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二十条新规”严管各级干部无盲区
慎独慎微
江苏省委下发《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围绕破解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出台文件明确2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的“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落到实处。
《规定》集中强调了一些常态化的管理,例如突出将各级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除规范职责分工、实行“一把手”讨论重大事项“末位发言”外,关键岗位干部适时交流轮岗成为“硬杠杠”,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要实行备案管理,并严格禁止从事与其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
《规定》从对党忠诚度、工作担当度、群众公认度、为政清廉度等多个维度严格设立标准,要求干部严明政治纪律、严抓履职尽责、严格作风要求、严守廉政准则。坚决整治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不作为”,以及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等“乱作为”,面对歪风邪气不坚决斗争、重大考验面前摇摆退缩、遇到困难矛盾绕着走、面对失误推卸责任等“不担当”行为。
《规定》“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不允许利用同乡会、同学会、同事会、战友会等搞相互提携、互通款曲,严肃查处干部传谣、造谣行为”等条款,把管理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加强对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定期组织政治学习,通报有关情况,“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等规定,首次将离退休干部纳入管理。 (姚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