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逐君
1
这是一座非常典型的南方小城,绿水青山环绕,精致典雅。
妈妈的故乡,比苏锦在梦里看见的要美得多。
苏锦在北方长大,爸爸告诉她,妈妈出生在南方一个很有名望的书香世家,温婉动人。多年前,她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地嫁给了当时一无所有的爸爸,自此彻底切断了与家人的联系。
可惜苏锦还没记事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她只有一张妈妈穿着墨色长裙在阳光底下浇花的照片,微笑的侧脸与她神似。
“同学,来旅游吗?我知道哪里有便宜的旅馆,可以免费带你去哦。”突兀的声音在苏锦背后响起,她不由得回头望去。
这是一个高挑单薄的男生,皮肤微黑,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总的看来,除去脸上有些轻浮的表情,他应该是非常符合大众审美观的。
“不用了,我不是来旅游的。”苏锦拒绝道。
“我不会骗你的,老板真的是非常好的人。”看出苏锦的退缩,男生试图拉扯她。
苏锦有些生气,更多的是害怕。因为当时已经是下午六点左右,她又人生地不熟,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连个求救的人都没有。
“都说不用了!”苏锦一把甩掉那男生的手,还乘机踹了他膝盖一脚之后撒腿就跑。
因为慌不择路,她迷路了,怎么也找不到之前订好的酒店。
正当她手足无措之时,迎面又遇上了之前的那个男生。
“你跟着我干什么!”苏锦先发制人。
他扬起嘲笑的嘴角:“这个城市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我还没闲到跟踪你的地步吧。再说,你踹了我一脚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苏锦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男生借着路边的灯光把苏锦全身上下扫了一遍:“你别告诉我你在打了我之后,打算露宿街头。说吧,你想去哪里?我送你吧。”
苏锦怎么也没料到,最后居然是他把她送了回去。
他说他叫唐朴天,是本地人。说完还自嘲了一句:“我可从来没有害过良家妇女,为什么你们总是见到我就跑?难道是我长得太帅?”
苏锦鄙视地说:“你真的不知道什么叫不要脸吗?”
那是苏锦记忆里,对于唐朴天最初的印象:有点无赖,有点嘴贱,但是心地还不坏。
2
因为这场遇见,彼此之间微妙的联系就此建立。
后来,苏锦决定在这座小城定居下来,让号称城市活地图的唐朴天帮忙找房子。
唐朴天年少辍学在外闯荡多年。二十岁的年纪过早地染上了社会习气,为人虽世故圆滑,但活得很认真很努力,每天同时做着多份兼职,靠劳动力获取相对应的报酬。
他说:“你一个小姑娘不好好上学,跑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苏锦比他小两岁,所以他总是拿她当小孩子看待。
“我离家出走了。”苏锦说。唐朴天找她要家庭电话和住址,说要把她送回去。
“我不要回去!你不帮忙就算了。”
唐朴天拗不过她,责备了两句还是答应帮她找房子。
几天后,唐朴天说找到房子了,要带她去看。那是一个很古朴干净的小庭院,里面住着一对夫妻、一位七十岁左右的老太太和一只黑色的猫。
他说:“这里离市区有些远,但还算安全。”然后又问她:“你有租房子的钱吗?”
苏锦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
唐朴天叹气道:“算了,我已经替你支付了两个月的房租,暑假过后就乖乖回去上学,听到没有。”
明明是开玩笑的,他却当了真。
眼前的男生有终日暴晒在阳光底下的健康肤色,有不油嘴滑舌时的认真双眸,也有被岁月打磨过后依旧善良的心。
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那么轻易。
苏锦终于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安定下来。
她不爱出门,尤其是在炙热火辣的六月。她买了一些不知名的花种,种在庭院里的空地上,每天给它们浇水,期待着看到花开的绚丽。
日子很闲适,也很无聊。隔壁的夫妻从早忙到晚难得见面,老太太戴着眼镜严谨肃穆,习惯独居,终日沉默,只有她养的那只黑猫偶尔会蹿进屋子乘凉,陪她打发一个个慵懒的午后。
唐朴天更忙了,偶尔送快递从门前路过时,会顶着满头大汗进来找她讨水喝。看她经常摆弄花草,会不以为意地问一句:“你来这里到底是为什么?不出门,不工作,也没朋友,每天活得像院子里那个老太太。”
苏锦冲他笑道:“我来这里是为了遇见你啊。”
他连忙摆手:“可千万别,我自己都养不活,再养一个你?”
