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 多
琉球国王室贵族服饰赏析
文‖林 多
因历史上长期作为中国的藩属国,琉球国服饰文化深受中国服饰文化的影响,其中中国明代的衣冠礼仪制度,对其影响尤其深远;此外琉球国服饰还吸收了日本江户时代和服的特点。本文通过对琉球国服饰传世藏品的鉴赏,浅析琉球服饰的历史渊源及其文化内涵。
琉球国;王室贵族服饰;明清服饰;服饰文化
琉球国的传统民族服饰称为“琉装”或“琉服”。历史上中华文化曾以强大的辐射力影响着东亚地区的诸多国家,琉球不仅在文化习俗上,在服饰文化上也深受其影响。关于明朝以前的琉球服饰文化,文献典籍记载较少,其“皮草蔽体”、“织树皮并杂色紵及杂毛以为衣”的情况与中国南方沿海一些少数民族较为相似。(1)而到了明代,随着琉球国与明朝交往的深入,并确立藩属国关系,中国的宫廷礼仪与服饰文化也开始被“复制”到琉球。明朝洪武25年,中山王察度率先朝贡明朝,随后山南王、山北王相继朝贡明朝。(2)明太祖多次赐予琉球冠服、衣物鞋袜。(3)尚巴志统一琉球国后,历代琉球国王继续朝贡明朝,获赐皮弁服,并经明政府允许开始参照明朝服制自制冠服。明清两朝,琉球国一直沿袭中山王的服饰制度,并逐渐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衣冠制度,这套制度一直延续到其被日本吞并。近代琉装的发展趋向日式和服,传统琉装只有在传统民俗文化节日、婚
上的纹饰以龙纹为多,后逐渐发展为带有吉祥寓意的图案,如凤凰、麒麟、牡丹等。明朝曾颁赐琉球“金相犀带”,而徐葆光《中山传信录》中也记载琉球官服制中“带用犀角白玉”,这是比照的明朝衣冠体系中一品用“犀带”的标准。
下面,笔者介绍几件18-19世纪琉球国王的服饰藏品,它们均由琉球国王室后裔——尚裕(7)捐赠,现存于日本冲绳县那霸市:
(一)王冠(玉御冠)(图3)
本品中冠高18.4厘米、长径21.8厘米、短径14.6厘米,采用绢、金、银、水晶、珊瑚、碧玉制;簪长31.8厘米,采用金制。本件王冠的每根金丝上各有用柳钉固定的24块宝石,总计288块,包括有金、水晶、翡翠、黑珍珠、珊瑚等总计7种。王冠外部原本还有12条筋线,上结五色的玉;同时下方左右各有红色圆形的供帽带,头顶附近有金簪可水平穿过的洞。玉冠(玉御冠)在中国被称为皮弁冠,它曾是明朝皇帝册封琉球国王时颁赐的皮弁冠服。早先王冠的金筋丝是7根,根据“御后绘”(国
王的肖像画)判断,尚穆王时期改为12根。
(二)赤地险山龙瑞云模样繻珍唐御衣裳(图4)
本品丈129.6厘米、衍113.2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在赤茶繻珍(繻珍:七彩缎)底料上织有五爪龙,垂领上织有清朝官服中使用的“海水江芽纹”。作为冬装,也称作“Umanton”或皮弁服。参考定陵出土的明朝皮弁服样式,与此类似。据史料记载,明英宗册封琉球国尚德旺时曾赐予皮弁服,作为琉球国王的正装,在迎接中国来的册封使、举行正月仪式等王国重要的官方活动时穿着。
(三)绀地龙丸模样缎子唐御衣裳(图5)
本品丈127.2厘米、衍107.4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在红青的绸缎底子上绣有盘龙纹,做成垂领样式。它是中国皇帝赐予的衣物,明朝时直接赠予服饰,清朝时改为赏赐布料,在琉球国内制作。
(四)石带(石御带)(图6)
本品长98.8厘米、幅4.4厘米,采用绢、碧玉制。本品由重合在一起的内胆成型,外侧包裹蜀江纹织锦,内侧是红色的素缯包裹,装饰有金色方形玉石。玉石表面细刻五爪龙、凤凰、牡丹、云龙,表面再施金箔。腰带靠中央的金属带扣穿着。作为琉球国王正装的腰带,在日常服装中出现时,也称“Isinumiubi”(石御带)。史籍曾记载明朝皇帝的颁赐品中有“犀带”,可见腰带类服饰也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五)靴(御官库)(图7)
本品长28.0厘米、最大幅10.4厘米,采用革、绢制。其外侧是黑缯,里面是绿色唐草纹样的对襟。鞋底由数张皮革叠加上涂有白色颜料,内部有丝麻细密织就的防滑底。脚趾部分弯曲,鞋底内面是白绢缝制。它是琉球国王正装,中式服装中的靴,也称“Ukanntaa”(御官库)。
