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姜钦峰
大错铸成
文_姜钦峰
法庭会给一个无罪的人判刑吗?勒内·弗洛里奥在《错案》里是这样回答的:“这种事情确实存在,而且比人们想象的要多。”
勒内·弗洛里奥是法国著名律师,1902年出生于巴黎,21岁从索邦大学法律系毕业,从此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律师生涯。他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在法国享有极高的声誉,被称为“巴黎收费最高的律师”。1975年,73岁的勒内·弗洛里奥去世,长眠于巴黎的拉雪兹公墓。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一生著述颇丰,《错案》是其最具影响力的著作。
一部严肃的法律著作,往往难逃枯燥乏味的命运,《错案》则不然。作者以案说法,用小说一样的语言和叙事手法,把那些曲折离奇的案件层层剥开,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加以分析,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用事实说话,有料又有趣,这就是《错案》的写作风格。
姜钦峰,“70后”,再不读书就老了。当过警察,现供职于图书馆,以推广阅读为己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南昌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出版作品集七部。
错案是怎么产生的?若要细细道来,起码能列出一万种原因。用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说:“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法官也是人,并非全知全能的上帝,常人会犯的错误,他们也难以避免。不确切的资料,可疑的证据,不诚实的被告,虚假的证言,以及错误的鉴定结论,都可能导致法官做出错误的判决。因此,勒内·弗洛里奥告诫读者:“不要以为你是一个行为端正的好公民,就一辈子不会与当地的法官打交道。实际上,即使是最诚实、最受尊重的人,也有可能成为司法部门的受害者。”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可能成为司法的受害者。一个看上去很诚实的妇女,由于亲属一个接一个莫名其妙地死去,她便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全部遗产,这自然引起了邻居的怀疑。警察局接到报案后,果断开棺验尸,发现尸体内含有大量砒霜。那个妇女很快被捕,并被法庭判以重罪。直到她被关押5年后,有关部门才发现,那块墓地周围的地下水中含有砒霜,由于地下水的侵蚀,才导致尸体内检出砒霜。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千奇百怪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当人们再以常理去推断时,就走到了错误的边缘。
不可否认,除了那些难以置信的意外和巧合,绝大部分错案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作家拉布吕耶尔说:“酷刑是个绝妙的手段,它完全可以冤枉气质虚弱的无辜者,而搭救先天强壮的罪犯。”刑讯逼供造成的错案比比皆是,有些不靠谱的警察,还会干出匪夷所思的事情。一起导致四人死亡的凶杀案,警察在现场发现一个脚印,并拍照取证。一年后,警方抓到一名可疑男子,准备比对脚印时,拍照的警察才发现原始照片丢了。为了逃避处分,他想到一个“绝妙”的补救办法:把可疑男子的鞋子拿来,悄悄补拍了一张脚印照片,并坚称这是一年前在凶杀案现场拍摄的。幸亏被细心的预审官发现,才避免铸成大错。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司法人员或多或少都会带有个人的主观判断,作者以自己的经验告诉人们,这种主观印象非常不可靠。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和在法庭上的表现会判若两人。有的嫌疑人蜷缩在被告席上,局促不安地等待惩罚降临,会显得楚楚可怜,看起来更像弱者。人们不禁会怀疑,他真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吗?一个老实巴交的受害者来到法庭,本来是讲述一件十分真实的事情,但是由于情绪激动或过分紧张,说话结结巴巴,甚至颠三倒四,人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在撒谎。
作者还用了大量篇幅分析公众舆论与错案的关系。舆论有时是正能量,有时则不然,甚至会对错案的产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作者以“大地农庄谋杀案”为例,分析舆论对案件调查的影响。当凶杀案发生后,处在激愤中的公众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经过15个月的调查,犯罪分子还未被逮捕。新闻媒体声势浩大,严厉批评警察。警察因此焦虑不安,不惜一切代价,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罪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得到一个口供,他们将非常愿意采纳,甚至不再核实,也不再讨论。因为他们急于结束公众对他们的谴责,本该发现的疑点就会被轻易放过。
媒体审判对法官的影响不容低估。实际上,当一个案件演变成公共事件时,所有参与案件的司法人员都会被卷入其中。如果媒体猛烈攻击被告,法官就很难完全独立公正地进行审判。公众人物会发表措辞激烈的言论,官员也会发表意见,要求从严从快处理。在这种狂热的舆论环境中,法官不可能视而不见,无动于衷。顺势而为是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选择,对被告判得越重,舆论越会称赞他为铁面法官,若轻判或判无罪,法官就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当法官开始考虑这些因素时,实际上已经偏离了法律的轨道。
勒内·弗洛里奥所处的时代,互联网还没出现,媒体远不如现在发达,他却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现在人人都是记者,都可以在网络上对某件事发表观点,社会舆论对案件的进程影响也越来越大。我们的义愤,会促成一个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也有可能把一个无辜的人推入深渊。
《错案》从成书至今已过去近半个世纪,其现实意义却并未有丝毫削弱。错案就在我们身边发生:呼和浩特市毛纺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1996年被法院认定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4年宣布无罪,此时他已含冤逝去18年;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个体户念斌,2008年被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2014年8月终审判处无罪释放……
完全公正的审判并非易事,那么该如何避免审判错误?勒内·弗洛里奥以自己大半生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我们不应该把已经掌握的罪证放在天平的一端,而把可疑的材料放在天平的另一端,然后把其中较重的一端当作结论。”“损毁一个无辜者的名誉或者监禁一个无罪的人,要比释放一个罪犯更使人不安!”作者科学严谨的态度和悲天悯人的情怀,值得我们尊敬。
勒内·弗洛里奥写作《错案》的初衷是想给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提个醒,但我想,这本书每个人都可以一读。世界这么大,许多事情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我们的人生经验和想象力的范围。那些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经验丰富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在掌握大量材料的情况下尚且会犯错,何况我们这些业余的围观者。始终对真相保持敬畏,质疑别人的时候,也别忘了质疑自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