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沛芳
每次见到火烧这种食品,我都有种别样的感情。在我印象中,那个大大的,香香的火烧,一直温暖在我的心上。
现在看来非常普通的火烧,在一九八一年前后,却是奢侈的一种食品。一般情况下,家长们是不舍得花钱给孩子们买的。一是价格比较贵,二是家里孩子多,买得少了根本不够分。我能吃到那个火烧,其实原因说来也是悲壮的。
当时,农村流行扔沙包游戏。而所用的沙包,也是自制的,一般就是找一些做衣服剩下的下角料,然后剪成四四方方的样子,用针线缝起来就行。因为制作比较简单,所以很多孩子都乐此不疲。我自然也不例外,也算是这方面的一个高手。
但任何高手,也和关公一样,不光有过五关斩六将的光荣历史,也有败走麦城的那一刻——具体到我,就是左手的大拇指被针扎破了,然后又不幸地沾了水,最后有些化脓,很有些惨不忍睹。奶奶着急地领着我去村里的卫生室,想为我简单地包扎一下。后来,也不知道是她们的技术不过关,还是我的“伤情”严重,最后闹到要“转别村治疗”。这里的别村,就是与我们村相距八里地的徐家村,从宁家埠镇政府向东还要走四里地。据说,那里有一位高人,专治这种“水毒病”。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买自行车,而队里有自行车的人家也是凤毛麟角。于是,父亲专门和生产队里请了假,背着我去徐家村求医。那时候,麦季已过,地里的玉米棵子正好半人高。身材高大的父亲背着我,走村东的小路向徐家村进发。去的时候,二三点钟,太阳已不是很毒。那条小路上,长满了挺拔的杨树,所以一路上几乎没受太阳的照耀。父亲怕我恐惧,所以挖空心思给我讲了一路的故事。
听了一路故事的我,心情自然放松了许多,所以好像把来治病这件给忘记了,那心情和今天的出去旅游有点相似了。当走进徐家村卫生室,看到穿着白大褂的医生,闻到那难闻的来苏水味道时,我才一下子想起来,我是来治“水毒病”的,我的左手大拇指已经痛不可当,今天专为“神医”而来。于是,所有的恐惧在那一时刻,向我重重地袭来,我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我的哭,让父亲马上束手无策起来。本来他给我讲了一路的故事,以为我已经变得很平静了。没想到,看似平静的我实际上是“外强中干”,其实是只“纸老虎”,被卫生室的严肃氛围给打了个稀哩哗啦——于是,我发达的泪腺在那一时刻,犹如滔滔江水冲破大堤,一发而不可收拾,真正哭了个淋漓尽致。父亲想尽各种办法都不能阻止我的眼泪,最后终于想起了小孩子的致命诱惑——吃。
宁埠镇百货大楼对过,八九十年代有一家中心饭庄,那里经营各种炒菜,并且有一个窗口是临街的,那里就出售油条和酥皮的热火烧。每到赶集的时候,那里最能凝聚小孩子们的目光。相信每一个孩子的视线,都因为这些好吃的东西,被无限地拉长,拉长……
虽然我从小个性很强,也算不上为了吃连尊严也不要的乖孩子,但那个窗口的诱惑,在当时一定也很强烈。所以,当恐惧袭来,当我知道必须要面对疼痛时,那个酥皮的火烧就起了镇定剂的作用。
等我的哭声不再声嘶力竭了,就见大夫先把伤口做了处理,然后拿了一把小镊子,把做好的药捻子,使劲塞到破损的创面里。这时,皮肉的疼痛再加上药物的双重作用,深深地打击了我,“坚强的我”重新大哭且挣扎起来。医生有些烦躁,大概是我的哭声干扰了他。于是,命令父亲使劲摁住我。父亲有力的大手使劲钳住了我的胳膊,使我动弹不得。等我终于筋疲力尽,不再闹腾时,父亲腾出一只手,蒙住了我的眼睛,同时,也把头别到一边去了。
我的眼睛被蒙住了,医生治疗的场面就不那么血腥了,我的哭声渐渐弱了下来。我感觉父亲的手有些粗糙,但很温暖,一股暖流击中了我。而父亲的头一直别着,连动也没动。后来,那个医生不屑一顾地说:“你这么个大人,还怕这个吗?”父亲嗯啊地应着,并没有说出什么原因来。
朦胧中,感觉药捻子终于塞好了,医生又拿纱布把我的大拇指包了起来,据说是防止灰尘和细菌的进入。等这一切都处置妥当了,父亲才松开了大手,我的眼睛乍一见光明,还有些不适应。当终于适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左手大拇指被层层的纱布包裹着,很是狰狞。我动了动嘴,下意识地又想哭,但又想到了刚才医生的不耐烦,只好抽噎了几下,安静下来。
治疗结束,父亲重新背着我往家赶。虽然从徐家村到镇上的中心饭庄只有四里地,但我感觉是那样的漫长。这时,太阳渐渐落下去了,暮色笼罩下来,旁边的村庄有缕缕的炊烟袅袅升起来,在空中四散开去……父亲承诺的那个酥皮火烧,在他的描述中也越来越清晰。
终于到了中心饭庄,他们正好有刚出炉的大火烧在出售。父亲把我放下,从口袋里掏出两角钱,给我买了一个热火烧。那个火烧用一块牛皮纸样的东西包裹着,真是香气四溢,我哭了半天,又担惊受怕了半天,既饿也馋,所以马上咬了一口,感觉那个火烧真是人间美味。从小比较乖的我,也让父亲一块吃。但父亲只是轻轻地咬了一点,就背起我,踏上了回家的那条小路。
一路上,我小心地吃着那个火烧,品尝着芝麻和酥油的香。一路走,一路吃,等又走了四里地到了家,才吃了半块。剩下的部分,成了我向姐姐炫耀的资本。三十多年过去了,父亲宽厚的后背,以及那只大手的余温,好像还在我眼前晃着,暖着,让我永志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