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寒芳 钱春弦 许雪毅 陈键兴
两岸两会第十一次会谈2015年8月25日在福州签署《海峡两岸民航飞行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两岸专家及业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两项协议攸关民生切实福祉,为两岸飞行安全提升水准,并进一步降低投资壁垒。
中国民用航空局总工程师张红鹰参与了飞航协议谈判相关工作。他在会谈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协议的本质就是在两岸民用航空界建立互信基础上统一标准,建立平台,建立互信、信息交流机制。
目前,两岸已有61个总航点,每周定期航班总班次为890班。据有关统计,随着大陆居民赴台游的热度持续攀升,预计2015年两岸航线的旅客人数和起降架次较2014年增长6%和11%。
大陆民航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两岸往来旅客已突破1000万人次,但双方航空产品及零组件还未相互认证,航空公司的维修和检查都需专人随机执行,大大增加了成本支出。协议生效后不仅能减少因机械因素导致班机延误等问题,更能提升飞行安全。
台湾“中华航空”发言人郭兴长表示,希望协议生效后,两岸民航主管机关建立双方飞航标准与适航监督管理机制,未来进一步建立紧急维修支援、航机检修等常态性合作,这将有助大幅节省维修时间、人力及运补成本,增进飞航安全,提升旅客服务品质。
郭兴长表示,协议签署生效及认证程序完备后,将缩减维修成本。华航将可在大陆委托机务全代理,通过认证合格的修理厂及人员执行检查及签放作业。其次是提高航班效率:现行两岸尚未认可航空产品、零附件的适航挂签,航机若须更换零件,航空公司只能以随机器材或自其他地运补至大陆。协议生效后,航空业者可立即由当地修理厂取得获两岸核可之零附件装用,大大减低航班延误情形,同时降低运补器材的成本。
长荣航空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协议的签署无论是对飞航安全、旅客还是两岸业者都有所益助,是“三赢”。
两岸避免双重课税曾列入两会第四次会谈的优先协商议题,历经6年终于在第11次会谈上“瓜熟蒂落”。上海社科院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盛九元表示,税务合作涉及到双方征信开放的公权力合作问题,协议签署说明两岸政治互信进一步增强,政策得以有机衔接。
协议条文显示,适用现行税种大陆方面为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台湾方面为营利事业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及所得基本税额。台湾区钟表工业同业公会秘书长蔡汉钦表示,协议签署让在大陆的台商和台湾从业人员避免税务上“被剥两层皮”,为企业减轻税负,个人劳务报酬也可享有减免税优惠。
台湾汉吉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汉庆表示,该协议签署让处理税务纠纷有了法律依据,台商在大陆投资更获保障。
“协议对个人影响更直接,受益面更广。”盛九元表示,过去由于两岸个税起征点、缴纳比例不同,往往台湾公司在大陆采取薪资“两制”:在大陆拿基本工资,其他在台湾领取。但这样一旦在大陆的台干、台胞需要投资、兴业、置产,又涉及从台湾合理汇入资金的麻烦。
“协议使两岸民众可选择区域分配收入,实现税赋更加合理化,也让两岸互相投资相互壁垒和障碍进一步降低,为两岸经贸交流带来更透明、公平的环境。”盛九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