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力促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2015-12-07 01:08蒋申红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中国畜牧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沼气池粪污养殖户

文│蒋申红(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永福县力促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文│蒋申红(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县”为总体目标,以争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为突破口,以提升生猪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倾力争创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生猪产业呈跨越式发展。据统计,2013年,永福县生猪出栏22.41万头,同比增长12.16%;生猪存栏22.25万头,同比增长54.41%,增速均列广西全区第一。2014年上半年生猪出栏14.39万头,同比增长33.86%,上半年新增批养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2个,现有存栏1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达到415个,年产15万头猪苗的种猪场1个,在建年产猪苗20万头种猪场1个。按此速度发展,实现年出栏生猪50万头的目标有望早日完成。

一、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目标建设。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争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2014年3月份出台相关文件,计划从2014年初到2016年年末,用3年时间将永福县建成生猪年出栏量达到50万头的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县委、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签订了生猪发展目标责任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把发展生猪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保障生猪业的快速发展。

2.惠农政策护航,助推生猪产业发展。

一是制定生猪养殖激励政策,调动积极性。2013年,县政府印发了《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2013年发展生猪生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安排50万元资金作为生猪生产专项补助资金,奖励新增规模养猪户。2014年出台《关于加快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按上年度财政收入的1.5%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逐年增加,2014年县财政整合资金377万元,对新增的并建有粪污处理设施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3万~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通过与永福县农村合作银行多次沟通协调,由县农合行出台了《关于支持养殖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发放养殖投资总额50%以上的贷款。据统计,2013年永福县共有30多个规模猪场获得了信贷支持,累计发放贷款1200万元,放贷总金额比2012年增长了130.76%。2014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永福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县人民政府将筹集专项资金400万元,作为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向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借款的担保基金,帮助农户解决融资难题。

三是落实养殖业农用电优惠政策,降低养殖成本。积极帮助养殖户申报农用电用户资格,对用于养殖生产方面的用电全部按低价农用电计费,降低电费支出。并建议供电部门加大养殖区域供电网络建设和服务力度,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及正常生产。

四是认真实施养殖保险政策,推动生猪产业良性发展。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给予补贴,生猪保险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永福县共完成能繁母猪保险1.35万头,母猪参保率达95%以上。2014年永福县生猪保险政策升级提档,在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的基础上,新增肉猪养殖保险,有效降低养殖风险。

五是积极落实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以项目带动发展。2007年以来,永福县积极向上争取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累计获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资金640万元,组织31个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建设,实现养殖场(小区)生猪良种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粪污处理达标化,对全面推动生猪标准化养殖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借力龙头企业,发展养猪新模式。传统的生猪养殖主要是以散养和中小规模养殖为主,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污染治理和生产管理难度大。近年通过引进温氏公司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合作养猪户按公司要求建设标准化猪舍,负责日常饲养管理,公司向合作农户统一提供猪苗、饲料、兽药和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保护价收购,规避养殖市场风险和疫情风险。为确保发展质量,提高了农户加盟公司准入门槛,批养量需达到300头以上,并配套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通过几年的努力,永福县生猪产业虽然取得了很快的发展,但在当前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以下困难:

1.污染治理难度大。近几年,永福县在发展畜牧生产的同时,非常注重环境保护,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一再要求配套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但是由于养殖户在建养殖场的过程中已花费大量资金,而建设沼气池的成本又高,一个500头规模猪场至少要建50立方米的沼气池,花费需5万元左右,再让养殖户出资建设比较困难。虽然林业部门有建设沼气池补贴政策,但指标有限,难以满足发展需求,而且办理程序繁琐,影响养殖户申报积极性。

2.土地因素制约畜牧业发展。

近年来,由于种植业、加工业等其他产业的快速扩张,土地资源被大量开发,出现各种行业相互争地局面,现如今能被利用发展养殖的土地日渐短缺,成为养殖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永福县农业设施用地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规划养殖区和禁养区,一旦涉及办理相关证照时,手续繁杂,花费的成本较大。

3.用电难、用电成本高影响畜牧业发展。由于养殖场远离居民区,养殖用电需重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线路设计和安装。按供电部门现行制度办理,一是重新设计线路需要时间较长,动辄几个月甚至大半年才能完成线路的设计安装,影响猪场建设进度;二是费用高,新安装一台小型变压器,一般需要8万到15万元不等,占投资总成本的20%~40%,成为养殖户沉重的经济负担;三是供电不稳,影响猪场生产经营。有的用电线路距离长、用户多,每逢天气不好的时候就停电,用电得不到保障。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一是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财政局负责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发改局负责争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扶持;国土资源局负责把好养殖用地审批关;环保局负责依法依规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处理;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建立好治污示范点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治污模式并进行全面推广;林业局负责沼气池建设指标的落实和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畜禽污染治理宣传、发动,协助调查处理养殖污染纠纷。

二是建议县财政部门每年预算不少于1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治污达标奖励和治污工作经费。采取“群众投入一点、公司支持一点、政府帮扶一点”的方法来解决治污经费问题,即先由规模养殖场业主和公司投入资金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经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由县人民政府按规定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加强部门协调服务畜牧业发展。建议建立养殖业发展协作机制。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全县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养殖业的技术指导,全方位为养殖户提供优质服务;发改、财政、畜牧、科技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畜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国土、住建、供电、环保等部门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修编,统筹安排生猪产业用地、用水、用电及粪污处理工作;金融部门要强化服务,加大对畜禽养殖和加工企业的信贷力度,对守信用、有实力的规模养殖场户,要简化手续,放宽条件,优先安排信贷资金;交通、公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畜禽及相关产品及时流通;林业部门要把农村沼气推广与生猪养殖紧密结合,优先扶持规模养殖户修建沼气池;商务、工商、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屠宰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畜禽生产和肉食品安全。

同时,建议统筹土地、农业、畜牧、林业、环保、扶贫、水利等部门给予进入永福县兴建和投资养殖的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尤其是供电公司加强对养殖业主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惠农电价,减免一定的规划设计费,降低养殖户投资成本,降低设计安装成本。切实做好养殖企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工作,做到“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3.做好养殖发展规划。建议县人大会尽快通过《永福县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合理规划养殖用地,建立适养区和禁养区,保证养殖用地的供给,促进永福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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