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全面推进无害化规范处置

2015-12-07 03:36林瑞平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中国畜牧业 2015年8期
关键词:平湖市病死猪炭化

文│林瑞平(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平湖全面推进无害化规范处置

文│林瑞平(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浙江省平湖市为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浙江省生猪主产区)。平湖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自2013年被列入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县建设”以来,平湖市始终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总体思路,建机制、强队伍、增设施、抓收集,构筑起了较为健全的“镇收集、市处理”的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网络和长效机制,实现无害化处理工作“收集无遗漏、处置全覆盖”,从根本上消除了随意抛弃病死猪的现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保障

1.建立组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发改、经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农经(畜牧兽医)、规划建设、城管执法、水务集团、治水办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病死畜禽工业化处置项目筹建组,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快推进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共组建收集队伍9支,配备收集人员86人。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出台《平湖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成立由政府、部门和镇街道领导组成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细化落实市、镇(街道)、村三级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能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部门协作。各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农经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无害化收集处置工作,强化督查和考核,加强对市集中处置点、6个暂存冷库工作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收集处置正常运行,依法严厉打击随意处置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屠宰、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刑事案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无害化处理政策性补贴,足额保障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及其运营经费,监督无害化处理资金规范使用;环保部门负责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工程工艺、处置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处置中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4.强化工作考核。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行“绩效挂钩,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危害性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设立举报奖励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随意乱扔、乱弃病死猪的行为,应及时举报,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每起3000元奖励。

5.完善应急管理。整合现有资源,按照每镇(街道)不少于2只无害化处理池的空间容量推进应急处理池的整改储备,充分做好市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生猪等动物疫病发生等期间的应急收集处置工作;农经部门加强对各镇街道应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病死动物应急处置。

二、统筹区域布局,强化设施建设

1.确定建设规模。经过多方专家充分论证,并结合平湖实际,确定以热解碳化技术作为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模式。成立平湖市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在新埭镇姚浜村启动建设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按年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800吨(按照日处理能力6吨、年运行300天计算)规模建设,建设用地6亩左右,房屋建筑面积1914平方米(含主车间、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等设施),投资概算1804万元,处理装备为热解炭化炉一套。同时配套冷库、收集车辆、叉车、地磅等必要处置设施。

2.明确工艺流程。

(1)处置原理。项目采用热解炭化处理工艺,整个处置过程由进出料系统、热解炭化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三部分组成。此技术是国内首创的采用热解炭化工艺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该技术是在无氧条件下,利用高温将动物尸体中的有机成分进行裂解,逸出挥发性气体并形成固体炭化物的一种高温无害化处理技术。

(2)废气处理。动物尸体热解炭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到燃烧室并在燃烧室停留2秒以上时间,确保充分燃烧。燃烧后的烟气通过烟道对热解炭化室进行加热,回收其中的热能。回收热能后的烟气进入湿式冷却塔,在湿式冷却塔中烟气进行“急冷”。同时,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可与冷却塔中的碱性药剂溶液进行中和,之后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和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烟囱达标排放。

3.统筹区域布点。根据现有养殖总量分布,投资200多万元同步开展收集点的建设。在6个镇街道各建设1个暂存冷库,分别负责各行政区域内的无害化收集、暂时冷藏保存等工作。

三、规范运营流程,确保有序推进

1.宣传接报。通过向养殖户发放收集人员联系卡等方式,公布收集人员联系电话,收集人员在接到病死动物报告后,及时到现场收集;同时填写病死动物日收集清单,对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

2.收集入库。收集人员完成收集,将病死动物运输至暂存冷库,交由管理人员称重、复核入库,并做好入库台账登记和消毒等工作。

3.移交处置。市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每天到各暂存冷库办理移交手续,并将病死动物运输至市集中处置点,经处置点管理人员复核、过磅称重,复核无误后,实施无害化处理。

4.上报报表。市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各暂存冷库管理人员,分别于每月10日、20日和月底定期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收集、处置等工作报表。

四、落实补助政策,提升收处覆盖率

1.养殖环节补助。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按每头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含流产的死胎、强制扑杀等)。其中,80%的补助资金由镇街道统筹支配,用于病死动物的统一收集(收集、管理人员工资、运输工具等)、养殖户补助、收集点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无害化处理工作。补助的具体标准为:凡养殖场户发生病死猪后主动报告的,或送交的给予10元/头补助;流产死胎10元/胎;已按政策性农业保险程序理赔的,不再予以补助。

2.其他环节补助。流产死胎和水域、垃圾场、道路等场所收集的无主病死猪给予32元/头(胎)的收集处置补助,所需资金由市、镇街道财政各半承担(中央、省财政没有补助政策)。

五、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平湖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和运行体系的建立,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产生深远了影响。

1.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的建立,使本市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治防治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疫病的及时处理,避免疫情扩散,可以直接和间接避免经济损失5千万元。从而确保了全市绿色养殖业发展和城乡居民食肉安全,维护了党委政府的形象,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

2.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得到完善。项目的建成,为本市科学制定计划、控制和消灭特定的动物疫病创造了良好条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朝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3.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项目的建成,养殖废弃物得到了有效处置,随意乱扔、乱抛病死动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受理水环境投诉数由635个下降到383个,加快了全市畜牧业转型发展的工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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