“我不用你养,你给我找份工作吧!”苏锦说干就干,唐朴天给她在一家奶茶店找了份工作。地点离唐朴天固定工作的地方很近。
半个月后的一天,苏锦在回去的半道上遭遇了抢劫。
她给唐朴天打电话,因为当时已经是晚上九点,想着他怎么也得半个小时才能到。没想到十分钟都不到,他就骑着摩托车出现在她面前。
“怎么回事?受伤了吗?”他一跳下车就着急地问她。
苏锦顿时就哭了,号啕大哭的那种。
唐朴天被吓得手足无措,第一次拥抱了她,像哄小孩子一样轻声安慰。
回去的路上,苏锦坐在他摩托车的后座紧抱着他的腰。
“你车子哪来的?”
“抢了一个哥们儿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沉默。
唐朴天,我喜欢你。如果把这句话说出口,你是不是就不会再对我好了?
3
抢劫事件之后,唐朴天让她每天下班后去他工作的地方等他,然后送她回去。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半年之久,南方也迎来了最冷的冬季,苏锦依旧没有离开。唐朴天在几次三番催促后,也不再提让她回去的事。
或许是他也感觉到了她当初说离家出走是骗他的。她的爸爸也不在了,去了他一生惦念的她的妈妈那里。
苏锦开始渐渐地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有了一些朋友,偶尔也可以和隔壁老太太聊上半天。
因为唐朴天梦想要成为摄影师,平时也会收集大量相关的材料自学。他还在不久前用存了很久的积蓄买下昂贵的摄影器材,打算开始向目标前进。
接近年尾时,住在庭院的夫妻退租回了老家。唐朴天租了下来,用作临时的工作室。
苏锦辞去奶茶店的工作,自告奋勇地说要当他的御用模特。
那个冬天过得很特别。
为了拍摄效果,他们会在大雪纷飞的天气外出拍照,她一身薄衫在雪地里一站就是大半天。每每冻得瑟瑟发抖,唐朴天会心疼地说不让她做了,另外找人。
“你是嫌我丑吗?免费的都不懂得好好利用。”她总是一边接过他递上来的大衣,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他。
到了过年的时候,小城张灯结彩特别热闹。苏锦和唐朴天窝在房间里剪辑和整理照片。事实证明,那些经历风霜严寒拍摄的成果是值得的,虽然代价是整个新年苏锦都一直在反复的高烧中度过。
唐朴天为了犒劳她还大展厨艺,做了非常丰盛的年夜饭。他们邀请隔壁的老太太一起吃团圆饭。老太太的丈夫死得早,仅有的一个儿子在外地没能赶回来。她拿来面粉和各种馅料对厨房的他们俩说:“过年一定要吃饺子,记得多放红枣,这样明年才能早生贵子。”被当成新婚夫妇的两人对望了一眼,苏锦率先红着脸移开目光。
唐朴天咳了一声解释说:“我们不是夫妻,只是工作伙伴。”
老太太竟然一脸严肃地对他说:“你是欺骗我老眼昏花吗?你们年轻人要懂得珍惜,别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老太太大约是在这样阖家团圆的佳节想起了过早逝去的爱人。苏锦拉了拉唐朴天的衣袖,示意他说话注意一点。
大年初二那天,迎来了冬季最大的一场雪。
唐朴天一大清早就看到苏锦蹲在庭院里掏什么东西。
他把她拉起来,看她冻得通红的手,问:“不是感冒了吗?你在找什么?我帮你。”
苏锦说:“我夏天在这里种的花没发芽,要是不把雪扫开,种子肯定会冻坏的。”
唐朴天皱了皱眉,一把拿过她手里的铲子替她清扫。
苏锦看着蹲在地上认真干活的身影,说:“唐朴天,如果明年花开了,我们就在一起吧。”
他停顿了一下,说:“花不会开了,因为种子已经坏了。”他扭过头将摊在手里的花种递给她看。
4
年后,唐朴天将一些作品拿去参赛,得到了不少肯定。
