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康的机体,离不开正常的新陈代谢。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为了使党永葆生机,必须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目前,我党在退出机制方面存在两大困境,一是机制不健全,二是理念更新不及时。文章将主要从机制建设,理念转变作为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的突破口。
关键词: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668.6万人,比上年净增加155.9万名,现有基层组织430.4万个,比上年增加10.2万个。[1]
时日今日,我党党员已达8600多万,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第一大党,这也是我党兴旺发达之所在。看到成绩的时候,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地看待我们庞大的党员队伍中,不少不合格党员仍然没有及时清退出去,给党的形象造成极大的伤害,给党的事业造成极大的阻挠。
在社会转型期,旧的制度已经被推翻,新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一些党员信念动摇,信仰缺失,丧失自我,纪律松弛,不信马列,偏信鬼神,有些甚至走向人民的对立面,贪污腐化堕落,在人们群众中产生巨大的危害,损害党的形象,对我党的执政能力造成极大伤害。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管好党,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一心谋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百年”之宏伟目标。
一、 何为不合格党员
党章中对不合格党员的规定:“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缺乏先进性,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党员模范先锋作用人。”
很多学者从不合格党员的内涵及表现作了一些界定,譬如:裘愉萍、宋俊认为:“不合格党员具体可分为违法违纪党员,‘三不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三个大类。[2]
顾耀昌从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思想品德、组织观念、本职工作六个方面阐述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结合党章的规定及各专家学者的观念,笔者认为不合格党员可以分为广义的不合格党员和狭义的不合格党员。广义的不合格党员指凡是违背党章对党员标准规定的党员,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犯罪的党员。狭义的不合格党员,不包括违法犯罪的党员,仅指违反党纪,或不符合党纪要求,失去信仰,由于主客观原因达不到党员基本标准的党员。(党员标准为: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一员)。本文不合格党员指的是广义的不合格党员。
二、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回顾
我党从建党初期党员寥寥数几发展到今天8600多万党员,党在峥嵘岁月中成长,带领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改革开放后,领导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我党历史上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以史为鉴,可以更好地为从严治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参考建议,使党永远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地位,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一)建国初期不合格党员处理经验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面对极其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党在发展党员曾经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地方组织把关不严,致使有些投机分子,反革命分子和自首叛变分子混入党内,甚至个别党的支部为地主富农反动分子所篡夺与控制,造成党内组织不纯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政党,她有及时自我更新,自我改正的优良传统。随后就通过严格党员标准,合理发展党员,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整顿和巩固党的组织,加强党员的监督,结合政治运动,教育改造党员,重视密切联系群众,使党员同志在全国建设时期先锋模范作用凸显。[3]
建国初期党把对不合格党员的清理作为一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三反”、“五反”运动,先后有65万名党员被整顿和清理,纯洁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保证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质量。通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广大党员提高了思想觉悟,清除了党内少数人存在的腐败现象,对腐败堕落的党员坚决予以惩办,决不姑息养奸,教育和挽救一大批党员,纯洁了党的队伍,壮大了党的组织,进一步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使党员在我国各项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增强。
(二)改革开放以来不合格党员处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未出台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条例,各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均按照1988年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进行操作,[4]普遍存在工作不规范,不及时核实,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一些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也是事后处置,贪腐被揭开之后,进行补救性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
改革开放以后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明显减少,具体参见以下数据:1999年、2000年、2001年全国处置不合格党员分别为7.1万名,8.2万名和6.4万名,分别占当年全国党员总数的0.11%,0.13%和0.09%。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国处置不合格党员数分别为3.06万名,3.3万名,3.2万名,分别占当年全国党员数的0.04%,0.042%和0.04%,[5]处置工作在各个领域的力度不等,主要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处置对象,而农村党员、社区党员、民营企业党员、学生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处置较小,放眼全国各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大部分都是迫不得已而处置,特别是一些已经被社会、媒体举报的一些落马分子受到法纪处分后,再进行党纪处分,动真格进行处置党员的地方少。
三、 不合格党员何去何从
党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兴衰。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站在全局,高屋建瓴,具有前瞻性地处理好入口关,出口关,以及在入口之后的管理与教育。只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好党,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警示一些信念动摇的党员,才能使党员一心向党,保持党性永不变质。
(一) 及时消化存量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告诫全党:“政治体制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关头,两极分化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关口,反腐到了不得不突破的关口。”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提出要苍蝇老虎一起打,高压反腐,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1.铁腕清理违法乱纪党员
对于不合格党员,尤其是那些违背党性,站在人民群众对立面的害群之马,应该早日发现,早日处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18万多违纪党员被拉下马,这说明我党以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朝自我净化,唯其不断净化,才能使我党焕发出勃勃生机。对于这类不合格党员的处理,目前最需要深刻贯彻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大四中全会的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切实推进法治,做到反腐工作党政军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形成一种“不敢腐败,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机制,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本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目前不合格党员中,尤其是那些身为公职人员,违法乱纪的,在人民群众中给党造成极大的伤害,使党的形象及公信力受到极大伤害,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及战斗力,需要各级党组织正本溯源,标本兼治,在当下反腐斗争形势严峻复杂,腐败多发期,一定要高压反腐,形成不敢腐的氛围,通过健全巡视、纪检、审计、司法、群众监督相互协作配合的机制,逐步实现不能腐,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党员修养提升,逐步达到不想腐的局面。
