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昆 黄绍伦 崔健坤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浅谈电梯监督抽查风险评估项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风险分析及对策
佘昆 黄绍伦 崔健坤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当电梯使用超过一定年限,假如电梯使用管理者不履行管理职责,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不到位,或乘客使用不当,易使电梯出现故障。为解决这个问题,在2014年5月21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电梯监管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电梯制造企业应在产品出厂说明书中明确电梯或其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年限,当接近正常使用年限时,使用管理权者有权向原制造企业咨询,制造企业应就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移装、报废提出明确意见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方案还规定,电梯故障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及时委托电梯制造企业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国家对电梯使用没有服役及报废年限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梯只要经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即可使用。由于电梯是由相关部件组装而成的设备,当电梯的某些部件出现故障时,电梯维保单位将通过维修、更新部件完成排除故障,电梯的部件是呈动态的,因此开展风险评估项目及时排除在役时间较长电梯的风险隐患迫在眉睫。
由于电梯行业尚没建立以电梯使用年限来界定的强制报废制度,导致我国电梯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不断更新的同时,大量服役年限较长的在用电梯落后于现行的安全标准要求。同时,在役年限较长的电梯是否到了加强维修、改造或更换时限也没有相关的规定。
据统计,我国现存的按照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甚至更早版本制造和安装的旧标准曳引式电梯总量很大,大约为50万台左右。因此,2014年广东省在用电梯监督抽查任务中专设了风险评估专项,针对抽查广州、东莞、佛山等5个地市共计700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且未经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电梯开展风险评估项目。项目中分析了该类电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每台电梯17个大项、112个小项予以考察,发现由于新旧标准差异以及零部件老化等情况,都存在不同情况的风险隐患。以下就该项目中发现的主要风险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2.1 制动装置
制动装置是电梯最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且在曳引式电梯中制动装置同时具有正常运行制动和运行故障时紧急制动的功能。如果其存在安全隐患,无论是电梯运行时发生制动装置拖闸运行还是刹车时制动力不足,甚至失控,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后果(如溜车),对轿厢内乘客产生的人身伤害和心理伤害极大。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未分两组装设”数量最多,该项目存在问题的发现率很高并具有普遍性(图1)。同时,对于小部分该类单组装设的制动装置还发现:(1)松抱闸卡顿现象,当制动装置断电后抱闸缓慢或通电后未能及时完全打开;(2)制动装置抱闸间隙调整不到位,导致制动轮、制动瓦磨损,制动力余量不足;(3)制动装置的调节弹簧的塑性机械性能大部分已达到疲劳极限等问题(图2)。
图2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制动装置
2.1.1 原因分析
由于12年前以上制造的电梯都采用GB 7588—1995或更早的标准设计,未要求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因此大部分老旧电梯使用单铁芯或单弹簧的只有一组机械部件的制动器。此外,此类电梯制动装置上的调节装置服役多年,其材料的强度等性能已大大降低,在制动器开闭过程中,经常会由于力不足,制动闸不能完全张开,制动器长时间拖闸运行,制动闸瓦出现严重磨损,造成电梯在正常运行停梯时制动力不足,可能导致轿厢冲顶或蹲底等事故。
从GB 7588新旧标准中12.4.2.1对比可以看出,对“制动器”新旧标准都有冗余设置的提法,即“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但是最大的区别在于GB 7588—1995对此条的执行是有所保留的——“注:此条可暂缓执行”;而在GB 7588—2003中为强制性要求,同时明确了“电磁线圈的铁芯被视为机械部件,而线圈则不是”。
实际在制动器风险评估的结果显示,该项的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单弹簧”和“单铁芯”上。究其原因在于,旧标准虽然提及制动器机械部件的冗余设计的思想,但是由于不是强制执行,因此当年市场上很多厂家出于产品成品和技术水平的考虑,大多都仅仅设置了“单弹簧”或“单铁芯”。
2.1.2 风险对策
根据其不合格原因和风险分析,为及时纠正和从根本上降低、消除制动装置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更换/维修制动闸瓦、电气控制装置、制动器或曳引机;
(2)增设电气控制装置或改造更新控制系统;(3)修复或增加保护功能;
(4)设计上考虑,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对主接触器和抱闸接触器的检测功能无法通过软件设定关闭;
(5)加快执行旧标准制造的电梯更新改造进程。
2.2 平衡系数和超载保护装置
平衡系数是曳引式驱动电梯的重要性能指标,利用对重可以部分平衡轿厢及轿内负载的重量,使曳引电机运行的负荷减轻。符合规定的平衡系数不
仅能使相同配置下的电梯驱动功耗更为节能,而且在设计要求范围内的平衡系数能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不受降低。评估中发现平衡系数不符合要求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其风险发现台次较多,不符合发现率超过两成,主要表现为平衡系数不达标;其次是超载保护装置的风险隐患,不符合发现率同样超过两成。
2.2.1 原因分析
