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民 王雪涛 刘 君 王海椒 郑玉桥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卫生研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效果,为竣工验收和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相关权益,受企业委托,我单位对某化工企业新建重整装置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该项目生产能力,原料及辅料消耗量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生产能力情况
该装置设计石脑油处理能力每年约为100万吨。控制室内安装了全面通风系统,设有2台净化风机,每台通风量为2700m3/h,1台排风机,通风量为4929m3/h;配电间设有9台排风机,通风量为3505m3/h。现场调查时,上述通风设备均投入运行。在试运行期间,所有设备均运行状态良好,无安全事故及职业病病例发生。
1.3.1 总体布局
该项目装置区中同类设备集中布置,将产生高温和明火的加热炉设备集中布置在装置区最北端,产生高噪声的机泵和压缩机分别集中布置在泵区和压缩机半敞开式厂房中,将易燃的原料缓冲罐布置于重整反应器东侧单独的区域中,预加氢进料泵紧邻原料缓冲罐,有利于物料输送。控制室和配电间位于装置区的西南侧。在控制室所在楼层设置了盥洗室、更衣室等生活用室。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符合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2]的要求。
1.3.2 生产工艺图
该项目生产工艺由预处理、连续重整、催化剂再生和重整油分馏等四部分组成,如下图。各设备以工艺流程顺序和同类设备集中放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设置。设备布局符合《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通则》(SH 3011-2000)的相关要求。
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
1.3.3 劳动定员及劳动制度
该项目劳动定员59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操作人员45人,配电间电工6人。管理人员采取一班制,工作时间为8~17点。内操作工、巡检工和配电间电工岗位采取三班工作制。
预加氢工艺中有加热设备,存在高温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工艺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四氯乙烯、氨、硫化氢和噪声等;连续重整反应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高温、四氯乙烯、噪声、苯、甲苯和二甲苯等;催化剂再生工艺中存在高温、氢氧化钠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重整油分馏工艺可能存在的高温、噪声、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中有配电间,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工频电场。通过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料成份的分析,综合判断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石油气、四氯乙烯、氢氧化钠、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见表2。
表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次评价在企业满负荷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工作场所各工种及各化学物质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项目各生产环节均实现自动化,工人通过操作控制室内DCS控制系统来了解、控制整个装置区各设备的正常运转。本装置设计为密闭系统,有毒物料在操作条件下均置于密闭的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不直接与人员接触。各机泵、压缩机等设备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置,并为各压缩机设减振基础,以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影响。本企业采取的防毒、防噪声措施符合GBZ 1、GBZ/T 19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由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本次体检人数为59人,体检率为100%,检测结果均正常。
该公司安全环保处制订了《某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发放周期。公司为内操作工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有防毒口罩、防噪耳塞、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等,为巡检工人配置便携式硫化氢浓度监测器和可燃气浓度监测器,并在控制室应急柜配备了上海依格牌空气呼吸器。该企业个体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
该项目按照自身的生产特点和使用方便的原则设置了办公室、更衣室等辅助用室。办公楼在装置区的最西侧,办公室位于二层,设有透明开窗,满足采光、通风的要求。一层设有男女更衣室,配备有闭锁式衣柜,男女更衣室内分别设置有5个淋浴器,并在更衣室外设置了一个供给热水的盥洗水龙头。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2]的相关要求。
该公司制定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管理细则》,规定了对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安装的报警设备和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且已在可能泄漏或聚集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的场所设置了可燃气、氢气、硫化氢浓度监测器,并为巡检工人配备了便携式可燃气和硫化氢浓度监测器。在注碱泵和氨液储罐两处设置了全面通风装置,并设置了不断水洗眼淋浴器,在发生事故时可供工人能及时进行冲洗。
该项目采用微机联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运行情况,微机联动控制系统与厂中心调度室联网,一旦发生事故,厂中心调度室可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在该装置的控制室中配备了自吸隔绝式空气呼吸器,以备装置区发生硫化氢泄漏事故时进行应急处理。该公司制定了《连续重整装置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重整车间消防应急预案》等应急救援制度,并组织工人每月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效果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和解决突出问题。
该公司设安全环保处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环保处制订了《某某公司防止粉尘、防毒管理办法》、《工业卫生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某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某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连续重整装置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重整车间消防应急预案》等应急救援制度。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通过调查该企业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该企业无职业病病例发生且不存在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病人。职业健康监护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
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内操作工和巡检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物质特性分析,该项目职业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为:氨、硫化氢、苯、噪声等,关键控制部位为氨压缩机旁、汽提塔顶回流泵、汽提塔进料换热器旁、汽提塔顶后冷器旁、预加氢产物分离罐旁等。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行业,且含有氨、硫化氢、苯等高毒物质,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管理。
分析该企业的职业卫生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资料,该项目总体布局、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标准的要求;含有氨、硫化氢、苯等高毒物质,在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如按照3.4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可以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防止跑、冒、滴、漏,保证其运行良好。特别是加强氨、硫化氢浓度的监控,降低急性事故发生。
(2)完善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的相关制度,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供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3-12-3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