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秀,陈福荣
(1.延安大学政法学院,2.延安大学档案馆,陕西延安716000)
论任弼时与秘密工作
徐天秀1,陈福荣2
(1.延安大学政法学院,2.延安大学档案馆,陕西延安716000)
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历史阶段,任弼时在党秘密文件、电讯、档案的保护方面,在党团的组织安全保护方面,以及在保卫性保密方面,多次起草、签发有关秘密工作的文件,指导秘密工作实践;在如何科学处理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之间的关系,任弼时在《中央通告第47号》和《争取公开机会的意义与教训》详细论述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进行探索的先驱之一。这为党保密工作的制度化、规律化、专业化、定性化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任弼时;秘密工作
任弼时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30年的革命生涯,同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发展、壮大,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全部历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诞生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1]。具体在秘密工作方面,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任弼时多次起草、签发有关秘密工作的文件,指导秘密工作实践,为中国共产党秘密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的保密工作,从土地革命时的地下斗争,到抗日战争保密工作在策略上的转变,最后使保密工作制度化、规律化、专业化、定性化;党的保密工作从发展走向完善,形成许多值得借鉴的优良传统[2],这与任弼时是密不可分的。
(一)任弼时与党秘密文件、电讯、档案的保护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任弼时秘密工作思想初步形成时期。在这一期间,任弼时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总书记,为共青团中央起草了大量有关文档保密工作的指示、信件,并多次就秘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指导共青团的秘密工作。1925年3月2日,任弼时与张太雷共同签发共青团中央关于保密问题的通知(第23号),指出:现值反动时期,必须注意秘密工作,“对于文件、刊物、住址,务须格外谨慎”。[3]35-361925年8月19日,共青团中央发出通告(第73号),布置秘密工作。通告要求各级组织谨慎收藏秘密文件;上级对下级的指示以口头传达为妥,减少文字来往等。[3]45-461925年11月18日,共青团中央发出加强保密技术的通知(第108号),要求各有组织拟定保密“技术工作计划”,指定负责人员;并要求对各机关的会议记录、登记簿、组织地图、系统表等应严密保管,酌情保存、毁弃或转移。[3]52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弼时到中共中央工作,后与李维汉、罗登贤三人组成中共临时中央(留守),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任弼时于1928年7月10日,出席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留守)会议。会议要求统一党团组织,“合组”,干部单线联系,在横的方面“断绝一切关系”,开会不拘形式,不作记录,禁止保存名单、文件等可作证据的物件。[3]105-106
延安时期是任弼时秘密工作思想成熟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任弼时先后任中央调查局副局长、中共中央秘书长、七大秘书长、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等职。中共中央领导人的身份决定了任弼时在延安时期秘密工作中的重要性。