平衡系数绝大部分不合格原因是平衡系数小于0.4,主要是由于电梯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部分使用单位私自对轿厢进行装修,如加装大理石地板、轿壁加装镜面、轿顶加装空调等,增大了轿厢自重,加装后未按设计要求调整试验平衡系数,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自检把关不严,维保单位接手维保时没有全面排查电梯安全状况。平衡系数较小或较大时,会破坏电梯曳引力的平衡条件,也会要求更大的制动力,使电梯运行工况恶化。
超载保护装置主要问题是超载保护开关失效、声光报警装置失效等。其与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环节有关,主要原因是老化损坏,没有定期维护检查,超载保护装置调整设定不合适,超载保护称量装置或触发器松动、脱落,没有定期验证其动作保护载荷点。当超载保护装置失效时,就存在超载运行的较大安全风险,制动力或曳引力不够导致电梯轿厢失控溜车,超载状态没有提示导致乘客无法及时退出不安全状态,未装载至额定载重量就已进入超载保护状态导致电梯使用效率降低。
当平衡系数较小或不符合制造(改造)单位的设计值,严重时会破坏电梯曳引力的平衡条件,如果超载保护装置再失效或不准,更易致使电梯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溜梯、蹲底等事故。
2.2.2 风险对策
根据其不合格原因和风险分析,为及时纠正和从根本上降低、消除平衡系数、超载保护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试验调整平衡系数,增加或减少对重装置;
(2)调整确定平衡系数后,对对重块自下而上进行顺序编号,在对重架上标明对重总块数;
(3)监督检验时考虑把平衡系数调整为B类检验项目,定期检验时考虑几年一个周期进行验证试验;
(4)维修或更换超载保护装置(含超载报警声光信号装置);
(5)调整设定超载保护装置;
(6)安装调试、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应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定期加载试验和调整超载保护装置;
(7)发现安全装置失效或损坏,应停止使用电梯。
2.3 限速器-安全钳系统
限速器-安全钳作为保障电梯的最后一道安全保护装置,当电梯出现悬挂装置断裂或下行超速,如限速器-安全钳失效不能制停轿厢,容易导致轿厢坠落的严重伤亡事故。抽查中发现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不合格率为2.5%。
2.3.1 原因分析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不合格,主要问题是限速器绳提拉力不足、限速器机械动作(棘爪等)装置失效、限速器张紧装置确认开关失效、安全钳动作检测开关失效等。其与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环节有关,主要原因是老化损坏,没有定期维护检查。
2.3.2 风险对策
根据其不合格原因和风险分析,为及时纠正和从根本上降低、消除限速器-安全钳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更换限速器、安全钳;
(2)发现安全装置失效或损坏,应停止使用电梯;
(3)按照现行检验规范要求,只有监督检验时才进行额定载重量下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而定期检验时只进行空载下的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建议加强定期检验要求。
2.4 轿厢与井道壁间距、轿顶护栏
根据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中3.7的要求,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得大于0.15m,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0.2m。抽查中约一成电梯的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大于0.15m(图3),有的甚至达到0.40m;同时也发现近两成电梯轿顶防护设置不符合要求。
图3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过大
2.4.1 原因分析
轿厢与井道壁间距过大的隐患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若电梯发生困人,被困人员往往通过打开轿门逃出轿厢进行自救,就可能发生因为井道壁与轿厢之间距离过大而从高空跌入井道的事故。该问题主要是由于劣质的井道壁脱落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护网、且TSG T7001—2009的第1号修改单实施前,定期检验没有该项目的要求导致。
轿顶防护设置不符合要求主要是因为GB 7588—1995并未对此作出要求。因此,2003版的GB 7588是首次提出将护栏作为必须的防护设施明确进行规定。风险评估中该项不符合要求的多是“轿顶护栏没有设置中间护栏”。将这一项列为风险项评估是因为在实践中发现,曾发生过因没有装设护栏而使检修人员跌入井道的事故。
据GB 7588—2003的0.3.6中“当使用人员按预定方法使用电梯时,对因其自身疏忽和非故意的不小心而造成的问题应予以保护”的原则,对该类不符合要求的电梯增加补救措施,对减少检修人员因自身疏忽和非故意的坠落等伤害风险十分必要。
2.4.2 风险对策
根据其不合格原因和风险分析,为及时纠正和从根本上降低轿厢与井道壁间距、轿顶护栏存在的问题,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合适的建筑材料缩小轿厢与井道壁间过大的距离,以使满足标准要求;
(2)轿顶栏杆增设符合现行要求的护栏。
在电梯监督抽查风险评估项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旧电梯不能适应新标准的发展要求”和“使用年限较长的电梯对当时使用的旧标准执行不严的结果”两个方面。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几项风险发现率较高的安全风险因素,均是可以通过加装、增设或更换符合现行标准的措施来有效降低对应风险。
按照我国电梯使用年限推算,从2000年开始,我国第一批大规模使用的电梯已经逐渐步入更新换代的时期。当前,全国已有10%~15%的电梯使用年限超过了15年,普遍面临着更新换代、建议报废或维修处理的问题。随着经济建设的提速换挡,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在役年限较长的电梯数量会快速累积,推行针对老旧电梯的风险评估是实现对电梯全方位、多角度检测的一种有益的探索,老旧电梯的风险问题应该及时得到重视,防范于未然。因此开展风险评估项目及时排除在役时间较长的电梯风险隐患迫在眉睫。一方面通过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风险监测,识别出潜在的风险,评估发生事故的概率及其严重程度,提出降低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为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提升电梯的安全性能,有效降低电梯的故障及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