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尔苏
讨论符号分类,人们经常提及美国符号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总的说来,皮尔斯对符号的分类相当繁琐,有走火入魔之嫌。这位美国人对数字“三”情有独钟。如图1所示,他将符号分解为三项基本要素,即再现体 (representamen)、对象 (object)和解释项 (interpretant):
图中“sign”一词在此取其狭义,相当于“符号形式”或“符号媒介”,皮尔斯称之为“再现体”。皮尔斯又将这三项基本要素各自分成三类,得出相当令人费解的三组三分法 (three trichotomies)。
首先,皮尔斯根据符号形式特征将其分成三类。第一类叫做质符 (qualisign),即可能装载意义的物质状态或形式;第二类叫做单符 (sinsign),是质符的具体表现;第三类叫做型符(legisign),即符号的抽象范式或法规。按照这样的划分,辞典里出现的词语都是型符,但在具体话语中,它们却是单符。以英语中的“the”为例,如果它在某个手写文本中反复出现,这个文本就含有多个该词的单符;如果该文本是印刷品,其中所有单符都以同一视觉形式出现,那么这里就只有一个单符;如果我们仅仅考虑这一定冠词的普遍语法功能,它就是一个更为抽象的型符。
其次,皮尔斯根据解释项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呈位 (rheme)、述位 (dicent)和议位(argument)。呈位仅仅是某种可能性,还谈不上真或假;述位则不然,它涉及已经发生的事物,但属于自为存在;议位产生于对事物的判断,其目的是揭示真相。
再次,皮尔斯根据符号形式与指称对象之间的不同关系将符号分成三类,“第一类叫做对应符号(diagrammatic sign)或像似符号 (icon),它与话题之间存在某种相像或类似;第二类叫做指示符号(index),跟指示代词或关系代词一样,它硬将注意力引向想要呈现的那个客体,但不加描述;第三类是普适性的名称或描述,它通过名称与所指内容之间的概念性联想或惯常的联系来指称其客体。”①Charles Sanders Peirce,Peirce on Signs,James Hoops,ed.,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1,p.181.其中,第三类符号又被他称作规约符号 (symbol)。
图1
我们可以借助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的霍夫曼 (Michael H.G.Hoffmann)教授制作的图表①Michael H.G.Hoffmann, “The 1903 Classification of Triadic Sign-Relations,” (2001)in J.Queiroz and R.Gudwin,eds.,Digital Encyclopedia of Charles S.Peirce,http:∥www.digitalpeirce.fee.unicamp.br/hoffmann/p-sighof.htm,January 2015.(图2)来概括皮尔斯的三组三分法:
图2
如前所说,皮尔斯对符号所作的划分从整体上讲过分钻牛角尖,尤其是第一、二组分类,除了少数专门研究皮氏理论的学者还偶尔提起,其他人大都束之高阁,很少问津。唯一例外是第三组分类,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以至现今学人在对符号进行分类时,大都沿用像似符号、指示符号和规约符号这一理论架构,中国学者亦是如此。目前出版的黄华新、陈宗明的《符号学导论》(2004)以及赵毅衡的《符号学原理与推演》(2011)等著作,其中关于符号分类的章节基本照搬皮尔斯三分法,甚至连先讨论像似符号,后讨论指示符号的顺序也保持不变。然而,皮尔斯对符号分类的论述并不透彻,他尤其没能阐明这三类符号之间的联系和变通。加上后来学者往往忽略皮尔斯理论中主体诠释之重要性,使得原本复杂的符号分类更加扑朔迷离。为了能够理清各类符号之间的联系及变通,我们不妨转换一下视角,将符号分类与符号的发生及演变放在一起考察。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指示符号先于其他种类。即便是尚未发明语言的原始人也一定会经常使用它们。我们不难想象,人类的祖先通过一定时期的观察,可以从眼前密布的乌云预测到即将发生的降雨,也能够从女人胸前的乳房推断出她们的性别。在这里,乌云充当了降雨的指示符号,乳房则成了女性的指示符号。应该指出,指示符号并非人类专利,自然界各种高、低级动物乃至生物都具有相同的能力。专食腐尸的秃鹫就能够通过哺乳动物的体态和动作判断它们是否已经死亡,老虎也可以通过嗅觉得知其他动物的存在。