在党的秘密文件方面。1941年9月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决定:编印的中央文件集政治部分,前三本加印一千份,第四本以后加印五百份并邮任弼时负责删除其中秘密性的材料,以便发给在延安的“七大”代表和觉内高级干部进行研究。[3]406-4071943年3月3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将通过的关于在中央各直属机关及学校中巩固安全严整机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军委秘密文件的检查及管理办法两个文件,交中央政治局委员传阅后,委托任弼时、李富春召集30余人的干部会作口头传达。[3]4411946年3月17日,任弼时致电李先念、郑位三等:“五师所处环境困难险恶”,请督促各级清理党的各种秘密文件,“不须保留者均应加以焚毁”;凡过去中央和五师之间来往的秘密电报,“一律焚毁”。以后收发电报“发后阅后均立即毁去,不要保留一件”。[3]5101944年3月2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为避免电讯密码遭到破坏,党务广播台停止写作,今后凡属可公开发表的文件,由《解放日报》发表,不能公开发表的,可由解放日报社临时编密码发出。[3]4591946年2月24日,任弼时电告周子键:二十二日国民党内的反动分子在重庆煽动反苏游行,捣毁《新华日报》馆,在北平闯入军调步中共方面的办公室。西安办事处“应有所准备”,“文件、密码和存款须即妥善处理”。[3]5101946年8月23日,任弼时为中共中央起草给周子键的指示电:“在战争范围扩大的情况下,国方很可能袭击以至封闭西办。请作一切必要准备,秘密文件应毁去,注意气节教育,准备应付一切可能到来突然事变。”[3]525
在电讯方面。1941年8月27日,任弼时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整理电台,所有电台分为秘密台、广播台、党内广播台(即战报台)三种;设党内通讯社,用密码广播党内文件,委托康生、王稼祥、任弼时、叶剑英、博古提出具体实施意见。[3]406194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中央关于建立党务电台的指示》,指出:中央过去所设之战报台,自二十五日起改为党务广播台,向各根据地同时用密码播送党内材料。各单位要绝对遵守收听纪律,如查出无特殊情况不收听者,应受党纪处分。[3]4111944年1月15日,任弼时急电周子键:立即准备秘密收报机,以收听延安党务广播进行联络。已定从零时三十分至二时三十分向你们发挥;此间拟用朱总司令名义向国民党方面提出抗议,但你们务须准备国民党派人前来搜查,强行取消和没收电台。[3]4575月9日,任弼时起草中共中央军委致贺龙、李井泉并告彭德怀、习仲勋等电:军委与五旅电台五月十一日用原约定的密码直接联络。[3]5461944年5月12日,任弼时起草中共中央军委致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军区负责人电:中央急需恢复和加强与各地联络,除自带几个小电台与少数地区联络外,现已在叶剑英、杨尚昆领导下在晋绥建立中央后方大台,负责收转中央与各地来往电报,联络方式如下:叶杨后委台,联络中央、朱德、刘少奇、董必武、安子文、晋察冀前后方、晋冀鲁豫前后方、东北前后方华东前后方、冀热辽分区、中原局等十四家(朱刘及晋绥台仍与中央台直接联络),除为中央情报部、社会部、城市工作部、二局、三局中后机作直接之业务联络外,主要的为中央与各地转报;中央与分局以下及东满、西满、南满等暂停联络,如有电时可经所属中央局转达;东北局、华东局、邯郸巨晋察冀中央局、中原局应经常保持与朱、刘与中央后委电台联络;批定等级要严格,注意紧缩电文;注意分清使用密本;收发译电力求细心正确;电台机要技术上的规定由三局中后机分别规定通知。以上规定,自五月十七日开始实行。[3]5471944年5月15日,任弼时致电叶剑英、杨尚昆、李克农和王诤:请中央后方电台将转报转发的电报每日造一报表告中央,以便检查;为使紧急电报来往迅速,刘邓、陈粟、聂萧、罗林四个主要前线台中央仍保持经常联络,但在中央行动时全由转报台负责转收。[3]5481947年9月底周恩来、任弼时召集戴镜元、李质忠、童小鹏、罗青长等开会,研究通信、机要、情报工作。为确保秘密,决定将现有的机要处分为情报、统战、军队三部分,并研究通讯机要工作中密码编制、使用、保管等问题。[3]558
在档案保护方面。1947年3月,中共中央进行战略转移。中央各机关一方面销毁了一部分不重要的文件材料,另一方面不得不转移部分重要的机密文件或材料。1947年3月中央后方委员会决定,由曾三率领统一转移档案。为了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任弼时数次电示曾三等。4月7日,任弼时从刘少奇五日转来的曾三电报中得知,中央秘书处携带的十五箱文件,已托付西北局曹力如保存在安条岭。同日任弼时电告曹力如,在目前敌人乱窜情况下,请对安条岭十五箱文件负绝对保管责任,在危急时彻底烧毁。[3]5424月17日,任弼时电曹力如:存放安条岭农场的中央档案,“于无法保存时确保烧毁,不落敌手”。7月12日,曾三电告:文件已“全部焚毁”。[3]544
(二)任弼时与党的组织安全保护
在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总书记期间,任弼时也为共青团中央的组织安全保护作了大量工作。1925年3月2日,任弼时与张太雷共同签发共青团中央关于保密问题的通知(第32号)。通告指出:现值反动时期,必须注意秘密工作……地机关的通信地点“有尚认为不妥当和秘密时,请从速更换,关知照中局,来信所用各种名词一,均用译号代替”。[3]35-361925年8月19日,共青团中央第73号通知指出:我们[的]敌人是有武装的,他们立时可以封禁、捕捉、屠杀我们。因此,在取得政权以前,“无论何时何地都有秘密组织的必要”。但进行秘密工作不是要缩小工作范围,更不是停止活动。通告要求各级组织尽可能不在执行机关内召开会议,无重要事务减少和机关的接触等。[3]45-461926年5月14日,任弼时向青年共产国际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北方形势恶化,团的活动已转入“绝对秘密”;广东政治局面略好,决定将组织“半公开起来”,使工作更能深入群众。[3]60
