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向富利 张军 魏开胜 张谷睿
耕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龙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
文_向富利 张军 魏开胜 张谷睿
2014年来,龙山县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手,以建设廉洁龙山,助推地方发展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耕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约谈、述职、签订责任状、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制、通报批评三次就地免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通过一个个举措,真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龙山县委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切实担负起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落实和追究三环节,着力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县委、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出台了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到123个考核单位。确保了责任制各项工作有人总揽、有人分管、有人专抓,全县形成上下联动、任务明确、目标具体、符合实际的责任网络体系。
同时通过建立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廉洁承诺制度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并在县电视台开辟“党政一把手廉政访谈”、“党纪法规在我心中”等栏目,组织12个乡镇29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公开廉政承诺。出台“五个十条”规定,对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采用台账管理、明察暗访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主体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在抓责任追究环节上,严格按照要求理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出台了相关测评考核办法及实施意见,实行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一年内被县委、县政府或者县两办发文通报批评三次的单位,实行就地免职,确保了主体责任落实。
在这项自上而下的工作中,县纪委突出主业主责,积极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强化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在转职能上,突出案件查办职能。一是着力做好“副业”的“减法”,对业务外的“兼管”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瘦身”处理。县纪委退出业务外的兼职议事协调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自身业务外的工作,派驻(出)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所驻单位的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二是着力做好执纪监督主业主责的“加法”,增加案件查办力量,充实办案队伍,安排专项经费,为案件查办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转方式中,委局机关将15个内设机构分办公后勤、信访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四个大组,由书记和三名副书记分任组长,全局工作跨室协作。对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实行分片管理,设6个站点分片联络全县34个乡镇(街道),设9个协调组对口协调80多个县直单位,对片区内的重大案件实行统一查处,改变了过去单打独斗、力量分散的问题,避免了受本单位制约而监督执纪难的问题。
在转作风中,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出台完善了机关工作纪律等11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对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排位后3名的纪检组长和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实行约谈,连续两年排位后3名的,建议对其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予以调整;注重廉洁自律,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带头清退会员卡、带头廉洁承诺等廉洁自律活动;构建了县、乡镇(县直单位)、村三级纪检监察教育培训网络,开展了“铸忠诚、尽职守、转作风、做表率、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典型案例巡回警示宣讲、业务培训、演讲比赛、抢答赛、“以焦裕禄为镜,与群众心连心”实践活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监督中,将“全面监督”转变成“点题监督”, 改“坐等上访”为“定点巡访”。按照州纪委要求,该县采用科学发展重大问题点题监督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用电视问政的方式进行曝光,由县纪委负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问责。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强化“联系群众接地气、关注民生聚人气、维护稳定扶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的工作理念,实行定点巡访,到老百姓家门口解决问题。
通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龙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县纪委监察局班子15天的定点巡访中,在20个县直单位和16个乡镇共接待来访群众67人次,解决问题32个,查处违纪人员2人。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63件次,已办结58件;发现集中线索10条,已转检查立案6件,处分13人;开展信访监督42件,通过函询书形式办结37件,公开点题办结5件;对11个相关单位的3900多个民生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全面摸底,责令7家单位清退违规收费74.37万元。对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4名党员干部予以党纪处分,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社区)人情宴请治理工作,对4名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予以处理。县纪检监察工作获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并被多家媒体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