著名心理学家巴甫洛夫曾经做过实验,每次喂狗都打铃,那些狗习惯成自然,只要铃声一响,就以为食物到达,即便只有铃声,它们也会垂涎三尺。可见将人类定义为“使用符号之动物”②Ernst Cassirer,An Essay on Man,New York:Doubleday & Company Inc,1953,p.44.还不够精确,因为狗也能将铃声当作食物的指示符号。无论如何,我们从这个实验中至少可以看出指示性推理对人类和其他动物生存的重要性,即便在语言文字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仍然在大量使用指示符号。符号学家西比奥克 (Thomas Sebeok)曾经列举上自人类符号活动(anthroposemiosis)下至动物符号活动 (zoosemiosis)的多种意指情形,其中包括现代人使用指示符号的现象:1.一位放射科医师在某病人的X光照片上发现一片阴影,并诊断其为肺癌;2.一位气象学家察觉到气压的上升,并以此为根据作出明日的天气预报。③Thomas Sebeok,A Sign Is Just a Sign,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1,p.66.这些例子还揭示了另外一个事实,即非语言的指示符号与语言符号并存。
指示符号的产生有赖于人或动物对一事物与他事物之关系的诠释和判断。如果B事件经常发生于A事件之后,我们就有可能把A看成B的指示符号,乌云与降雨之间的连接正是如此。我们还可以对先后发生的两个事件进行逆向推理,也就是说,后来发生的事件也可以被解释为先前发生事件的指示符号,即有B必先有A。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某地的浓烟推断出那里刚发生过大火。在这一推理过程中,后出现的浓烟是指示符号,而先发生的大火则是指称对象。许多符号学人将这种连接看作因果关系,其实不完全正确,因为乌云并不每次都带来降雨,浓烟也不一定是大火引起。一个极端的例子涉及中国古代天人感应思想和灾异说,这一思想体系将灾异现象与王朝政治、帝王道德联系在一起,按照其解释,如果帝王多行不义,就会让上天不悦,天就会降下灾祸和异常现象以示警告,具体表现为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在现代人看来,人的道德品质与自然现象之间毫无因果关系可言,但这没有妨碍中国古人将频发的自然灾害解释为帝王不义的指示符号和王朝崩塌的征兆。换言之,指示符号只是诠释者对先后发生的两个事件所做出的主观连接,只不过某些连接比其他连接更有说服力而已。
如果说两起事件可以通过时间顺序得以连接,那么两个物体、区域等等则可以通过它们之间的从属关系构成指示符号。说得具体一些,当A是B的组成部分时,诠释者就可以从A联想到B。我们不妨借国人关于西瓜起源的讨论来说明此类符号的使用。有一种说法是,西瓜这种植物大约于公元前3世纪经西域传入中国,故称“西瓜”。证明这种观点的实据之一是1973年考古工作者在长沙马王堆发掘了一座公元前163年的汉墓,出土了一具尚未腐烂的女尸,在其肠胃中发现了未消化的西瓜子。另一种说法认为西瓜出自中国本土,由“尝百草”的神农发现,原名“稀瓜”,后讹传为“西瓜”。这一说法的证据之一是1959年在浙江杭州水田畈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原始”西瓜子。两种说法都从西瓜子推断西瓜的存在,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西瓜子是西瓜的一部分,所以前者成了后者的指示符号。同样道理,雄伟壮观且坐落于中心地带的帝国大厦因为是纽约城市的一部分,所以被视为该城市的标志,即指示符号。
以上列举的各种指示符号表明,人类和其他动物都具有由A推导出B的能力。这种释意能力又被应用于相互之间的交流,形成所谓“像似符号”。具体地说,如果有人希望向另一个人提及某个物体,而该物体此时不在眼前,那么她就有动力制造出与该物体的某个部分大体相似的声音、图像、颜色等等,以此“诱导”听话人做出她所希望的推理,这个类似于该物体某个部分的声音、图像、颜色或结构就是像似符号。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实际是一个指示符号“像似化” (iconification)的过程,人类语言的发生和发展都源于此。认清这一过程可以避免符号分类中不必要的混乱。例如,学者黄华新和陈宗明在《符号学导论》中将大家最为熟悉的公交路标划入“指索符号”一类,他们指出:“人们可以创制一个符号形体,使之具有指称某一对象的功能,如人们造路标作为道路的指索符号,制造商店的招牌作为商店的指索符号。……只要我们把一个人工符形用来表征某事物并确定在某个因果邻近的关系链中,它们之间就具有了指称的功能,而成为人工指索符号。”