在此间期间,任弼时指导了其它组织的安全保护工作。1925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表文告《全国被压迫阶级在中国共产党旗帜下联合起来呵!》,号召工人、学生、兵士们团结起来。准备对付敌人的阴谋,在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准备着向帝国主义着和军阀决死的斗争”,“以全力拥护工会,工会组织应当特别严密”,不论帝国主义者军阀工贼等怎样压迫破坏,始终能存在。[3]45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9年6月10日,为加强指导,中共江苏省委规定每日上午十时之十二时为接头时间,罗登贤、李维汉、任弼时三位主要负责人每天一定要在省委秘密机关接头。[3]117192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临时中央华政治局常委(留守)会议委托任弼时起草给福建省委的指示信。信中指出:要纠正盲动主义和忽视城市工作等错误倾向,加紧在厦门、福州、漳州等重要城市和重要产业中建立秘密工会,发展党组织,聚集群众力量,改变“非罢工即不算斗争的错误观念”,发动抵制日货运动。[3]1071929年10月14日,在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农村秋收斗争时发言认为,南通县余东五区纵横六十华里内,农民抗租斗争有发展到没收地主土地的可能,可广泛严密地组织农民协会;党组织应成为农民协会的中坚,适当配备和训练干部,保持秘密状态,以保障安全。[3]1341932年11月20日,任弼时检查战争紧急动员工作后,在《实话》第十期发表《一个月来粉碎敌人大举进攻紧急动员工作的检查》一文中要求:边境地区,迅速建立秘密党组织,坚壁清野,加紧白军士兵工作,组织兵暴等。[3]1961934年7月22日,任弼时与王震致电朱德、周恩来,综合报告部队情况:为了巩固部队,省委派张子意率军区政治一批干部,巡视检查政治工作,督促部队加强政治教育,健强政治保卫组织,洗刷动摇分子,严守部队行动机密等。[3]2231934年12月22日,中共湘鄂川黔边临时省委*任弼时时任中共湘鄂川黔临时省委书记。参见《任弼时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39页。作出《关于新区党的组织问题决定》,新区、游击区的党组织“应保存着秘密或半秘密的状态”,以便万一转入秘密环境时能继续活动。[3]242
延安时期。1937年1月3日,任弼时和彭德怀在庆阳发布命令:前总七日前到达栒邑,要求各兵团尽可能保持秘密,严守友军区域纪律,不打土豪,不破坏其原有政权组织,所需粮食由当地政府及我军政治机关共同负责筹集或购买。[3]318194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中央关于审查机要人员的指示》,要求各根据地党政军负责同志,对全部机要人员从思想、历史、工作等方面进行彻底审查,使每个机要人员能够从政治、思想、工作人保障的机密。[3]4391943年7月2日,任弼时在延安机要人员会议上发表讲演,指出:机要工作像一个人身上的血管一样,“它掌握了党的生命”。泄漏机密,“会使我们的工作失败”,“革命失败”。要求机要人员要具备下列品质:对党无限忠诚,严守秘密;埋头苦干,细致负责;改进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不甘落后。[3]4461944年9月15日,任弼时就加强西北地区统战工作问题,在中共西北中央局会议上发表意见,指出:要把陕西的党组织在现在基础上加以整理,只要日本人还未占领西安,就要继续实行隐蔽精干,保存力量,增加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3]468-4691946年1月21日,任弼时致函李质忠:中央机要处面前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以便真正能做到确切、迅速,而能保守秘密;必须调整内部,使组织机构合理,机动灵活,易于管理,更不足以应付未来工作的新发展。[3]507
(三)任弼时与保卫性保密
1942年4月3日,中央书记处决定任弼时、高岗负责陕甘宁边区的整风运动。[2]423-424后中央书记处指定任弼时代表中央指导西北局进行审干。
1943年3月26日,任弼时出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决定:二十七日由刘少奇、康生召开一次少数干部参加的会议,报告中央关于锄奸问题的决定;委托中央社会部编一防奸教育材料,向机关、学校、部队的一切人员进行一次公开的防奸教育;各机关、学校、部队的首长认真负责办理防奸锄奸事宜,注意保护安全和秘密。[3]441
