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勇(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
浅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
文│范勇(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禽养殖业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大局。目前,国家对生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贴,对遏制随意丢弃病死生猪的现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采取这种补贴方式,操作起来工作量很大,漏洞较多,成本很高,且实际处理效果还有待改进。
1.核实工作量大,漏洞多。一是核实不及时。以一个年出栏百万头生猪的县市为例,每年实际死亡的生猪达到数万头,平均每天百余头。这些死亡的生猪均需要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员到现场核实、拍照、登记并监督处理,工作量很大。由于基层畜牧兽医部门普遍人手少、工作多,忙起来难免顾此失彼,特别是在春秋两季防疫等工作期间,有时不能及时到现场处置。如此,一方面病死畜禽不能及时处理,影响环境并带来疫病传播风险;另一方面,会让养殖户和相关人员对我们的工作产生误解,带来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是监督处理不到位。按照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核实数量后,还必须在现场监督养殖业主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但由于时间关系,有时就让养殖户自行处理了。其处理结果如何成为一个疑问。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将整个核实处理工作委托给养殖业主,由他们自行处理后上报相关资料,领取无害化处理补贴,漏洞更大。
2.核实成本高。一是人力成本高,现场核实、监督处理要求2人以上,哪怕只有一头猪、哪怕路程再远,都必须到场,基层工作人员常常疲于应付。
二是工作成本高,现场核实来回路费、拍照登记、复印资料、整理上报、上级部门调查核实等工作都需要经费保障。对目前经费保障普遍不足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而言,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和负担。
3.监管难度大。由于利益关系,加之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员经不起利益诱惑,配合甚至串通养殖户,虚报死亡头数,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此类事件及相关事件国内媒体曾有多起报道。有关机关和主管部门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对此进行监管,但由于点多面广、时间紧张、人手不足等客观原因,实际工作中难免有所疏漏,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4.补贴政策导向存疑。现阶段补贴主要是补给养殖(处理)业主的。就湖北省荆州市而言,目前处理病死畜禽的方法主要是2种,一种是挖坑掩埋,另一种是使用化尸池自然腐化、降解。挖坑掩埋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平原地区表现为已无地可挖可埋,即便见缝插针挖坑掩埋,也会给地表环境和地下水源带来污染并埋下病菌隐患。使用化尸池处理同样会带来环境污染和疫病风险。对使用这两种治标不治本处理方式的养殖业主进行补贴存在一定的负面作用和消极导向。另外,处理好病死畜禽本是养殖业主应尽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必须履行,不履行就要受到惩处。公民的义务很多,如果履行义务都需要补贴、奖励的话,对国家财政而言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无底洞。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中的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更新观念、转变思路,调整完善补贴政策。要改变财政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示范效应。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而言,要着眼长远、立足根本,集中资金建设一批区域性、社会化的无害化处理厂,对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这是治本之策。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将生产调节职能更多地交给市场,让“市场”而不是“市长”去解决生产问题。
建议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等国家有关部委调整完善对畜牧业的支持补贴政策,本着总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逐步减少生产性建设和补贴项目,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项目,解决单个企业无力承担和解决的问题。可以从现在起逐步整合一些生产性建设和补贴资金,如标准化改扩建等,明确使用范围和重点,每年集中资金建设一批无害化处理厂及与其配套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并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这方面的建设上来。
以一个年出栏500万头生猪的地市来测算,每年仅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就高达千万元,这笔钱用来建设一个无害化处理厂缺口并不大,如果再加上整合其他生产性建设和补贴资金,用不了几年时间,每个地市即可建成3~5家无害化处理厂,满足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需要,从根本上解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此外,还要高度重视兽医医疗废弃物、报废疫苗及疫苗空瓶的回收处理工作,将其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统筹考虑,一并解决。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兽医队伍管理。在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及相关补贴政策续存的情况下,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堵塞漏洞,使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真正用在实处。要充实基层人员,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保障基层单位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利用适当形式将所有财政补贴项目及补贴资金数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其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依法监管。要广泛深入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湖北省畜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养殖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让养殖业主正确认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其应尽义务并自觉履行;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自觉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农村基层组织切实承担起辖区社会管理的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更要努力作为,举部门之力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部门配合和综合治理,联合环境保护、公安司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依法严肃查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教育、震慑那些心存侥幸、不履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义务而随意丢弃者。总之,要高度重视,通过综合治理,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及补贴资金的使用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