前文介绍的五件藏品应属于或类似于明朝廷颁赐给琉球国王的部分章服内容,只是由于明清两朝历史久远,在服饰样式上多有变化。如琉球史籍《历代宝案》中记载了明宪宗成化七年(1471)册封尚圆为琉球王时所给予的赏赐,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皇帝颁赐:
琉球国中山王尚圆
皮弁冠服一副:七旒皂皱纱皮弁冠一顶(旒珠全、事件全)、玉圭一枝(袋全)、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大红素皮弁服一件、白素中单一件、色素前后裳一件、色素蔽膝一件(玉钩全)、色妆花锦绶一件、色妆花佩带一副(金钩上叮噹全)、红白素大带一条、大红素丝舄一双(袜全)、丹矾红平罗销金云包袱四条;
常服罗一套:纱帽一顶(展角全)、金相犀带一条、
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员领一件、青搭护一件、绿贴里一件;
……
成化七年七月初八日(8)
这种状况,我们也可以从其它相关史料中得到印证,在此不再赘述。
琉球王室贵族服饰藏品名中多次出现“袷”,它指古代交叠于胸前的衣领,类似对襟。红型,指日本冲绳的一种传统染色技法。红,实际上泛指所有颜色;型,指各种花纹图案。与红型相对的是“蓝型”,蓝,指蓝色这种单一颜色。琉球国王室贵族、士族服装、礼服以红型服装为主,色彩鲜艳,常服及庶民服装多以芭蕉布制成,款式朴素。女性在重大仪式时还会在外加上一件称为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的大袖红型外套。红型的颜色、图案亦有等级之分,琉球国因受到中国影响而视黄色为高贵的颜色,也常有“龙”、“凤凰”等图案。王妃所穿的大袖衫上有云龙纹,内穿凤凰模样衬配花色底的上袄,上级士族女子穿印有垂枝牡丹、凤凰图案的御姊妹衣,一般士族女子的御姊妹衣为水色底,上有花鸟山水纹。地位越高,大袖衫上的图案也越大。
下面,笔者再介绍几件18-19世纪琉球王室贵族红型服饰藏品,它们同样是由尚裕捐赠:
(一)赤平绢地龙云模样红型袷(图8)
本品丈130.0厘米、衍58.3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在鲜艳的桃色底料上,挟宝珠的双龙在瑞云中翱翔。底色用高级进口燃料“生胭脂”染成,龙的鳞片和须的轮廓采用极细的笔沾墨汁描成,这是一种精致的染色技法。其又长又宽的袖子中,使用了振袖。该藏品为王子穿着的服饰。
(二)黄纱地凤凰云霞模样红型单衣(图9)
本品丈129.0厘米、衍61.8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如今仍能在画面上看到用极精湛的笔致描绘出的刚腾空而起的凤凰。王府的画师曾参与红型的设计。镰仓芳太郎(1898-1983,昭和时代的印染专家,专事研究冲绳红型)在战前就已对本件作品纸本着色的原图进行了确认,他不仅对王府画师高超的艺术表现水平,他对型纸的雕刻和印染技术也赞不绝口。本件作品是现存红型的杰作,布料中绘有雷纹的纱布疑为中国制造。
(三)黄绫地险山凤凰瑞云蝙蝠宝尽模样红型袷(图10)
本品丈148.8厘米、衍67.8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在黄色锦纶的肩和背的位置染有中国风格的凤凰,袖子上有险山、蝙蝠及各种宝物。设计图案采用中国清代官服中使用的“海水江芽纹”,也就是所谓的“波涛纹”,展现了中国式的设计风格。
(四)黄平绢地松竹梅云鹤模样红型胴衣(图11)
本品丈99.7厘米、衍63.8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印染以层叠的松枝为中心,并饰有竹叶、梅花及或凌空飞舞或站立的仙鹤等日式吉祥图案。黄青对比色,也是“红型”的特征。鹤足和云霞采用浮雕技法有助于突现跃动感。
(五)白麻地牡丹尾长鸟流水菖蒲
红型单衣(图12)
本品丈115.0厘米、衍55.0厘米,采用木棉制。本品由王府贝摺(贝摺,对螺钿、青贝等进行精加工)奉行所中的画师绘制原画,进而制作成红型。镰仓芳太郎在战前尚王家确认了由矿物颜料绘制的王妃服饰是本件作品的原图。
