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超韩佳
城市公交车火灾事故特点及处置对策分析
◎ 吴超1韩佳2
本文以我国交通事故致伤率、致亡率高,城市公交车系统发展快速为背景,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总结公交车火灾事故的成因,较深入地归纳公交车火灾事故的主要特点,在系统分析可能影响应急救援行动的公交车关键部件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公交车火灾事故处置的对策和措施。
消防 城市公交车 火灾特点 处置对策
“十一五”(2006-2010年)以来,据中国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资料显示,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均7.6万人,占所有安全事故死亡总数的80%以上,2011年上半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各类事故总量的50.8%和81.5%。为了有效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我们在大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同时,还应该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投入和研究。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发生在碰撞瞬间,约有40%的事故受伤者当场死亡,在伤害后的一、二个小时内,约有40~50%的事故受伤者死亡,在入院30天内,大约有15%的事故受伤者在这一阶段死亡,在我国车祸所致的重伤员中,约有三分之一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在伤后30分钟内死于现场或运输途中。对消防部队而言,2009年4月17日,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的通知》第81条规定的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承担的八大项应急救援工作中,就包括道路交通事故。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不断向城市化和机动化发展,人口和地域规模不断扩大,对公交车的需求量也不断扩大。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常州市为例,该市的公交车辆类型主要分为BRT(Bus Rapid Transit)快速公交系统、常规公交车(包括汽油、柴油驱动公交车和压缩天然气驱动公交车)、双层旅游观光公交车,公交车结构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据统计,到2013年底,常州市各种运营公交车辆2610辆,经营线路167条(含支241线),线路总长3116公里,包括BRT线路、旅游线路、城区线路、城郊线路和郊区线路,年客运量达4.08亿人次。
根据公交车火灾发生部位及诱因不同,将引发火灾的原因区分为车厢外部、载客车厢内部和机械故障及撞车三个主要方面。
2.1 车厢外部及发动机舱引发火灾
2.1.1 油管路渗漏酿成火灾
公交车在使用中,因震动、碰撞、腐蚀等原因使油箱、汽油泵、化油器等连接不牢,引起燃油泄漏,当管路布置在经过热源的地方或在夏季气温较高的条件下,泄漏的燃油极易发生火险。
2.1.2 短路、过载等诱发火灾
车上电路和用电设备,在发生短路、过载等情况时过热或出现明火造成车辆起火。电气系统内的设备众多,线路复杂,绝缘层损坏后,便容易形成短路及过载火花,甚至直接导致绝缘层及附近可燃物燃烧,最终造成整个公交车起火。例如,2011年5月3日,浙江温州停放在停车场的3辆公交车燃烧起火,险些引发其他车辆火烧连营。
2.2 载客车厢内部引发火灾
2.2.1 人为纵火
因人际纠纷、自杀、社会仇视等,或制造恐怖活动,通过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蓄意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制造火灾爆炸事故,如拥挤的公交车上。
2.2.2 遗留火源引发火灾
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由于疏忽大意将火柴、打火机等遗忘在公交车上,埋下火灾隐患。如,夏季将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丁烷)遗留在公交车上,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引发自燃并引燃邻近及车内的座椅、坐垫、窗帘、油漆、空调系统、工程塑料等可燃物,从而导致公交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2.3 机械故障及撞车、翻车引发火灾
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随着行驶里程增加,机械磨损、腐蚀及变形行为加剧,零部件的尺寸、几何形状等发生变化,增大了配合间隙,由于长期承受荷载作用而产生疲劳。此外,受高温,或应力作用、制动故障、发动机润滑系统缺油等情况影响,也可引发火灾。
在车辆行驶中,驾驶员的疏忽大意或违章操作等原因导致撞车、翻车事故发生并引起油箱、气瓶破裂,造成燃油、燃气泄漏,遇高温、火源引发火灾或爆炸。例如,2002年5月,美国芝加哥市的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与一辆载有8000加仑汽油的油罐车相撞,引起满街大火,8幢住宅楼被烧毁。
3.1 突发性强
公交车火灾事故往往由交通事故引起,因此发生的时间没有一定规律,具有突发性强、发展迅速的特点。此外,无论是车厢外部及发动机舱引发的火灾、载客车厢内部引发的火灾,还是机械故障及撞车、翻车引发的火灾,一般都发生在车辆高速行驶的过程中,火灾发生带有突然性、突发性。
3.2 潜在危险因素较多
紧急情况下,特别是火灾时,公交车的燃料储气瓶、油箱、电路、座椅及内饰材料等,在高温环境下,极易发生爆炸、爆燃等现象,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浓烟,潜在危险因素较多,严重威胁着被困者和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3.3 逃生困难
公交车体内使用易燃材料多,特别是一些内饰材料和布质座椅等,一遇火源或燃烧时发热量高,发烟量大,且燃烧迅猛,蔓延极快。此外,公交车由于空间狭小封闭,人员拥挤,而且,群众对逃生通道不了解、不熟悉,这使得逃生变得异常困难。
3.4 社会影响大
公交车火灾事故社会影响大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公交车大多行驶在城市的主要街道、较繁华区段,具有空间狭小封闭、客流量大、人员拥挤、危险因素较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事故。加之,事发地区敏感,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的热点报道,对社会稳定与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二是极易导致交通中断,短则半小时、长则数小时,尤其是在上、下班车辆高峰期和繁华地段的公交车火灾会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并由此而引发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三是对涉及受难者的一个或多个家庭影响大、打击大。特别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公交车火灾事故,往往给受难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有的甚至一时难以接受火灾事故造成的现实而引发失常行为。
4.1 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属于安全玻璃,是一种预应力玻璃,通常使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以增强玻璃自身抗风压性,寒暑性,冲击性等。
4.2 高压气瓶(压缩天然气CNG)
