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黃的”因無法做到純電召,最終選擇離場不玩了。十月《澳門月刊》文章《四不之外,澳門擁有的新選擇》指“電召的士在澳門進入了空窗期”,的士違規便日益猖獗。上半年,警方檢控“違規的”有三千多宗,問題最大的濫收車資佔二成四,拒載佔三成。上個月當局打擊行動共檢控381宗違的,當中濫收車資佔二成五,拒載更佔五成,粗略計算,平均每個月發生逾兩百宗的士濫收車資和拒載。數字反映現時無法抑制違的出現,當局處於被動位置,檢控變成例行公事,居民抱怨搭的難也成常態。
而與其說澳門搭的難,倒不如說截的難,就算有的士也截不停,拒載之嚴重幾近去到人神共憤的地步。早前網上流傳有熱心私家車司機見有市民久久截不了的士,仗義載其一程。搭不到的士卻坐上了順風車,除了要表揚好人好事之外,事情亦多少反映出本澳的士違規無收斂。坐上順風車故然好,但有白牌車坐亦無妨。今年上半年當局檢控了186宗白牌車非法載客,僅八月份就檢控43宗,顯示白牌車有市場。
提到白牌車不得不提Uber,這種利用手機科技創造出的應用程序電召的士,引入香港後大受歡迎,原因無它,只因搭的難,奈何在當地亦被視作違法白牌車。而市民搭的難,澳門比香港更甚。現時修訂的士客運規章仍未有進展,當局便恢復電召的士服務,並嘗試“改進”,推出不多於一百個八年期特別的士牌照,由公司方式營運。過去業界不斷強調純電召難以生存,如今當局允許營運公司可額外收取電召費、預約費及失約費,以此增加競投的誘因。而加收附加費,純電召是否就能營運起來,是未知數,還有附加費收多少才算合理?從公佈競投數量不多於一百個牌照看來,當局本身似乎都無太多把握,暫且以試探的形式,觀察市場反應。當然,能加收附加費用,對於營運公司而言,自然拍手掌,但從乘客角度看又能否接受?現時本澳的士數量有一千多部,澳門地方細,若然的士願意游走於大街小巷,相信搭的士不會難,難就難在會塞車,偏偏還要推出電召的士來解決問題。初步看,“電召的”經營八年期限最值得商榷,不同於個體戶,公司制運作註定投入的硬件、資源必定價值不菲。倘若時間一到,所有付出和投入都“歸零”,如此風險高、回報小的生意會否有人問津,尚待觀察。
曾經營“黃的”的宏益公司認為,是次特別的士牌的競投條件,與其退出前所提未獲當局同意的要求相若,無多少創新。筆者以為還不如開發手機App召車方式。如上述Uber,還有滴滴專車模式,現已獲得上海第一張互聯網約租車運營許可證。本澳也看到這種召車趨勢,但似乎沒有考慮開放市場,讓居民更容易搭車。當局將便捷搭車的方式應用於電召身上,局限其使用範圍,還要加收附加費,相比其它地區用App召車有折扣和優惠,可以說,相當失敗。倘若硬要將自己覺得可行的電召“上弓”,情況如同巴士服務,政府還一定要插手管,結果只會重蹈“黃的”覆轍。(澳門/ 呂清)