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内蒙古经济运行情况及当前形势分析

2015-11-29 15:31包满达
北方经济 2015年8期
关键词:自治区改革发展

包满达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本文系作者在第九期全区发展改革工作研究班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上下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困难和风险,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上半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7%,与全国持平,主要特点表现为“五稳、五进”。

“五稳”表现为:农牧业生产、工业运行、投资增长、财政收支和物价涨幅平稳

农牧业生产平稳。农作物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达到8500万亩以上,为增产增收奠定了较好基础。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1.36亿头(只),再创历史新高。

工业运行平稳。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居周边省区第1位。实施“一企一策”措施推动224户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增加用电负荷100万千瓦左右。全区工业用电量增长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29种主要工业产品中,72.4%的产品产量实现增长。

投资增长平稳。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长1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居周边省区第1位。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重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84%。

财政收支平稳。财政收入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9%,完成全年计划的51.5%,其中税收收入增长9.5%。财政支出进度逐步加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6.9%,高于一季度3.5个百分点。

物价涨幅平稳。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牧区上涨0.6%。

“五进”表现为:工业结构调整、服务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民生稳步推进

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新兴产业发展强劲,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转型升级趋势明显。上半年高新技术、有色、装备制造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实现较快增长,几个行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7.3%,比上年同期提高12.6个百分点;能源和化学工业增长放缓,两个行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33.1%,比上年同期下降17.8个百分点。

服务业发展稳中有进。一是旅游业较快增长。上半年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4.1%,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829.8万人,增长11.9%。二是信息产业快速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30.1%,远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三是金融业健康发展。截至6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长7.7%,贷款余额增长14.1%,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7.7%;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433家,实现融资42.9亿元。四是房地产业逐步好转。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下降3%和2.9%,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21.8个和24.2个百分点。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在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推动下,新设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上半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6.7万户,增长18.9%;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增长10.6%,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5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全面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布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权力清单。财税、价格、电力等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取得积极进展,在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开展“三个一”、“三个互”改革试点工作。招商引资规模继续扩大,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1364.8亿元,增长1.9%;实际利用外资10.7亿美元,增长30%。

社会民生扎实推进。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15.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上半年城镇居民和农牧民收入分别增长7.7%和8.3%,高于生产总值增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等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继续提高。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十个全覆盖”等重点民生工程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为稳定经济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自治区发改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完善调研与分析相结合、综合报告与专题报告相补充的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机制,按月监测指标完成情况、按季分析经济走势趋势,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了季度和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坚持对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月调度、季分析,突出抓好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评估,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围绕自治区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了一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

(二)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增长。一是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按照“重点工程项目要逐级分工、逐项分解”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2015-2017年重大项目分级推进方案,确定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二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全区发改、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自治区PPP项目库,全区入库项目201个,计划总投资2278亿元。

(三)围绕转型发展,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升级。一是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研究出台了自治区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意见;二是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推动了“宽带内蒙古”工程和“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工程包;三是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认真做好电力、钢铁、电解铝违规项目审核对接工作;四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自治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意见,研究编制《自治区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资金等,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五是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组织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和“双百千万”高产创建工程,推进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河套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六是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探索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选择呼包鄂开展交易试点工作。争取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设施中央投资10.2亿元,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35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低于1000吨/日。

(四)围绕减轻企业负担,狠抓价费管理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出台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降低了企业用气成本。规范和统一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取消了上路基价,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五)围绕提高生活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民生工程方面。全力推进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安排自治区投资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基础教育、蒙中医院和托养中心等民生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保障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牵头开展总体工程方案制定工作,下达年度建设任务,目前工程建设量已经完成年度任务的70%。社会事业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院迁建、内蒙古美术馆迁建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支持了3123个村卫生室建设,提前一年完成建设规划内村卫生室的资金安排任务。

(六)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履行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职能。截至6月底,由我委承担的60项改革任务已形成改革成果32项。主要内容包括: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价格改革、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动涉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区域合作。

二、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分析

当前,全区面临的外部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外需依然较为低迷。从国内看,投资、消费、出口需求弱化的影响惯性延续,产业发展新旧动力转换艰难,一些领域风险隐患凸显,区域、行业和企业走势分化更加明显,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稳定。从我区看,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企业效益滑坡,经济运行风险显现。造成我区目前下行压力的主要影响因素一方面是我区以能源为主的产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新兴产业的发展不足以弥补能源工业增长回落形成的缺口。另一方面是需求动力不足。

虽然当前自治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但经济发展中的利好因素在逐步增多:一是宏观经济环境趋于改善,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投资、消费指标等增速有所回升。二是自治区部分经济指标出现积极变化,主要经济指标和部分先行指标增速不同程度回升。三是利好政策保障进一步加强。国家在推进财政资金使用、加大重点领域投资、进一步强化棚户区改造、发展消费金融、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自治区在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打通融资渠道、促进投资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简政放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施策力度。

三、下半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

下半年自治区发改委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无论是从全国还是从自治区来看,当前投资仍然是拉动经济增长最关键的因素。我们要抓住国家扩大投资的机遇期,把抓项目作为稳投资的关键,加强统筹谋划,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实现投资稳定增长。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当前能够稳定经济增长的各项改革,以改革增强市场发展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要按时完成我委牵头承担的年度改革任务,积极推进与发改委职能密切相关的各项改革,扎实推进我委承担的国家和自治区改革试点。

(三)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当前我区以能源为主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要继续大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同时不断适应市场新需求和政策新变化,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培育“互联网+”、云计算等新经济增长点,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四)优化发展空间格局

从自治区看,当前区域发展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雷同等问题,我们要培育区域新增长极,加快推动东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五)强化价费改革管理

要继续抓住当前价格总水平平稳的有利时机,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切实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维护市场秩序。

(六)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要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国家设立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七)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着力保障民生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民生链正常运转,防止经济下行压力传导到民生领域。要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争取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确保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年度目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下半年全部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建成并入住。合理确定“十个全覆盖”2016年建设任务和规模,为全面完成“十项全覆盖”工程奠定基础。

(八)全力以赴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抓紧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在五中全会之前完成规划纲要文本。不仅要做好“十三五”规划项目调度,科学设置“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还要与国家规划做好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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