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表决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九)共有52条,废除了现行刑法中备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今后相关行为将依据强奸罪的对应条款处理。同时,它也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
现行刑法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还增加了对贪污罪用刑的限制。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可以在判处时同时决定,犯罪分子减刑为无期徒刑后,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修改是为了防止该类罪犯利用各种手段减刑、监外服刑,逃避法律的惩罚。(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