(六)黄缩缅地牡丹唐草凤凰丸模样红型袷(图13)
本品丈123.4厘米、衍56.2厘米,采用绢制。本品在鲜艳的黄色底上配有圆形的凤凰图案,是一件高格调的华丽红型。凤凰图案主要供最高等级的神女——闻得大君(琉球王朝时代最高等级的女性神官),以及公主等王室女性使用。经镰仓芳太郎研究确认,首里绀屋(绀屋,专事染织的工匠或作坊的统称)的三宗家、泽岻家、知念家,均有这种圆形凤凰图案。因为宽广的口子上附有下摆,从长度上推测,它应该是公主的服饰。
初期琉球的官吏上朝不带冠帽,明朝时,琉球官吏以色布(“帕”)“以一丈三尺之布缠首,以八重卷,故称八卷”(9)。八卷延续到清朝时逐渐演变成船型冠帽(图14)。无论缠头的色布或是清时的冠帽,都以颜色和材质作为划分品秩的标志。(10)此外,琉球国无论男女贵贱,除了在一些特殊场合如拜见中国册封使臣等,需穿着明式的鞋靴外,其余时候上至国王下至庶民大多穿草履(又称“三板”)。(11)
从以上相关藏品可以看出,琉球服饰表现出了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第一,它反映出了琉球国作为明清两朝的藩属朝贡册封的历史背景。明清两朝对
琉球国王的册封共计23次(12),册封琉球国王时除颁赐象征权力的镀金银印外,明朝时还赐予了琉球国王相应等级的章服。明初是直接颁赐包括皮弁服和常服等一系列的成品服饰,明末改为依照明朝服制在琉球国内制作。至清朝时,仅赠与衣料,制衣工序在琉球完成。第二,琉球国模仿明朝衣冠体系,建立起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服饰的颜色、样式、材质、饰纹、功用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宫廷礼仪的规范化,是统治秩序规范化的外延。据徐葆光《中山传信录》记载,琉球王室贵族、文武官员及庶民男女的服饰在冠帽、簪、衣服、束带、靴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不可违礼逾越。(13)这正是明朝服饰“汉官威仪——即中国汉民族的古制、封建的等级与尊卑贵贱”服饰文化内涵的反映。第三,它表现出了民族服饰间的影响、交流和融合。虽然王朝更迭,清政府延续了对琉球的藩属关系,但“易服”政策主要是针对国内,对于琉球等藩属国没有明确严苛的规定,基本尊重其民族和文化的习惯。因此琉球、朝鲜等国服饰上模仿明朝呈现的汉化特色也一直未有改变,而清朝服饰中一些新的元素也被其加以吸收。而琉球服饰中体现其民族特色的船冠帽(“八卷”)、红型服饰以及草履(“三板”)等也一直延续保留。别具魅力的传统琉装正是历史文化、民族审美等多种因素共同孕育出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注释:
(1)《球阳》卷一、卷十五:“尚穆王(三年)皮弁冠增缝玉数 皮弁冠(及玉御冠也)原制九缝,而其中史七缝用五色宝珠、金银之玉为饰,左右二缝无玉饰。至乾隆十九年始定加三缝,共十二缝。其中八缝,每缝用珠玉二十四颗;左右二缝,每缝用二十颗;二缝每缝用十七颗,共计珠玉二百六十六颗(其皮弁于乾隆二十年造成,至二十一年册封后方用焉)。”参见《传世汉文琉球文献辑稿》第一辑第18、19册,鹭江出版社2012年。
(2)《大明会典》:“琉球自洪武年间,其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皆遣使奉表笺贡马及方物。洪武十六年,赐国王镀金银印并文绮等物,山南王亦如之。后赐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纻丝纱罗冠服,王妃纻丝纱罗,王侄、王相、寨官绢公服。”广陵书社,2007年。
(3)《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二十五年夏,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赐衣巾、靴袜并夏衣一袭。其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赐赉如之。自是,岁赐冬、夏衣以为常……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鲁妹二人先后来肄业:其感慕华风如此。中山又遣使请赐冠带,命礼部绘图令自制;其王固以请,乃赐之,并赐其臣下冠服。”中华书局,1974年。