如何科学处理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之间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保密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任弼时是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进行探索的先驱之一。此后,洛甫、刘少奇、陈云等先后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和总结。
在第一国内革命战争时,任弼时曾就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联系与区别做过论述。1925年8月20日,任弼时与恽代英联名签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国际青年纪念日活动目的及内容的通告(第74号)。通告指出:要进行公开和秘密工作的宣传工作。在公开的宣言中,可以围绕青年的教育权、生活权、休息权和改良待遇、制定童工保护等提出口号;在秘密宣传中则向工农介绍青年共产国际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宗旨。[3]461926年5月14日,任弼时向青年共产国际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北方形势恶化,团的活动已转入“绝对秘密”;广东政治局面略好,决定将组织“半公开起来”,使工作更能深入群众。[3]60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弼时在其为中央起草的《中央通告第47号》*原件副题为“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参见《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和《争取公开机会的意义与教训》*1929年7月,任弼时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主编的《教育周刊》发表《争取公开机会的意义与教训》一文。详细论述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关系。任弼时认为,大革命失败后,“本党组织曾遭几次重大的破坏”,“中央政治局委员罗亦农同志亦于上海被捕枪毙”,“本党组织不适用于秘密工作的环境,以及党内同志的反动告密,实为破坏的重大关键”。因此:
首先,“党必须有更严密的组织”。任弼时指出:“但是,本党过去的组织,并没有能按照环境的转变而有新的改造,大多数还是依着国共合作时代的旧方式去应付秘密环境下的新工作。主要的现象就是:(一)没有健全的支部组织,所以不能领导群众的斗争;(二)没有注意秘密工作的技术,极容易被敌人探悉。这样情形的结果,不是脱离群众生活、毫不起一点领导斗争的作用,就是一动作便遭破坏,而致干部损失组织瓦解。这种现象尤其是在城市中的党部容易发生。”任弼时要求,“在秘密环境之下(尤其是城市的党),每个党员必须成为群众中积极活动的分子”,“在秘密环境之下,务使党的组织适合于这一环境,使敌人不易破坏党的机关与组织,或者破坏一部分而不致连带到其他的部分”。
其次,要“尽量利用一切公开及半公开的机会去团结工农群众”。任弼时认为:“须知秘密工作之意义不是缩小党的活动范围,脱离群众去求党的安全,隐密党的政治主张,而是如何使党的政治主张更能普遍深入,组织更能接近群众,随时能够领导群众的斗争而不致遭受军警侦探的破坏。所以,运用公开机会去团结广大群众是白色恐怖下的党部最重要的任务”。“为使党可以影响并领导广大群众,则党的秘密工作必须与公开工作联系起来,尽量利用一切公开及半公开的机会去团结工农群众。因此每个支部必须找出许多公开组织群众的方法,如上海之弟兄团、姊妹团、堆金会、读书会、平民学校等等,在自己的领导与影响之下去结合周围的群众,并且要抓住每一个公开活动的机会,将我们秘密的工作与其联系起来,以吸引广大的群众,扩大党的影响。这一工作十分重要,各支部应讨论详细的具体办法。”任弼时强调在群众日益革命化的时候,党的工作限于“狭隘的秘密路线必然赶不上群众的需要”。党要“调动指挥广大群众的行动”,必须“必然赶不上群众的需要”。党要“调动指挥广大群众的行动”,必须“把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公开半公开机会,去扩大自己的影响。”任弼时同时指出,“公开活动并非即是合法运动”,也不是“取消我们主张去求得公开”,而是用群众的力量争得“非合法的公开或半公开的机会”,实现党的政治目的。[3]121如,“城市街道支部,务必使之更能适合于目前的工作环境,过去的形式显然是不能起重大的作用”。
再次,“各级党部注意下列几项整顿组织与秘密工作的办法”。任弼时根据实际的经验和教训,从组织形式到活动方法规定了一套办法。对割据区域的党组织,强调必须保留一部分秘密机关和负责同志,以防意外。[3]97-98
