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福进++刘少雪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主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遴选,导致入选学校数量不断膨胀和办学特色逐渐消失,需要在政策上予以反思。通过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的分析可以发现,优势学科分布呈现高度集中与相对分散并存的局面;从整体上来看,“985”高校、“211”高校和其他高校的差距明显;从学校个体来看,“985”高校并不一定优于“211”高校,“211”高校也并不必然优于其他高校。建议以学科为单位进行遴选,对综合实力较强的若干所高校实行整体建设,实施重点突破战略;对特色鲜明的高校着力打造学科高峰,鼓励各校保持特色;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
关键词:重点建设;遴选方式;学校与学科
一、问题提出
重点建设作为调整高等教育资源与利益分配格局的一项国家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建国初期,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即确立了重点建设政策。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实行了重点大学、“七五”和“八五”重点建设、“211工程”、“985工程”等一系列重点建设计划。
我国“985工程”分为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两个层次,都是以学校为单位的整体建设。“985工程”在如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问题上还是相当原则性的,在具体操作中教育部需要与地方政府和高校进行反复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才能达成最终的共建协议。[1]“211工程”虽然初衷是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学科,但在实际建设中还是以学校为单位。以学校为单位虽然有利于发挥学校主动性和提高学校的整体实力,但由于各个学校发展阶段的不同和整体水平的差异,难以提出得到各方认可的遴选标准,从而导致入选学校数量不断膨胀和办学特色逐渐消失。
每一项新推出的重点建设政策都避免不了入选学校膨胀的局面。从表1可以看出,重点建设初期仅有6所重点大学,所占比例为3.2%;1959年增加到20所,重点大学所占比例为2.4%;由于初始期存在的不切实际的发展指标和数量不断膨胀的“大跃进”现象[2],以及高等学校大量增加,中央原定二十所重点高等学校的数量感到太少,中央决定再增加一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3],1960年仅一年时间就增加44所,数量达到64所,在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扩张、普通高校数达到1289所的情况下,重点建设高校所占比例为5.0%;1963年增加到68所,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大幅调整,重点大学所占比例达到16.7%;到1978年,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增加到88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14.7%;“七五”、“八五”重点建设阶段缩减为15所,比例仅为1.4%;由于各校优势学科不同,各有所长,主管部门在各校与地区之间进行艰难的平衡、折中[4],“211工程”高校不断增加,达到112所,比例为4.5%;“985工程”从中择优重点建设39所,比例降为1.6%。2011年3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时表示,“985”、“211”已经关上大门,不会再有新的学校加入这个行列。[5]重点建设高校数量出现反复膨胀,导致这个局面的重要原因是遴选主体的单一化、遴选标准的模糊性以及遴选程序的不规范。
学校类型出现趋同化的倾向。从表2可以看出,自1959年到“七五”、“八五”建设期间,理工农医类等专业性高校占据多数,综合性高校相对较少。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建国初期,为了适应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特别是开创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我国按照“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进行了院校调整。[6]此次调整导致综合性高校大幅减少,专业性高校占据主导地位。“211工程”建设期间,综合类超过理工类,居于第一位;“985工程”高校中综合类超过总数的一半,理工类所占比例进一步下降,农学类和师范类各有2所高校入选,而此前列入重点建设的医学类高校多数已被合并。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掀起了高校合并的高潮,通过专业不同的高校间的合并,向综合性大学发展。[7]“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目标是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入选的多是综合性大学,进一步强化了各校追求综合性的倾向。当今社会对高校的需求是多元化的,而这种多元化的需求仅靠单一类型与层次的大学是难以满足的。[8]