春去秋来,转眼间两年过去了。
唐朴天成熟了不少,他的努力也让他开始越来越自信,得心应手。他搬出小庭院,租了更大的工作室,也开始花钱请一些模特和助手。
他每天忙得天昏地暗,常常顾不上吃饭和休息。
因为有新人加入,苏锦的工作轻松了很多。她会在闲暇之余做上一些美食给唐朴天送去。看到他熬夜过后疲惫的样子也会偶尔冲他发脾气,只有这时,他才会乖乖地放下工作。
周围的人都以为他们是男女朋友,其实苏锦自己清楚,她一直在等。如今她二十岁,哪怕等到三十岁、四十岁,只要他愿意,她就会牵着他的手再也不放开。
她一直以为唐朴天是喜欢她的,哪怕他一直回避,她只当他是还不够确定。可是三月的一天,办公室突然来了一位漂亮的女孩子。短发、清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女生。
“这是我女朋友,罗琦。”唐朴天这样介绍她。
办公室里人人欢呼,但苏锦还是能感觉到时不时投在自己身上的奇怪目光。尽管她难过得快不能呼吸,但还是忍不住打量站在他身边的那个浅笑嫣然的女孩子。
这才是他喜欢的类型。苏锦看着自己的及腰黑发,想想自己不算阳光开朗的性格。原来,他喜欢的人不是她。
“你就是苏锦吧,一直听朴天说你们是像家人一样的朋友。”罗琦笑着和她打招呼。
苏锦更难过了,这就是他给她下的定义。
罗琦比苏锦大一岁,也是个摄影师。
初春时,有一次唐朴天带领团队和外来的两个摄影师进深山拍摄一组照片。罗琦是其中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
苏锦也想去,唐朴天不准。
不巧他们进山的第二天就遇上了特大暴雨,被困在山顶。
山路难行,唐朴天差点掉下山去,是罗琦救了他,最后她自己摔下去导致两处骨折。
其实苏锦第二天也进了山,她被警察拦在山脚下,提心吊胆地待了一整晚。直到第三天,她才接到通知说出事的人不是他,而是一个女生。
当时她的心里是庆幸的。幸好不是他,只要不是他。
但她不知其中曲折,不知除了她原来还有人愿意为唐朴天倾其所有,不知命运何时将他们推到天平的两端。
他终于还是喜欢上别人了。
5
苏锦辞职了,因为她觉得再待在那里不合适。
她离开那天,唐朴天替她收拾东西。像以前很多次那样,只有他们两个人,可是他不再对着她油腔滑调,不再说一些故意惹她生气的话。
他只是对她说:“对不起。”
她很想回一句“没关系”,可是怎么能没有关系呢?就算是一厢情愿的感情,也不是说收回就能收回的。
“唐朴天,你有喜欢过我吗?对我那么好的你有真正喜欢过我吗?”苏锦扶着桌子问他。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站在窗台边默默点了一支烟。白色的烟雾模糊了他越来越显刚毅的脸庞。苏锦听到他说:“有,很喜欢。”
他说得低沉沙哑,却硬生生逼出了苏锦的眼泪。
辞职后,苏锦恢复到刚搬来这里的生活。每天摆弄花花草草,还颇有雅兴地学起绘画。如今,她不再刻意探听唐朴天的消息,偶尔上街也从没遇见过他。
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
连隔壁的老太太都觉得奇怪。一天,苏锦在院子里作画,老太太走过来问:“你老公呢?”她还是一直都认为他们是夫妻。
苏锦手里的笔颤抖了一下:“离婚了。”
“你一个小姑娘怎么又骗我,我都看见那个小伙子好几次在门口偷偷看你。”
唐朴天,你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苏锦几乎要捏断手里的铅笔。
“婆婆,如果一个人说很喜欢你,却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是怎么回事?”
