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灵锋
今年4月,农民工关某向凤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某物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7.37万元,涉及13人。
凤庆县劳动保障大队立即联合县总工会进行调查核实,在双方的合作下,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关某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一个人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能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关某拿到工资后,他对凤庆县总工会和劳动保障大队的工作人员感激地说。
在农民工关某的感激背后,有着一张由凤庆县总工会和劳动保障大队共同筑起的“安全网”,像关某这样由县总工会和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办案的例子很多。
农民工游某某是从外地涌入凤庆县的建设大军成员之一。
去年,他和另外23名工友一起到凤庆县参加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方认为他们的施工建设不合规范,拒绝支付剩余31.41万元的工程款。
在多次与老板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游某某来到凤庆县总工会反映,游某某认为,这是老板存心刁难他们,因为在施工的过程中,老板有专门的施工监督人员,有问题为什么不在施工的时候提出来,而是等到施工结束了才提出这样的问题。
接到游某某的反映后,凤庆县总工会立即与劳动监察大队采取行动,在工会和劳动执法大队的努力下,游某某顺利地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
“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更何况施工是一种劳动强度比较大的活计,很多人从农村出来,就是为了想改变家庭生活,31.41万元钱可不是这么好赚的。”劳动监察大队的负责人王金龙说。
日前,笔者见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王金龙,一个姓李的农民工正在咨询拖欠工资事宜。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哪个部门实施、审计的项目,你就要向哪个部门反映,你反映时要准备好项目协议书、农民工工资结算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去找他们解决。”王金龙说,如果反映的施工方不受理的话,我们就会立案处理。”
如果反映的施工方不受理,我们会立案处理。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的底气。
县总工会在追讨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一直都是好搭档。去年,县总工会参与工伤死亡调查处理3起,今年已经有5起赔偿资金达243万元。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总工会和劳动人事部门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的管理,报告期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44.0077万元,报告期止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余额为630.1万元。
“凤庆县总工会一直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今年,凤庆县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936人;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10人;新增公益性岗位到岗人数95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培训3370人。”凤庆县总工会副主席李正华说,凤庆县总工会受理日常举报投诉案件18件,结案18件,案件办结率为100%。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3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34.46万元,涉及劳动者600人。
在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服务的同时,凤庆县总工会共督促269户用人单位办理了《劳动用工登记证》;责令47户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567份;督促28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涉及劳动者112人。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更加明细的条款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