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
参政党要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全力推动者
◎万鄂湘
2015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框架性的规定,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共迎新春之际发表重要讲话,对民主党派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发挥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特别是政党协商中的作用寄予厚望,着重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意见》的颁布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令我们倍感精神振奋,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意见》精神,发挥好民革作为参政党在政党协商中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重大论断,为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性质和重要意义,指明了方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历史阶段,协商民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巩固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对此,《意见》作了全面概括和论述。
《意见》对于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在协商的体制、机制、机构、领域、渠道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划和明确的要求。其中,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领域和内容,《意见》对政党协商的形式、程序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范,对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完善协商反馈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等重要内容。这就确保了开展政党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意见》对政党协商机制的明确规范和要求,必将极大地巩固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这个制度框架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种政党制度,既不是多党制,也不是一党制,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既能够有效避免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也能够有效避免一党专制、缺乏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加强政党协商,既有利于执政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推进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巩固共产党领导;又能发挥民主党派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这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参政党,作为政党协商的重要参与者,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风雨同舟,在长期协商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总结这些历史经验,有利于我们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不断提高我们的协商水平和能力。
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近现代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才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建立自己的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才有了一个独立强大的国家主权基础和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现代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综合国力极大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历史阶段,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从民革自身的历史来看。民革是由继承孙中山先生“三大政策”的原国民党左派和民主派所创建。在中国近现代各个历史阶段的切身经历中,民革前辈们深刻认识到,只有跟共产党走,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山先生“振兴中华”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爱国抱负才能施展,于是毅然顺应历史潮流,公开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协商建国,并在此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做出了民革独特的贡献。民革中央前主席朱学范曾明确指出,“在坚持共产党领导这一点上,民革不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革优良传统的核心,也是我们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民革
要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做出自己的贡献,担负起不断提高政党协商水平的重要责任,其首要前提,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始终围绕中共中央的大政方针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进行协商。《意见》强调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对协商民主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民革长期以来参与政党协商的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在政党协商中始终围绕中共中央的大政方针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参政党在这一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意见》对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作出制度性规定。因此,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政党协商,是一种高层次的、宏观的协商,是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问题的协商,是观大局、议大事的协商。
长期以来,中共中央在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前都要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各民主党派围绕大政方针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从自己独特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展现了参政党的自身优势和作用。实践证明,围绕大政方针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避免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是政党协商的重要经验。
始终坚持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在长期协商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深入了解社会实际,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实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善于倾听和归纳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诉求,才能提出符合实际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
多年以来,中共中央统战部每年都围绕有关经济社会的重大课题,组织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调研,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深入实际、深入研究问题的机会和条件。特别是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我作为民主党派领导人陪同调研,这对我们民主党派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一个极大的激励,是中共中央对我们的巨大信任和托付。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高质量的协商建言打下坚实基础。
始终坚持理性建言,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的过程是对话的过程。这里,习近平总书记用“有事好商量”五个字,简明生动地概括了协商民主的基本精神和内核。为了商量好、好商量,使商量的过程真正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作为政党协商的参与者,我们必须坚持理性建言,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提高政党协商水平”的要求,参政党必须把加强协商能力建设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意见》关于政党协商的规范对参政党提出的任务,总结长期参与协商的历史经验,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齐抓并进,确保落到实处。
不断提高宏观把握能力。首先,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宏观战略。为此,要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只有这样,才能着眼宏观、把
握大局,使我们的协商参与始终围绕执政党的中心工作,使我们的意见建议对执政党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利有益。同时,要从整体上深刻了解和把握中国的国情。中国作为拥有数千年悠久历史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改革发展问题既有发达国家曾经面临的共性,更有自己的特性,机遇、挑战、难题、矛盾同生共存。这就要求我们运用唯物辩证的方法,不被各种纷繁、复杂、多变的表象所困惑,做到删繁就简、抓住主要矛盾,使我们的协商意见既符合中共中央要求,又切中现实问题和主题。
善于整合全党智慧,发挥整体优势。民主党派作为由各领域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参政党,在协商过程中整合全党智慧、发挥整体优势,既是提高自身协商能力的要求,也是参政党内在发展的逻辑必然。改革开放以来,民革参政议政工作已从改革开放前以个人为主向以组织为主转变,由此促进了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为发挥组织的整体优势,我们已经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和机制,比如建立了全国参政议政成果汇报会制度,使之成为与中央全会一样每年都召开一次的较大规模专门会议,有效地整合、共享了全党的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我们要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着力形成协商议政重点领域。
加强专业性,提升协商参与的科学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协商议政的专业性,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科学研究和科学认知,作为协商议政的基础。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才能提升判断力、鉴别力,有效整合各方利益诉求,协助执政党求得“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为此,要注重选拔、吸引民革党员中的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研究部门的专家参与到协商议政工作中来,将协商的内容建立在扎实的专业基础上。同时要求民革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专业培训,为协商议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专业、可靠的组织保障。
(原载《求是》杂志2015年第五期/责编 卢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