2.惩前毖后拯救心存善念党员
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党员思想蜕化,理想信念动摇,一些党员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忽视了自己作为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工作生活中体现不出党员的模范作用;一些党员忘记群众路线,对群众漠不关心,缺乏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不合格党员中,除违法乱纪,十恶不赦的外,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信念动摇、先锋作用不突出,表现平平型的”,是最需要组织关注与教育,帮助其成长与进步的。因为建立党员退出机制不是以清退党员为最终目的和途径而是要让每一个党员都负起责任,发挥作用树立表率,因此要把处置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6]
各级党组织,应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回避问题、不怕得罪人,敢于亮剑,碰硬,揭短亮丑;敢于坚持原则,通过座谈、民意调查,专家指导,制定不同职业党员标准的明确细则,为党员退出机制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通过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几个档次。每次考核结果应放在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告栏,并用不同方式告知当事人,考核基本合格、
不合格的,党组织应该派人给当事人谈话,给予留党考察一年,第二年考评仍然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支部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同意开除党籍,公示,并规定时间内允许当事人申诉,然后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或可以借鉴其他地方比较好的做法,比如绍兴市实行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在农村党员中全面实施以分层量化考评结合全程亮分为主要内容的亮分制管理办法,根据亮分制年度考核得分,结合年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将党员评定为先锋型合格型和警示型三个档次,并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7]
总之,退出机制,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发挥群众监督。保持党纪的严肃性,以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的净化,时刻提醒党员的使命,
(二)严把入口关,控制总体数量
据中央组织部权威数据显示:“目前我党8600多万党员,建国前入党人数为43.9万名,建国后至“文革”前入党的642.8万名,文革结束至党的十六大前入党的3840.8万名,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前入党的1278.9万名,党的十七大以来入党的1745.1万名。按照中央关于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要求,2013年全国共发展党员240.8万名,较上年减少82.5万,降幅为25.5%。[1]
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发展党员第一次如此大幅度的降幅,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的新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进行发展,尤其需要牢记坚守政治标准是首要,严格程序是保障,严肃纪律是关键,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能搞简化,不能有任何变通,不走形式,确保发展的党员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先进分子。
(三)更新观念,善待特殊党员
这里讲的特殊党员,并非指有特权的党员,党员都是平等的。这里的“特殊”党员有三类。第一类指有些在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发现自己不能胜任党员这个神圣称号,要求自动退党的党员。过往,我们总觉得怕给党组织抹黑,很少批准或强压着当事人滞留在党内。组织需要更新观念,作为一个开放性政党,入党自愿,退党自由,有入有出,实乃再正常不过。自愿请求退党不应视为对党的背叛,而应当看作是维护党的形象的负责任行为。党员自愿退党不需要任何理由,无心向党,不强作挽留,只需当事人书面提出即可。其中,对因各种客观原因难以履行党员义务的,对因各种客观原因难以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组织应鼓励他们主动退出。自愿退党的党员除向所在支部提出请求外,还应当向所在组织部门提出请求。
第二类是流动党员,在全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流动性很大。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可以实行属地化,在物联网、大数据时代,可以借助科技的力量,实行党员管理的效能,全国各地党员信息联网,允许,党员向工作地或居住地组织报到,这样既可以减少一些非主观因素的自行脱党现象。
第三类党员就是失能老党,因为年龄、健康等原因难以发挥党员功能的党员。党员个人应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摒弃党员终身制观念,毕竟人的能力、精力都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当自己无法履行党员职责的时候,就应该提出退党申请。[8]
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公布了2013年我党60岁以上的党员2304.1万,占党员总数的26.6%,其中离退休人员1589.1万名。[1]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估计今后那些失能党员人数会更多。
在失能党员中,许多人入党多年,政治立场坚定,对党有深厚的感情。有必要建立党员荣誉退出机制。建立党员荣誉退出机制,需要创新制度,设立名誉党员制度。[9]给一些失能老党员颁发党员退休证书,通过媒体舆论引导,使群众理解和接纳。
(四)建立问责制,确保责任到人
发展党员是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她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及命脉。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问责制度。对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党章和我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不坚持标准、不履行责任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参考文献]
[1] 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N].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07-02.
[2] 裘愉萍、宋俊.关于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对策思考——基于浙江省不合格党员退出试点工作的探索[J].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4(3).
[3] 罗俊.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研究综述[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2014(9).
[4] 兰大贤.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及着力路径探讨[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4(5).
[5] 赣州市委组织部课题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队伍纯洁性问题研究[M].党史读物出版社,2012.
[6] 温多红 柳国庆.基于系统论视角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研究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4(5).
[7] 李娟.佘湘.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研究——基于绍兴市打通党员出口的实践[J].理论探索, 2012(6).
[8] 黄丽萍 陈刚.不合格党员常规性退出的壁垒及对策分析[J].传承,2014(1).
[9] 曾德盛.关于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思考[J].观察与思考,2014(2).
基金来源:2014年广东省高校党建课题:“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处置工作研究”,项目主持人:金冶,课题编号:2014BKZZB29
(作者单位:惠州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