CNG气瓶—— 是用来贮存压缩天然气的高压容器,这种装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容器是具有爆炸性危险的压力容器。车用气瓶的储气压力为20MPa。
4.3 逃生窗
逃生窗一般位于公交车顶部,车厢前、后各有一个,平时可用于车内的通风透气。紧急情况下,也可用于逃生和救援的通道。
4.4 应急锤
应急锤一般安放在前车厢及中门后的车窗上方,每辆公交车前后车厢左右两侧分别摆放了一个逃生锤,司机身边还有一个。紧急情况下,乘客可用“应急锤”击碎侧窗玻璃逃生。
4.5 逃生应急开关
一般安装在前、后两门的上方风道内,或安装在爱心专座上方的风道中。有的安装在车厢表面或外部,紧急情况下,扳动红色应急开关进行减压后,便可手动掰开车门。
5.1 快速接警出动、调集所需器材装备
由于公交车火灾事故具有发生突然,发展迅速的特点。“兵贵神速”,这就要求救援部门必须尽快出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展开科学施救,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否则,如果救援不及时,被困人员很可能会因高温、毒气、失血过多或踩踏造成人员伤亡。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在力量调集时,应尽可能地调集具有破拆、切割、剪切、扩张、顶撑、拖拉、牵引、吊升等功能的器材。同时,最大程度上保证同种器材的数量,以保证在现场应急救援中采取组合式作业的需要。此外,还需要尽可能多的准备一些躯体和肢体固定气囊、担架和敛尸袋等。
5.2 及时处置油电气、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火灾初期,乘客可以使用车厢内的灭火器进行自救。救援人员到达公交车事故现场后,首先,明确车辆燃气罐或油箱的具体位置。其次,检查车辆的储气罐、油箱等是否发生泄漏,如果发生燃油泄漏,应用泡沫进行覆盖,并出枪对其进行有效冷却,有的公交车高压燃气瓶组位于车辆底部,指挥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一支或多支水枪,采取“直流折射”的方法,利用充实水柱撞击地面产生的折射水流冷却保护燃气瓶组。第三,应该切断车辆的电路,尽可能地将电瓶取出。
第一出动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后,指挥员应立即进行简单侦察,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大致编组和概略分工,采取组合式操作,迅速组织部队开展应急救援作业。救援时,应对事故区域进行简易划分和标示,以免救护行动交叉而产生忙乱。一般可将现场划分为人员看管区、伤员救治区、遇难者尸体停放区和遗物堆放区等。此外,为了保证现场的救援行动有序开展,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把现场力量分成若干小组,通常包括灭火组、救援组、掩护组、警戒组、救护组和遗物收置组等,具体分为几个小组应视现场情况而定。
5.3 积极创建救援通道、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
救援通道的创建,对营救被困人员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依据公交车整体受力状况,可将火灾时的公交车大致分为未被挤压或变形、受挤压或变形两种情况。
5.3.1 公交车未受挤压或变形时创建救援通道
当公交车未受外力作用,整体轮廓未发生变化时,一般情况下,通常创建救援通道有以下三种途径:(1)旋转安装在车门上部风道内的紧急开关打开车门;(2)打开位于车厢前、后部的紧急逃生窗(多用于侧翻车辆);(3)使用应急锤或腰斧等破拆车窗,通过实验,采用“四点破拆法”在车厢内部使用应急锤破拆侧窗玻璃用时15.9s,在外部使用腰斧破拆侧窗玻璃用时12.2s。
5.3.2 公交车受挤压或变形时创建救援通道
如果公交车受挤压或变形,或被重物所覆盖,载客车厢严重变形,受伤的驾驶员因方向盘、座椅移位,乘客因被挤压而无法移动,要营救出被困人员,没有成套的破拆工具和起吊设备、牵引设备,单靠人力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处置中,各参战力量必须充分依赖技术、发挥特种装备性能和作用,积极创建救援通道,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实现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的目标。
5.4 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恢复交通秩序
处置此类事故时,救援人员应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考虑公交车火灾事故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并周全应对新闻媒体,努力做到个人防护装备佩戴齐全,战斗展开紧张有序,技战术措施得当有效,科学施救,以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特别是当公交车位于城市繁华路段或在车流量高峰期时,救援人员应于公安、交警等应急联动单位妥善交接,及时进行火场移交,尽快解除现场警戒,恢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将火灾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但是,当涉及恐怖活动、人为纵火等的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尽最大努力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刑事勘察人员和火灾调查人员做好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
作者单位:
1.江苏常州消防支队新北大队
2.江苏常州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
[1]刘强,陆化普,张永波,邹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特征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6):123-128.
[2]刘培忠,陈大伟,卢光明.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现状与对策[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7,7(5):3-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例[Z].2009,4.
[4]项剑岭,张红义,刘建国.汽车类事故抢险救援初探[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8):603-606.
[5]雷蕾,贺小军.汽车火灾的分析与扑救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S1):81-82.
[6]李建华.灾害抢险救援技术[M].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5.
[7]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第十一卷:抢险救援[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8Science Ap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American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Institute.Traffic Incident Management Handbook[S].New York:U.S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2010.
[9]康青春.灭火战术学(武警学院研究生教材)[M].廊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9.
[10]康青春,姜自清,刘立文等.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实务指南[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