注:政经类是指政法和财经高校,艺体类是指艺术和体育高校。
·教育管理·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遴选方式的重新审视
实际上,1985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即提出了以学科为遴选单位的指导思想。文件规定: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学科比较集中的学校,将自然形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9]文件里没有提及以往的“重点大学”,而是强调“重点学科”,与重点大学由政府指定相比,重点学科由“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方式产生,通过重点学科的评选将“自然形成”国家重点建设高校。
从国际上来看,世界一流大学并非都是学科门类齐全,通过集聚优势,在几门学科上形成自己的个性和特色,便形成了赖以成为一流大学的强势学科。[10]英国、日本等国家重点建设采用了以学科为单位的遴选方式,德国以学科与学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英国改变了大学自治传统,进一步加强政府干预,以学科领域为单位,由第三方机构评价,按照各学科科研质量进行拨款,强调以点带面,通过在各个学科领域达到世界顶尖来推动学校上水平。日本对国立大学进行改革,取消了国立大学的特殊地位,以学科为单位,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竞争。德国卓越计划分为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中心和精英大学三个部分,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中心均着重考察申请项目的优势和特色,每所精英大学需至少建立一个研究中心和一个研究生培养机构,兼顾了学科和大学,注重各个高校优势学科的发展和特色的保持。
针对我国重点建设高校数量反复膨胀的局面和学校类型趋同化的倾向,在当前政府简政放权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情况下,由国家指定并重点扶持少数大学的做法需要在政策上认真评估。[11]这里通过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的分析,理清我国当前的优势学科分布与“985”高校和“211”高校的关系,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遴选方式的重构提供参考。
二、基于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的分析
学科评估是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2002年至今,已完成三轮学科评估。第一轮评估于2002-2004年分3次进行,共有229个单位的1366个学科申请参评。第二轮评估于2006-2008年分2次进行,共有331个单位的2369个学科申请参评。第三轮评估于2012年进行,在95个一级学科中共有391个单位的4235个学科申请参评,比第二轮增长79%。[12]
学科评估以同行评议为主,评选标准明确,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评选方式,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声誉等四个一级指标,指标权重全部由参与学科声誉调查的约5000名专家确定。评估结果公布后,得到各高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13]虽然政府机构尚未利用排名结果进行资源分配,但由于排名结果的权威性和半官方性,学科评估对省级教育管理部门、高校和院系三个层面的决策均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14]
为了便于比较,将我国高校分为“985”高校、“211”高校和其他高校等三种类型。“985”高校是指39所“985工程”高校,其中C9高校指首批列入“985工程”的9所高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211”高校是指不属于“985工程”高校的“211工程”高校,共有73所。其他高校是指不属于“211工程”和“985工程”的高校。
由于每个一级学科的参评学科数相差很大,从最少的5个到最多的121个参评学科,单纯用位次排名并不十分合理,故本文采用百分比排名,根据百分比划分为相应的档次。第1档学科是指位于本一级学科评估前5%的学科,第2档学科是指位于本一级学科评估前5-10%的学科,第3档学科是指位于本一级学科评估前10-20%的学科,以上三类统称为优势学科。
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整理得到,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xxsbdxz/。
1.“985”高校占据绝对优势,内部出现一定分层
从总体上来看,入选前3档的学校有166所,学科数920个。“985”高校占据绝对优势,39所“985”高校拥有前3档学科达到630个,占68.5%;位居前20名的学校均为“985”高校;第1档学科数达到175个,占79.9%,说明我国的顶尖学科大多数集中在“985”高校;“985”高校优势学科的校均数达到16.2个,远高于“211”高校的3.2个和其他高校的1.6个,展现了强大的综合实力。