①黄华新、陈宗明编:《符号学导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9页。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两人察觉到这一类符号的独特性,故而把它们称作“人工指索符号”,但是否应该将它们从整体上划入指示符号的范畴仍然值得商榷。就以最常见的箭头标志为例,能够指引路径的原初指示符号只能是朝着一定方向移动的物体或目光,由于它们在公共道路上的缺席或不在场,交通管理部门只能诉诸类似于朝着一定方向移动的箭头图像,这种由地名和箭头组成的道路指示牌随处可见,其目的是引导路人做出由A至B的推断。在这里,公交符号已不再是原始情形中的指示符号,而是它们的模仿,应该属于像似符号的范畴。
再举一个与声音有关的像似符号。在改革开放前的短缺经济年代里,三五牌台钟非常紧俏,当时普通老百姓家庭如果拥有一座这样的台钟算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情。该牌台钟不仅造型大方,而且走时准确,每半个小时自行敲响一下,到整点则按时数敲响。来访的客人即使没有看到台钟,也可以从钟声断定屋主拥有三五牌台钟。显然,这里的钟声成了台钟的指示符号。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屋主某日把台钟送到店铺去修理,他三岁的儿子发现台钟不在,于是问妈妈说:“我们家的‘当当’呢?”虽然儿子的问话缺乏指称台钟的专有名词,妈妈还是能够通过其所使用的象声词猜出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当当”是对家中所拥有的三五牌台钟报时的模仿,该指示符号因而被像似化了。
这个例子看似简单,却相当重要。皮尔斯用以概括这类符号的术语是“icon”,中国有不少学者(包括笔者的早期论文)将其译为“图像符号”。事实上,像似符号的推理依据是多种多样的。赵毅衡教授在《符号学原理与推演》中指出:“像似不一定是图像的,可以是任何感觉上的。舒伯特的《鳟鱼》旋律像似鱼的跳跃,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蜜蜂飞舞》中的音符像似蜜蜂的嗡营。还有味觉上、嗅觉上,例如香水像似某种花卉,‘素鸡’模仿肉的滋味口感。只是非图像的像似,没有图像那么直接,例如上引的音乐,没有标题很难确定无疑地支持像似对象。”①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78-79页。接下来他还讨论了本文前面所引的皮尔斯的“对应符号”,认为这类符号与对象的相似不在于外形,而在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代数公式或化学反应公式等所谓“结构同型”。
指示符号与像似符号还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对外部环境或自我身体认知的结果,后者是为了影响他人思想、情绪和行为而对这种认知结果的利用,是对前者的仿制。指示符号“无交流意图”(unintended),像似符号则“有交流意图”(intended)。有人也许会由此得出结论,说既然像似符号是仿制的,那么只有人类才会制造像似符号。其实不然,在动物世界里,有些小动物在遭遇敌害无处可逃时会佯装死亡,因为捕猎者对已经死亡的猎物没有兴趣,所以“装死”有时能够帮助小动物逃过一劫。在这里,“装死”就是对死亡的模仿,或者说是死亡的像似符号,在它背后隐藏着交流的动机或目的。可见其他动物也使用像似符号,只是相比之下,人类使用像似符号的范围要广泛得多。
事实上,只有规约符号才真正为人类所独有,它们的解读不依赖于一事件与他事件在时间上的连接或者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从属关系,解释者也不需要在它们之间找出某种相似,而是遵循所在社团在符号形式与指称对象之间所建立的习惯性对应。从符号发生和演变的角度看,规约符号的形成以其他两类符号为基础。人类一般会在周边环境中探索事物之间的联系。例如,不同的鸟类会发出不同的叫声,有些特殊的叫声会被用来代表发出这种声音的鸟,这样鸟叫声就变成鸟的指示符号。当人类为了相互交流而模仿鸟类的不同叫声时,就会产生许多索绪尔力图排斥于语言学研究之外的象声词,②参见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00-106页。即像似符号。然而,这类符号与它们所指对象之间的相似性终究会因为“习惯成自然”而失去指引作用,变成约定俗成的一般符号。有学者将像似符号向规约符号的转变称作“规约化”(symbolification)。③Rudi Keller,A Theory of Linguistic Sign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143.