在理论论述的同时,在正确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关系的实践中,任弼时也是这样做的。1928年7月17日蒋介石反革命后,上海的进步刊物和书店先后被查封。本日,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留守)会议听取汇报后,任弼时指出:文艺团体“创造社”有公开活动的作用,要继续喝它保持联系,以后要在革命文学集理论方面多发挥作用。“创造社”的成员将来是要分化的,少数政治上好的可以秘密吸收入党。[3]107-1081929年6月25日—30日,任弼时出席在上海举行的中共六届二中全会。会议检查总结党的六大以来的工作,确定继续深入土地革命,加强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等任务。中共江苏省委向会议报告工作时,着重介绍把群众的日常斗争汇合起来,走向公开的政治斗争;在组织上把秘密的党组织和公开的群众组织结合起来,尽可能采用公开名义组织群众斗争的做法。*任弼时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参见《任弼时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5页。全会肯定了上海的经验。[3]1181929年6月30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制定“八一”宣传工作计划书,规定宣传工作的路线是:“要利用充分公开的机会去扩大宣传鼓动”,尽量运用反帝同盟、工联会、各工会团体及济难会等群众组织名义,公开宣传,并与党团支部的宣传鼓动工作密切联系起来,使之更加深入;同时要训练特别宣传队。[3]1181929年7月4日,任弼时向中共江办省委常委会议汇报沪中区药业工人斗争情况及上海反帝大同盟执委会议决定事项,会议通过由任弼时起草的《关于上海反帝大同盟工作大纲》。大纲规定:同盟的“一切工作都应当尽可能采取公开活动的方式”。[3]1191929年7月22日,写出十四日反帝群众大会的意义与教训的总结。总结认为主要缺点之一是“多数还只是经过秘密路线,没有能够尽量利用公开工会或团体名义号召群众参加”。[3]120-1211929年9月12日,出席中共江苏省委全体常委会议。任弼时发言提出,工联会工作主要内容之一是要充分利用公开路线。[3]1291929年10月24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会听取各区委负责人汇报后,任弼时指出:目前应将秘密工作和公开活动结合,扩大公开活动,和反帝大同盟的活动联系起来。因反帝大同盟人员不足,各区应指定一人,代表反帝大同盟出席群众的会议。兵变和兵暴,要看具体条件,和工家运动联系起来,务必注意要使武器人工农群众之手,少量士兵的逃亡和哗变,不要轻易发动,以便保存在敌军中党的秘密组织。[3]136-1371934年12月22日,中共湘鄂川黔边临时省委作出《关于新区党的组织问题决定》,新区、游击区的党组织“应保存着秘密或半秘密的状态”,以便万一转入秘密环境时能继续活动。[3]242
总之,任弼时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历史阶段,在党的保密工作方面,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指导思想、具体的保密措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正是由于任弼时、洛浦、刘少奇、陈云等在保密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才使得延安时期党的保密事业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新中国的保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胡锦涛.在纪念任弼时同志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04-04-30,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4/30/content_1449811.htm.
[2]加东.论延安时期党在保密工作中形成的优良传统[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62.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弼时年谱[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 刘国荣]
2015-01-2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课题“延安时期的调查研究”(14HSJD-10)
徐天秀(1991—),女,陕西汉中人,延安大学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D261.3
A
1004-9975(2015)02-00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