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娣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081)
浅析日本幼儿教师教育
姚娣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在终身教育的社会大背景下,各界对幼儿教师的培养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日本较早意识到这一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幼儿教师教育体系进行了改革:细化了幼儿教师教育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提高了从事幼儿教育的从业标准;改革了幼儿教师教育的课程;持续推进继续教育。于此,日本形成了开放式的教师培养制度。我国幼儿教师教育的改革可以从日本幼儿教师教育的发展路径中获得启示。
关键词:日本;幼儿教师教育;启示
一、引言
日本非常重视幼儿教师的培育和培养,其把幼儿教师教育分为:职前养成、任用录取、在职进修三个阶段。日本幼儿教师教育的发展历史很长:历经明治维新时期的制度化;二战后的法制化;以及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少子化的冲击以及幼儿教育的内在要求,日本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发布了一系列审议会咨询报告,对幼儿园教师教育开始进行改革,以建立面向 21 世纪的、适应日本社会新形势的幼儿园教师教育体制。[1]
二、日本幼儿教师教育特点之解析
日本幼儿教师教育在动态中不断平衡和发展,根据社会环境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日本幼儿教师教育的特点是:完备的法律体系;系统的培养模式;灵活的教育课程。
(一)完备的法律体系。日本教师教育的三个阶段:职前养成、任用录取、在职进修,均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以确保整个系统顺畅地运转。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法》把幼儿园正式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教师资格证书法》和《教师资格》明确规定获取幼儿教师资格的标准,对不得授予资格证书和取消资格证书相关事做了说明。《教师资格证书法》把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普通资格证书、特别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两种:普通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法实施规则》详细规定了学分的获取方法、课程的认定、幼儿教师培养的机关的指定,教员资格检查考核等事项。
(二)系统的培养模式。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日本形成了系统的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对幼儿教师的培养不仅停留在职前养成和入职选拔阶段,而且将视角扩展到幼儿教师入职后的进修阶段。日本的幼儿教师教育模式把幼儿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和在职教育相互衔接起来,建立起系统的培养模式。即建立包括教育大学和综合大学教育部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政府部门及幼儿园通过考试任用教师,对已经进入教育领域的幼儿园教师进行提高教育的在职进修在内的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2]
(三)灵活的教师教育课程。幼儿教师教育的课程结构和设置模式影响着幼教师资的质量,日本灵活的幼儿教师教育课程为确保高质量的幼儿师资输出起着重要的作用。日本幼儿教师教育课程的灵活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课程设置灵活;在职前养成阶段,教育课程设置灵活,其包括两种:专业学科和教育学科。这两种学科根据教师培养标准被设置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除了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统一开设的课程以外,其他课程由各大学自由开设,学生自由选择选修课程。
二是根据时代要求和现实的需要调整课程内容;面对国际化、信息化等的国际大环境,以及日本国内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国内境况,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的幼儿教师教育改革中,新开设了“综合演习课”,以培养儿童在“变化急速的时代”的“生存能力”能力。[3]新时代背景下幼儿教师教育课程的设置需围绕以下进行:理解幼儿、综合指导幼儿的能力;具体的保育构想和实践能力;拥有擅长的领域和作为职员集团一员的协调性;需要特别教育幼儿的对应能力;与小学、保育院联合的推进力;与家长和社区关系的构建能力;发挥园长等管理职能的统率能力;对人权的理解。[4]
三、日本幼儿教师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幼儿教师教育的特点是其完备的法律体系;系统的培养模式;灵活的教育课程。这些特点促使其构建了系统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这对我国幼儿教师教育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完善幼儿教师教育法制建设。我国相继颁布了《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但是内容不明确、不全面、不系统和操作性不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地区和民族存在文化差异,在幼儿教师专业入学机会、幼儿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以及入职后的继续教育等方面,应国家标准的指导下,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文化进行开展。其工作环节的顺利开展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目前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也存在:权威性不强、时效性和合格性较弱,内容上存在专业性不强等问题。种种情况表明,亟需完善我国的幼儿教师教育的法制建设。
(二)规范和提高幼儿教育从业基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幼儿教师的从业标准相对较低。我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5]我国幼儿教师从业标准低,表现在:从业人员学历水平偏低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从业人员的水平存在地域的差距: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的教师队伍水平也存在差距。我国需要不断优化教育系统,提高了幼儿园教育教师的学历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出优秀的幼儿教师,以此规范和提高幼儿教师的从业标准。
(三)革新幼儿教师教育课程。日本教师教育课程注重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紧密相结合,并灵活设置专业课程、教育课程。培养出的幼儿教师不仅专业性强,而且实践指导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也很强。我国的现状是幼师、中师等教育培养机构重视艺术类学科的学习和实践操作能力的训练,轻视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理论性的知识的学习。但是师范类的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的幼教专业则重理论的学习,而实践操作能力的练习不足,艺术门类的学习也很欠缺。另外,我国幼儿教师教育缺乏使命感的培养。鉴于此,我国需革新幼儿教师教育课程的内容,调整课程结构。
(四)加强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在终身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幼儿教师应该转变观念,积极参加教育系统和幼儿园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把握深造和提升自我的机会,以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进而适应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要求。当然,幼儿教师也应该充分发挥自主性,在业余时间进行自主研修,优化自我,以更好的与幼儿相处,提供优质地保育和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冯钊.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日本幼儿园教师教育改革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07.
[2]金美福.面向21世纪的日本教师培养课程改革特点[J].外国教育研究,2000.
[3]金美福.面向21世纪的日本教师培养课程改革特点[J].外国教育研究,2000.
[4]吕可红.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浅议[J].外国教育研究,2003.
[5]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EB/OL].http//moe.gov.cn/edoas/website/info1428.htm.
中图分类号:G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1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