,特别是高等教育机构对教育的管理权和自主权。不过,教育在土耳其一向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国家事业,为保证对全国的有效领导,中央拥有的教育权利不会过分削弱,国民教育部对于教育的统一集中管理仍将是持续、稳定和强有力的。
参考文献:
[1]陈孝彬,高洪源.教育管理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Hitabolu,M.Tahir.Türkiye ?譈niversite Tarihi (1845-1997)
[M].Ankara:Selvi Yay1nevi,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