汉字作为象形文字,其起源几乎都是像似符号,但经过长期使用已经规约化了。就以“日”字为例,现代人在书写该字时,不再通过其符形而联想起发热照明的天体。我们当然可以将其“再次像似化”(re-iconification),但这样做并非语言发展的自然过程。尽管如此,规约符号的再次像似化向我们揭示了另一重要事实,即同一文字标记可以被不同人 (有时甚至是同一人)解读为不同类型的符号。熟知汉语的人在“日”的符形与所指之间做出习惯性连接,对于他们来说,“日”是规约符号;初学汉语的外国人依赖“日”与太阳形状的相似性做出两者之间的连接,对于他们来说,“日”是像似符号;对研究汉语词源的专家来说,“日”既是规约符号,也是像似符号。同样道理,同一事件或物体既可以被解释为指示符号,也可以被解释为像似符号。例如,照片被许多符号学者看作像似符号的典型例子,这当然没错。不曾谋面的人可以通过对方的近照在人群中辨认出目标对象,这里的照片充当了真人的像似符号。然而,照片还是相机的指示符号,因为照片必定出自照相器材。可见符号种类的确定与采用的释意方法密不可分。
值得注意的是,皮尔斯实际上十分重视释意在符号活动中的重要性,他对符号的经典定义是:“符号或再现体在某种程度上向某人代表某样东西,它是针对某人而言的。”①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Vol.2,Charles Hartshorne and Paul Weiss,eds.,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2,p.135.这里的“某人”指释意者,释意的结果即“解释项”。从整体上讲,日常符号的释意不同于科学研究中所使用的演绎法和归纳法,皮尔斯称之为试推法 (abduction)。演绎法将公理应用于个案,其结论相当可靠。归纳法从多个案例得出结论,也相对可靠。试推法则是由个案上升至结论的一次性推断,因而假定成分更多。②参见胡易容、赵毅衡:《符号学-传媒学辞典》,台北:新锐文创,2014年,第1页。我们还可以将皮尔斯的理论向前推进一步,将试推法分为两种,即指示性释意法和像似性释意法。如前所述,指示性释意法的推理基础是A事件与B事件之间的时间顺序以及A事物与B事物之间的从属关系,如果A和B先后发生或者A是B的组成部分,那么前者可以被解释为后者的指示符号。像似性释意法比指示性释意法多出一个步骤,它先借助符号形式中的某些特征,辨认出与其相似的原初指示符号,再进行指示性推理。规约符号虽然无需在符号形式与指称对象之间做出像似性连接,但相同的指示性和像似性思维仍然在更高一个层面上运作,从而形成广义的转喻和比喻这两大修辞格。③参见 Ersu Ding,Parallels,Interactions,and Illuminations:Traversing Chinese and Western Theories of the Sign,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2010,pp.77-100.至于规约符号再次像似化以及同一符号形式有多种解读方式的现象,我们可以用皮尔斯的“符号因诠释而成立”(nothing is a sign unless it is interpreted as a sign)④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Vol.2,p.227.这句名言来解释。推而广之,我们还可以说,指示符号、像似符号和规约符号都因诠释而成立。对于智障者而言,乌云不一定是降雨的指示符号;对于不懂音乐的人,科萨科夫的《蜜蜂飞舞》也不可能成为蜜蜂嗡营的像似符号;对于没有学过英文的人,“nothing is a sign unless it is interpreted as a sign”更不是规约符号,而只是“噪音”。这是符号分类工作中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