如果将39所“985”高校进一步细分为C9高校、前20名高校、其他19所高校三类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分层比较明显。C9高校表现突出,9所高校的第1档学科数达到92个,超过39所“985”高校的一半;前20名高校的第1档学科数为152个,第2档学科数为116个;与之相比,其他19所高校仅有23个学科入围第1档,其中3所高校没有第1档学科,第2档学科也相对较少,多数集中在第3档,与C9高校和前20名高校相比存在显著的层次差异。
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整理得到,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xxsbdxz/。
2.“211”高校分化明显,部分“211”高校缺少优势学科
从数量上来看,此次评估共有55所“211”高校的177个学科入围前3档,校均数3.2个,与“985”高校相比差距较大。从层次上来看,入围的学科集中在第3档,而“985”高校主要集中在第1档和第2档。虽然整体上与“985”高校的差距明显,但部分“211”高校也展现了较强的实力,其中东北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7所“211”高校拥有2个以上的第1档学科,甚至超过了一些“985”高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73所“211”高校中有18所“211”高校没有一个学科进入前3档,说明这些高校缺少优势学科,办学特色不够明显。
3.其他高校入围学科分布相对分散,多数为行业特色类高校
从数量上来看,此次评估共有72所其他高校的113个学科入围前3档,校均数1.6个,呈现相对分散的状态。从层次上来看,大部分入围学科位于第3档。其他高校的总体实力虽然低于“985”高校和“211”高校,但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的7个学科进入第1档,均为特色鲜明和有一定行业背景的高校。与之相比,入围的55所“211”高校中有26所没有第1档学科,说明具体到学校个案,“211”高校的水平并不一定高于其他高校。
综上所述,“985”高校、“211”高校和其他高校在整体上存在明显的分层,“985”高校综合实力突出,位居前5%的顶尖学科主要集中在“985”高校;在分层的基础上也存在个体差异,优势学科分布呈现高度集中与相对分散并存的局面,部分“211”高校表现好于“985”高校,部分其他高校表现好于“211”高校。
三、结论与建议
从学科水平的角度来看,虽然“985”高校和“211”高校占据优势学科的大部分,但是“985”高校和“211”高校内部已形成明显分层,其他高校在一些方面也有较好表现,甚至好于部分“211”高校,说明现有以学校为单位的遴选方式并不十分科学合理。我国应改变政府占主导的局面,从原来以计划为主向以市场竞争为主的配置方式转变[15],建立以学科为单位、公开透明的遴选方式,让所有高校平等竞争公共资源,避免各校重复建设,保持特色和优势,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同时实现学校发展类型的多元化。
1.采取以学科为单位的遴选方式,减少重点建设高校数量,实现多元化发展。针对我国重点建设高校数量较多的现状,建议采用以学科为单位的遴选方式,设定合理的重点建设规模,通过公开竞争产生重点建设高校和学科。根据遴选结果设定一流大学的入围标准,对于少数优势学科集中、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整体建设,打造若干所一流大学;多数以学科为单位,针对各校的优势学科进行建设,打造一批一流学科。
2.集中资源,对综合实力较强的若干所高校实行整体建设,实施重点突破战略。“985”高校和“211”高校内部出现了层次分化,呈现了高度集中的状态,前20名高校均为“985”高校,占到第1档学科的近七成,第2档学科的一半,第3档学科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见,39所“985”高校和112所“211”高校的数量过多,应遴选出20所左右综合实力已居于国内顶尖的高校,作为重中之重高校进行重点投入,目标是建成世界一流大学。
3.着力打造学科高峰,鼓励各校保持特色和优势。拥有全国前20%学科的学校有166所,“211”高校有18所未进入排名,72所其他高校进入排名,优势学科分布相对分散,如果采用以学校为单位的整体建设,重点建设高校数量将超过现有的“985”高校和“211”高校数量。因此,应在集中建设一批重中之重高校的基础上,淡化学校的身份意识,以学科为单位进行遴选,促进一流学科建设,鼓励各校形成特色和优势。
4.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重点建设高校和学科是高等教育的国家队,代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平,需要有公平合理的遴选主体、标准和程序,以提高重点建设投入效益。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存在遴选主体单一的问题,政府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社会、学校的作用发挥不够;同时,遴选标准和程序也不够明确,入选高校和投入资金由政府决定。因此,应改变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遴选过程中政府主导的局面,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组织评选,充分发挥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作用;建立标准明确、程序公开的遴选机制,所有学校均可以参与竞争,重点建设入选学校和学科均通过公平竞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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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