(4)参见佐藤文彦《御后绘》,作品社2003年。
(5)《明史•舆服志(二、三)》:“青衣三章,粉米在肩,藻、宗彝在两袖,皆织成。纁裳二章,织黼、黻各二。”;“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鈒花,六品、七品素银,八品、九品乌角。”;“公、侯、伯、驸马束带与一品同。”中华书局,1974年。
(6)参见吴荣光《吾学录》,中华书局1927年。
(7)尚裕(1918年9月18日-1996年8月30日)是琉球国末代国王尚泰王的曾孙。1992年,他向那霸市捐赠了玉陵和识名园。后又于1995年9月捐出尚家传世的古文书,于1996年捐出了一批美术作品。文中介绍的藏品(图3-13)均属于这些捐赠品之一,2006年以“琉球国王尚家关系资料”的名义被认定为日本国宝。
(8)参见《历代宝案》第一册,国立台湾大学1972年。
(9)参见《琉球国由来记》,《琉球史料丛书(第三卷)》,东京美术刊,1972年4月。
(10)陈侃《使琉球录•群书质异》:“俱以色布缠其首,黄者贵、红者次之、青丝者又次之,白斯下矣。王首亦缠锦帕。”张学礼《说铃•使琉球录》:“王用五色花, 王之叔伯兄弟子侄用黄花绫, 宗族用黄光绫, 法司紫金用紫花绫, 大夫通使等官用红绢。初进王府者为秀才, 用红光绢, 王府役人及杂职用红布,百姓皆用青绿布。”参见《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
(11)李鼎元《使琉球记》:“寄尘曰:‘国自王以下、士以上,乃著草靸;贵者乃著袜。’余曰:‘袜、靸奈何?’寄尘曰:‘靸名“三板”,上横平梁,中界寸绳;著时举足入梁,纳绳于拇指、二指间。袜布素而单,及踝而止;别为一窦,栖将指。’余曰:‘此固见之;所疑者,国王耳。’寄尘曰:‘王著靴,不得已也,为天使、为大典也。其平居亦著靸;制以竹皮,但不用草;无所谓布屦也。’”参见《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
(12)参见谢必震《中国与琉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
(13)徐葆光《中山传信录》:“正一品以下,帽八等、簪四等、带四等。……正、从一品:金簪,彩织缎帽,锦带,绿色袍。正、从二品:正二品金簪、从二品金花银柱簪,紫绫帽(有功者,赐彩织缎帽),龙蟠黄带(有功者,赐锦带),深青色袍(下至八、九品,朝服皆同)。正、从三品:银簪,黄绫帽,龙蟠黄带。正、从四品:簪、帽、袍同三品,龙蟠红带。正、从五品:簪、帽、袍同三品,杂色花带。正、从六七品:簪、袍同三品,黄绢帽,带同五品。正、从八九品:簪、袍同三品,大红绉纱帽,带同五品。杂职:簪、袍同三品,红绢帽,带同五品。里、保长:铜簪,蓝袍,红布帽或绿布帽。荫、官生:簪、帽、服、带俱同八品。外有青布帽,百姓头目戴之。”参见《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中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
(文中图片来源:图1-2参见佐藤文彦《御后绘》,作品社2003年;图3-13参见《尚家继承琉球王朝文化遗产》图录,琉球新报社发行1993年;图14参见《海上の道——冲绳の历史と文化》,読売新闻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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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多,福建博物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