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跃
随着80后、90后成为生育主力,市场上童装的销售逐渐走俏。这些年轻的父母在打扮孩子的时候注重时尚品味,同时对童装的质量安全也有更高的要求。然而事实是,目前我国的童装市场还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对安全质量的监管并不到位。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14年度全国进口服装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在2014年口岸抽样送检的23818批进口服装中,儿童服装不合格率达36.0%,为所有品类中最高。
今年5月,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几十年来,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16年6月1日起,《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
迟来的《规范》都规定了啥
在《规范》中,对童装产品进行分类,有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婴幼儿纺织产品,及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儿童纺织产 品。根据《规范》,按安全要求把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综合《规范》信息,标准对婴幼儿纺织产品,提出应符合A类要求,对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要求至少符合B类标准;对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要求至少应符合C类标准。
除此之外,《规范》还包括化学安全,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机械安全,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纺织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要求没有锐利尖端和边缘。
对于《规范》中的内容,北京一些童装界人士表示“完全料到了”,因为“分类模糊”、“配饰存在安全隐患”、“化学指标不合格”这三项一直都是童装质量问题的重灾区,重点规范势在必行。
“有些染料无色无味要洗也洗不掉,如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长期与人体接触会导致人体细胞的癌变,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染料无色无味,不能通过人体的感觉器官来感觉,一旦服装上含有该种染料,并不能通过洗涤的方式来减轻危害。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童装与儿童娇嫩的皮肤每天频繁地接触,可想而知危害有多大。”北京一位童装业界人士说。
另一个同样引发人们关注的问题就是童装的配饰的安全隐患。童装上过长的绳带、坚硬的金属都是对儿童健康的潜在威胁。如果过长的绳带不小心绕着了儿童脆弱的颈部或者金属划伤皮肤,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是都难以弥补的。然而现在市面上的童装,为了追求款式的新颖别致,往往忽略了这个标准。
关于新标准的两种声音
据了解,《规范》中新标准实施的过渡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对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的所有相关产品要求必须符合标准。
关于《规范》的实施将对我国童装市场起到怎样的作用,记者却听到了乐观和消极的两种不同声音。
1.乐观派:《规范》将助童装产业优胜劣汰。“对品牌企业冲击会小很多,非品牌企业将会压力很大。”童装品牌“铅笔俱乐部”董事总经理裴厉说出了自己对《规范》的看法。
“这是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过程。”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对工艺、技术等方面升级,必然会带来一定的行业洗牌,一批小企业可能因此退出市场。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让童装行业进入一个更加良好的竞争环境中。
据了解,早在《规范》出台之前,我国一些东南地区的服装业发达省份已经有了自己的关于童装的地方标准。东莞纺织服装行业就在2012年发起实施三项童装联盟标准,推动东莞童装生产研发的标准化。例如,《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 从童装的内在、外在、包装等方面强调产品技术安全;《纺织品、儿童睡衣的燃烧性能规范》,则对婴儿睡衣等的耐燃性规定统一标准;《机织学生服》标准规定了 机织学生服的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特征。
“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强制性标准出来,”裴厉认为,国内童装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不能容忍化学元素含量超标等问题,企业必须去适应这个趋势。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中国童装市场规模将高达2000亿元,未来20年童装产业前景可观。
2.消极派:《规范》虽好,却用处不大。“提高童装行业的进入标准,促进行业重新洗牌,说得容易,但是实际上这并不是新出台一个技术规范就能解决的问题。”北京某童装品牌经营者李先生说。
他为记者举了一个例子。2011年8月1日执行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0~3岁的婴幼儿纺织用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不符合该规范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然而这个当时严厉的法规出台之后效果却与预期有较大差距。
一是由于有关部门对新标准的宣传不到位,一些生产、销售企业对新标准不清楚,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国家出台了新标准,导致该标准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一些生产、销售企业基于经济利益目的,抱有侥幸心理,继续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三是相关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执法,客观上纵容了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我当时看到了一则报道,是某地的记者拿着不合格的童装产品去找质监部门反映,结果质监部门说这事归工商管,结果工商又说什么去市场部,总之具体的监管工作存在许多不合理、不给力的地方。”李先生说。
要尽快将新标准真正落实,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童装产业的健康发展,最主要的手段还是要加强产品质量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处理违反产品新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还要加强消费者童装质量安全意识,现在还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购物时很少关注标牌,对于 “A类”“B类”“C类”这样的分类并不清楚具体指的是什么。
“他们给孩子买衣服主要靠经验,比如衣服是否耐穿、好不好洗、吸不吸汗等等。”李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