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托妮?莫里森
故事发生在1953年,那时候我还是个大学生,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房。一天夜里,我外出回家,天已经很黑了。我的住处离学校有两个街区,按理说不是很远,我走过很多次,可是这段路没有路灯,晚上独自行走时,就成了一段漫长的路程。那天晚上10点,我从图书馆坐公交车回来,下车后往住处走,胳膊上夹了几本书,肩上挎着个系带钱包。
我的女房东那几天在一家医院里值夜班,所以在这个时间点,那所房子和街上的其他房子一样,漆黑一片,看不见一个人影。房子四周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大门关着,在很远的地方才能隐约看到一盏街灯。那些天,我的脑子里乱糟糟的,一直在琢磨着写论文的事,我应该选什么课题?教授是欣赏它,还是扔了它?
忽然,我看到一盏汽车的车灯朝我移了过来,一辆小汽车正在街道的另一侧缓缓行驶着。汽车和我并行时,我看到了司机,是一个男人,黄头发。我继续往前走,那辆车减了速,然后停了下来,我听到了关车门的声音。几秒钟后,我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我没停住脚步,也没敢加快步伐,因为我不想引起陌生人的注意。身后的人也许是去附近的哪所房子,拜访朋友的。再说,现在我急又有什么用。逃跑?我一个弱女子,肯定跑不过一个男人。
我伸手去钱包里拿房门钥匙,我心里胡思乱想着:我走到房子跟前,上了楼,来到走廊,摸黑找出了钥匙,插进了门上的钥匙孔。这时身后的男人也跟着上了楼,伸出一只手捂住我的嘴,把我按倒在地,扔了我的书,把我钱包里的东西抖落在地上。他嘴里嚼着口香糖,可出气时嘴里还是冒着臭气。四周没有人看到我们,他一边按着我,一边还对我动手动脚,威胁着说:“老实点儿,老实点儿。”
我六神无主了,我想象出的情景逼真、可怕,让我无法忍受,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停下了脚步,我不愿让想象的可怕情景成为事实。
我转过身,等着他。我等待着、等待着,直到他走到我站着的地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让我用来保护自己的东西,只有脑子里想着怎样摆脱危险。
他离我近了、更近了。我能看到他的眼睛了(或者说,我感觉自己是能看到了)。
“希望你放过我。”我对他说,这不是一句任由他来回答的问题,也不是一声大喊大叫。我的声音不高,像平时说话一样。情况再可怕,也不会比我想象得更可怕。
他停下来,犹豫了一会儿。
“我不想找你麻烦。”他小声说了一句,然后就转过身,朝他的汽车走了回去。
虽然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让我增长了经验,但是不一定适用于遇到类似险情的人。面对歹徒是一件危险的事,可能意味着流血,甚至是付出生命。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应对方式,但是对于我,一个年轻的学生来说,我当时一方面想象到了危险,另一方面又运用了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是这两点让我摆脱了危险。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面对危险,我没有选择逃跑。
(作者托妮·莫里森为美国作家,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王传生选自《知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