老太太煞有介事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既然喜欢他就不需要问为什么,尽管去找他就是。”
苏锦真的去了,可是没有见到唐朴天,他连工作室都关了。
她找了很久,几经周转才打听到罗琦的联系方式。
罗琦自嘲地一笑,说:“我是非常喜欢唐朴天,但他只是利用我。”然后她又似笑非笑地盯着苏锦说:“你对唐朴天还真是重要,为了你,他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出了事怕连累你,首先想到的是把你送走。”
苏锦瞬间就蒙了。
原来,他之前找了一个合伙人一起投资,结果被骗。合伙人携款潜逃,导致公司倒闭,欠下巨额债务……
他从来没有打算告诉她,还自以为是地把她推离。
6
唐朴天再次站在小庭院门口已经是半年以后了。
正值炎夏,天气燥热得像是几年前遇见苏锦的那个夏天。小小的庭院围墙上长满了爬山虎,遮住了一些因岁月留下的斑驳痕迹。
如今这里一切如旧,只是失去了那个天天在院子里侍弄花草的身影。而她种下的那些花种,居然在她走后的这个夏天盛开了。
是一朵朵橘黄色的花,开得极其灿烂绚丽。
苏锦曾说过,这叫太阳花,是非常坚强容易存活的花种。
花语是,沉默的爱。
唐朴天想起两年前对他说“如果花开就在一起”的女孩。
如今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
他曾经怀疑过匿名替他还债的人是苏锦,但又很快否定。因为孤身一人的她不可能有那么多钱。
夜幕渐渐降临的时候,唐朴天准备要离开,一直住在这里的老太太突然出现了。
她抱着她养的那只黑猫,站在门口叫住他,还递给他一沓画纸。
他一张张翻阅,发现上面全是他的素描画像。站着的、坐着的、沉默的、认真的、大笑的,那么细腻,那么清楚,让他内心阵阵紧缩,像是被细密的针扎进胸口,疼痛来得缓慢但绵长剧烈。
“虽然她曾嘱咐我,让你不必找她,但如果你有心就去找找看吧,那个女孩可是为你放弃了所有。”
如果有人看见,此时的苏锦应该待在豪华的酒店套房里,等待接下来的订婚典礼。
说实话,她连新郎的样子都记不太清楚。只知对方是很有实力的商业世家,与一向声望与口碑极佳的苏家联姻,是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
没错,她回了母亲的家,代替母亲完成上一代没能完成的契约,其交换条件就是偿还唐朴天的所有债务,并且不让他今后的人生因为这件事留下任何污点。
苏家虽是书香门第,但其财力雄厚。为保其基业,商业联姻之类的自然无法避免。经过半年的权衡和挑选,她的命运终于要尘埃落定。
妈妈和现在的她,都是利益下的牺牲品。她以个人的幸福作为代价,换取唐朴天的平安顺遂。
典礼开始了,苏锦从来没想过当她穿着婚纱走上红毯的那一刻,对面等待她的会是一个陌生人。
但她不后悔,一步一步缓慢但坚定地向前走去。
唐朴天,我没有告诉过你。我和妈妈不仅长得像,连对待爱情的执着和不留退路都一样。
只是,妈妈是为爱逃离,我是为爱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