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的人性化关怀及当代启示

2015-12-08 02:37王新雨
人间 2015年24期
关键词:人性化儒家关怀

摘要:我国是具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古国,所以我国的律法也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以数千年的沉淀,形成了一套具有鲜明特点的法律体系。因此本文就将针对我国古代法律进行分析,且提古代律法中所体现出的人性化特点为依据,对当代法律发展与进步提出分析,以古代律法中的条文反思当代历史,以期促进我国当前法律法规建设的完善,改善当前法律冷酷性和缺少人文关怀的问题。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8-0069-01

作者简介:王新雨,女,1995.4,籍贯内蒙古包头,单位,山东大学,研究方向:公司法,专业:法学。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制约与规范,尤其是我国这样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有着健全的法律法规,从早起的始祖文化演变到现代的当代文明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在社会的进步中不断成长和完善。古代法律中所体现出的人性化关怀一直是我国法律的精髓,在当代法律建设过程中也不能小觑。

一、中国古代法律人性化发展

(一)西周德礼化。

我国古代法律始终本着人性化原则在不断进步和发展,从最初的国家建立一直到唐朝阶段,我国法律中人性化的内容始终不断被挖掘。西周时期,就已经形成了西周的德礼化和人性化,同时西周时期的这种德礼化特点使得后来法律的儒家化都有所借鉴。尤其后来被成为儒家经典的“四书五经”也是孔子整理出的西周典籍,其中记录的大多为西周时期的典章与思想文化。而后来四书中的《论语》和《孟子》实际上也是孔孟传承西周文化的重要典范。因此我国古代法律人性化的彰显,实际上从西周时期就有所体现,而后来的儒家思想是西周德礼化的延伸与发展。

(二)东周儒家人性化与法家反人性化。

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呼声,一种是儒家所沿袭和提倡的人性化法律,还有一种则是法家所提倡的反人性化。这一时期战争频发,所以战争必然会推动专制集权的出现。故而社会中逐渐出现了谁能最终最彻底落实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谁就是最后胜者。这样的社会思潮必然会推动当时社会中的思想和法律朝着反人性、反文明的方向发展。

(三)汉朝儒家人性化法律初期。

这里所说的汉朝儒家化法律,实际上其法律所沿用的是秦朝法律,而其所提倡的儒家化,实际上就是化去其中“反人性”的部分,真正选择和融入符合人性规定的内容。其与秦朝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延伸的关系,也可以称为“汉承秦制”。其法律核心依然为《九章律》,当时的法律中所体现出的是更加富有儒家仁爱之心以及人文关怀的特点。

(四)唐朝形成法律人性化规范。

唐朝建立之后,法律的儒家化基本上已经初具规模,并且在之后的每一代王朝更替中,都将唐朝的法律最为规范和要求。唐朝法律中明确提出只有以德治国才能获得永久的统治。并且唐朝统治者格外重视礼的重要性,任何事情的开展与法律的制定都不能与礼相违背。

二、中国古代法律人性化的当代启示

(一)要从历史汲取经验教育。

不得不说我国古代法律中确实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人性化内容,首先其“矜老恤幼”就是当前法律最应该借鉴的原则。所谓“矜老恤幼”就是指当前人们常说的尊老爱幼。例如《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指出可以对75岁以上的老人适当放宽死刑限制,而对待未成年人则可以适当选择缓刑等措施。这些无疑是对传统人文思想的继承,也是符合当前社会伦理道德发展要求的。

其次,针对古代法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思考与改正。古代法律中法家所提倡的“反人性化”在之后的社会发展中很显然已经被推翻,这足以证明以德治国、注重对百姓的人文关怀才是治国之本。只有时刻本着法律的人性化原则,才能在当代法律制定中,吸取经验、不断发展。

(二)法律人性化要立足于社会。

法律的人性化制定要立足于社会发展的要求的特点,就以“留养承嗣”为例,“留养承嗣”思想也是应该借鉴到当前法律中的重要内容。这条法律内容实际上非常符合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因为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其严重限制了我国新生人口数量。而近些年来大多数家庭也都开始响应计划生育政策,这就造成我国普遍家庭形成了4-2-1模式,即四位老人、两位父母和一个孩子。每一个孩子都成了家庭成长的未来和唯一,在未来也承担了赡养和照顾六位长辈的责任。一旦独生子女因为误入歧途而被判处死刑,那么其将直接影响三个家庭。故而在现代社会法律建设中保留古代“留养承嗣”的思想,无疑可以实现“养儿防老”的目的,同时也体现出对长辈尊敬与爱戴的原则,长期看来是极具人性化的表现。实际上这就是因为其更能满足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之下的社会发展状况。故而我国在进行法律制定以及人性化原则借鉴方面,应该尽可能与社会情况进行贴合,立足于当前社会发展状况的同时,积极发展与继承我国古代法律中值得借鉴的人性化关怀内容与思想。

三、结束语

中国古代法律中有许多值得当前法律所借鉴的部分和内容,其中人性化关怀的部分是最值得后世肯定的。所以在当前社会法律制定过程中应该积极沿用古代法律中优秀的部分,将其人性化内容应用到现代法律制定当中,立足于现代社会的同时,促进我国法律的合理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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