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聪
(重庆市武隆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408500)
根据使用性质,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可分为耕田、园林、耕地、建设用地等8大类型,合理规划整合这8类土地,使其按照一定的规律发挥出最大作用是土地规划的主要目标。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及人们越来越多的需求,如何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占用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大,土地的使用类型也在不断地增多,如住宅用地、绿化用地、商用地等等。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水平来看,土地利用规划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我国城市的土地应用类型主要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或者是基础设施用地。从发达国家的城市建设历史来看,这些国家在城市建设之前就预先对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性质进行整体性规划,后期的发展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因而整个城市的规划都具有很好的条理性。而我国的城市建设缺乏这种前期的整体性规划,土地使用多是因用而定,导致在城市发展后期往往会出现不少规划建设不合理的现象。
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采取的主要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以经验判断为主的方式,这种规划方式缺乏数据依据,没有正确地认识到土地利用规划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实现综合化发展的目的。同时,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缺乏长效性,灵活应变的能力不足,少数土地规划甚至脱离了社会实际。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土地利用规划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使用。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实际来看,大多数的土地利用规划都是政府部门与专家学者直接确定的,社会公众的参与仅仅限于规划听证以及编制成果公示,社会公众基本没有发言权。此外,群众监督机制与公众舆论条件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群众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监督效果不甚理想。
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土地管理的方式是由中央向地方政府层层下达指令的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规划初期就进行建设用地和耕地指标的分配,以确保规划的末期辖区内的土地分配的指标和初期仍然是一致的,但是这种规划容易引发因过于考量宏观指标分配而忽视了地方的实际发展需求,指标控制过于刚性,不利于地方特色的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应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核心和出发点,真正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全面贯彻我国“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土地利用规划精神。
(1)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的原则,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对土地的供给能力和需求要求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各行业的用地进行综合考虑、合理安排,确保国民经济协调全面发展。
(2)坚持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凡是因非农业建设而占用了耕地的面积,相关部门要负责复垦开发相应方面的耕地,以保证我国耕地面积的总体稳定。
(3)坚持用途管理,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充分实现土地的利用价值,提高土地的资源效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4)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协调,既着眼于当前利益又考虑长远利益,严格遵循土地使用的客观规律,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达到最优化的土地利用效果,充分实现土地高效、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这就要求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期待一定要采取各种措施来优化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立法是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水平的法律保障,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与方法予以确认。在今后的实际规划建设中,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立法的原则,规避任何的违法行为。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效果,进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使其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
国家级的规划部门与省县级政府的职责目标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国家要确保用地安全实现全国性的动态平衡,省级政府要在国家的指导之下,确保国民经济用地尤其是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安全,实现全省内的用地利用规划动态平衡。利用规划的重点是县乡级规划部门,要对具体的地块使用性质进行编订,为土地的管理提供直接的依据,同时要合理布局辖区内的城镇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用地,逐步实现县乡级规划的一体化发展进程。
社会在不断进步,城市建设的环境也在不断发展,每一个时期城市的建设目标不同,土地利用规划的方向也就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实际规划中,切不可一成不变,一定要实事求是,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适当地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标准,以适应社会时代发展的需求。
土地的利用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因此土地的利用规划方法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析方法主要有系统分析法、统计分析法、数学规划法、回归分析法和目标规划法5种。在今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中要将这些方式进行有机结合,综合分析土地利用性质及效益,从而大大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水平。
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利用规划环节群众也应该有发言权。在今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中,应该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来,积极为土地利用规划进言献策,形成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团队与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局面,从而加强群众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监督,提高土地利用规划质量。
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规划设计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量、全面规划,将土地利用规划原则落到实处,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公众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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