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孔见
也谈“天人合一”说
文/孔见
当下,起源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天人合一”思想,已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髦话语;经过一些大师的渲染,广为流传。这虽然有助于提升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但对这样一个内涵复杂的思想作单一的解释,实在还有讨论的余地。
“天人合一”作为古代中国的哲学观点,源于西周的天命论,认定天是有意志、主宰自然和人类社会、赏罚善恶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据记载,就有殷纣无道,民怨“登闻于天”,天便“降丧于殷”,“遐终大邦殷之命”。天“乃眷西顾”,发现“唯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于是决定将“中国民”与“疆土”交付于周,“大命文王”,让其以天子的身份“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在这里,天命就成为自己统治的合理性的权威解释。周代著名的青铜器“毛公鼎”铭文:“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就是威显这种“君权神授”的观念。到了西汉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观点,认为上天与人间是相通的,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就要按天的意志来行事。他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进一步发展了“天命”的理念,并明确提出了“君权神授”的命题。董仲舒认为皇帝是天之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间的,人民应当绝对服从,否则就是逆天之命,就是罪在不赦。这种“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为历代帝王所宣扬。很明显,“君权神授”“受命于天”一套说法,是维护封建皇权专制制度的政治理论,也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一个核心思想。
其实,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中,对这种天命思想提出怀疑的也是不绝于书。据《尚书·君奭》篇记载,周初召公奭曾明确提出“天不可信”,主张“时我”(时与恃古代通用)、“唯人”。这同《墨子·非命》中引用召公奭之语,说大命“不降自天,自我得之”,是完全一致的。在《尚书·无逸》中,周公旦也表示应该“自图天命”的思想。而西周后期,由于政局变动频仍,使人更加感到天命不可测,在《诗经》中屡屡可以看到“昊天不忒”“昊天不佣”“昊天不平”“昊天不惠”等的悲叹。到了春秋时期,人们更从理性的层面提出对天的质疑。鲁国的穆叔提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郑国的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他甚至提出是民从天,还是天从民?天到底为何物?这些思想都启发了时人和后人的思考。
诚然,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中,有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可贵思想。像孔子就有天道不言而“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的说法,初步表现了用自然规律说明天道的倾向。但时下有的学者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论,同古代的“人定胜天”思想对立起来,这就值得商榷了。“人定胜天”思想源于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荀况,他主张“天人相分”,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说明自然的客观性。他列举自然界出现的某些怪异现象,明确指出这些都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表现了朴素的唯物论思想。在彻底割断人间祸福、治乱与天道的神秘相联之后,荀况勇敢地发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这就是著名的“人定胜天”说。这个杰出的思想,彻底突破了天命论和宿命论,它鼓舞人们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探索自然和改造自然,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这其中也包括按照自然规律对自然界的爱护和保护。如果连“人定胜天”的思想都要加以否定和嘲弄,人类恐怕到今天都还只能生活在蛮荒时代。
这里涉及到如何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问题。毫无疑问,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是值得继承和弘扬的。但这种继承,必须是批判地继承,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学习古人,是为了今人。全盘否定和全盘肯定,都同样是错误的。如果为了某种目的而对古人一味拔高、美化,是不能反映历史的真实,无助于人们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如果为了宣扬某种观念,连古代优秀的、杰出的文化思想也加以嘲弄,那就不是弘扬传统文化,而是糟蹋自己的文明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